提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创新监管与发展创业投资,以满足科技创新对金融行业的迫切需求。创业投资因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特性,能够有效支持早期科技项目,促进创新生态的构建。近年来,我国股权创投行业规模增长显著,创业投资在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投资比例提升。建议通过分类监管、支持S基金发展、优化考核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发挥创业投资在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金融服务功能。【新华网链接】
数据眼
创业投资在当前金融行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是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根据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的数据显示,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规模截至今年10月末已达到14.74万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了27.46%。这一增长表明,创业投资在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 创业投资的特征与科技创新的需求高度契合。科技型企业通常面临研发投入高、成长周期长和成果转化难度大的挑战,而创业投资能够为这些企业提供启动资金和关键的资源支持。数据显示,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中,中小企业项目的投资数量占比达66.6%,初创科技企业项目占比24.9%,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占比47.9%。这表明,创业投资不仅帮助早期企业获得必要的资金,还促进了技术成果的商业化。 对于商业银行授信业务而言,创业投资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银行可以通过与创业投资基金合作,参与风险共担的机制,从而降低自身在授信过程中的风险。通过支持创业投资,银行能够加强与科技型企业的联系,拓宽自身的客户基础。此外,银行还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创业投资的功能,建议实施分类监管,支持S基金发展,拓宽耐心资本来源。这将有助于银行在授信过程中,更灵活地调整信贷策略,优化风险控制。同时,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多元化退出机制,可以为银行提供更清晰的投资回报预期,激励其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 总之,随着创业投资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在授信业务中应积极适应这一趋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搭建与科技型企业的合作平台,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