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下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实施路径与效果研究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辽宁省的经济格局中,民营经济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宛如撑起辽宁经济的“半壁江山”。从经济体量与市场主体占比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辽宁省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实有515.1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总量的96.2%,其中私营企业121.2万户,个体工商户393.9万户。规上私营工业企业达6859户,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67.6%,2025年前三季度,私营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1]。在对外贸易与就业领域,2025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达1909.8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速高于全省水平11.7个百分点,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51.6%,且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省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1]。在创新与产业升级方面,截至2025年8月,辽宁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总数超3.5万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极高,2023年新增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10341家,同比增长55.6%。辽宁累计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62家,位列全国第15名,民营企业集中了超过80%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辽宁省政协主席周波指出:“民营经济是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家是宝贵财富。”省委书记郝鹏也强调:“要倾心竭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帮助解决难题。”[1]
然而,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市场准入壁垒、融资难融资贵、用地用能保障不足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推动全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制定了《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形成“1 + N”政策体系,覆盖优化环境、强化要素支撑、培育市场主体等五大方面[1][2]。该举措围绕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包括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深度强化要素支撑、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以及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全面强化服务保障等[1][2]。
在此背景下,研究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在《举措》下的实施路径与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在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方面,举措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整治市场准入壁垒,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商业银行授信业务需确保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的融资机会,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准入,这对于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民营经济公平竞争至关重要。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重大项目,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可通过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经营效益[1][2]。
在深度强化要素支撑方面,举措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信贷、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和工具,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作为信贷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融资质押范围,如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进行融资,以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此外,结合举措中优化企业供地方式和用能保障的政策,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可为民营企业提供与供地、用能相关的融资解决方案[1][2]。
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方面,举措提出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支持其升级为企业。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可通过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升级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其顺利转型为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针对举措中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可结合培育库,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定制化的融资方案,支持其快速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1][2]。
在依法保障企业权益方面,举措提出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可通过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账款拖欠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且举措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商业银行授信业务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提供融资服务过程中不侵犯企业的产权权益,为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1][2]。
研究目的与方法
研究目的与方法
本研究旨在深入剖析《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对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具体影响,并探索在此政策背景下授信业务的有效实施路径。
研究目的
评估政策对授信业务的影响:《举措》在多个方面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产生了显著影响。如拓展融资质押范围,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业务创新机遇,使其可开发基于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新型质押物的金融产品[3];政策鼓励下,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授信支持,扩大了授信规模,2025年2月辽宁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4287亿元,同比增长14.1%[3];政策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促使商业银行调整授信定价策略,2025年2月辽宁省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利率为3.76%,同比下降44BP[3];优化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机制提升了授信服务效率;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改变了授信业务结构。本研究将从授信规模增长、授信成本降低、授信服务效率提升、授信业务结构优化等角度评估政策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具体影响。
探索有效实施路径: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商业银行如何更好地开展授信业务,以适应政策要求并实现自身业务发展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双赢,是本研究的重要目的。通过研究,期望找出符合辽宁省实际情况的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有效实施路径,为商业银行的实践操作提供参考。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研究内容
本报告主要围绕《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下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展开多方面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授信业务政策环境与市场机遇分析:一方面深入研究《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中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具体政策,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展融资质押范围、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等,剖析这些政策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影响及带来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分析辽宁省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市场结构、竞争态势,以及商业银行在民营经济领域的授信业务竞争情况,为授信策略制定提供依据[5]。
授信业务产品与服务创新:在产品创新上,依据政策要求开发“辽科贷”“辽知贷”“辽数贷”“辽质贷”等“辽”系列信贷产品,以满足民营企业专业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在服务优化方面,研究如何简化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标准、强化审批责任等,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5]。
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经营状况、行业风险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利率风险、外汇风险、投资组合风险等市场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控制,优化授信业务放款流程,降低操作风险;加强对担保人或担保物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体系,定期检查借款人的经营、财务及抵押物情况,及时处置风险[5]。
授信业务营销策略与客户关系管理:根据辽宁省民营经济的发展特点和需求,定位目标客户群体,制定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如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等;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互动,通过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和增值服务,增强客户粘性[1][6][7][8]。
授信业务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建立完善的授信业务绩效评估体系,对授信业务的规模、质量、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持续优化授信业务流程和服务质量[8]。
结构安排
本报告采用系统性的结构,兼顾政策解读与业务实操,具体结构安排如下:
政策背景与目标分析:引用《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核心目标,如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强化要素支撑、培育经营主体等,结合辽宁省民营经济现状,说明政策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直接影响;阐述政策在公平竞争环境、金融支持强化、产业转型扶持等方面对授信业务的导向[9][3]。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现状与挑战:分析当前授信业务结构,包括客户类型(民营企业授信占比、行业分布)、产品类型(传统信贷、债券、基金等工具的使用情况)、风险控制(现有授信审批流程、担保方式);探讨政策实施后在公平竞争要求、金融创新压力、风险与收益平衡等方面面临的挑战[9][3]。
政策驱动下的授信业务优化路径:提出差异化服务策略,包括行业分层、区域聚焦、产品创新;升级风险控制体系,如动态评级模型、全流程管理、政府合作机制;制定政策红利转化策略,如项目清单对接、人才与用工支持、存量资产盘活[9][3]。
案例分析与实践参考:借鉴国内商业银行在支持民营经济中的创新实践,对比辽宁省政策与全国其他省份的异同,提炼可复制策略;分析辽宁省内银行试点案例,通过数据说明政策实施后民营企业授信规模、不良率、收益率的变化,举例说明政策条款如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9][3]。
结论与建议:总结政策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影响,强调需从战略、产品、风控三方面协同调整,商业银行要主动对接政策红利;分别从短期、中期、长期提出实施建议,包括优化授信流程、开发政策导向型金融产品、构建匹配的授信文化等[9][3]。
报告在各部分论述中,将引用《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中具体条款(如“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等政策数据,结合辽宁省民营企业融资缺口、授信覆盖率等行业统计数据,同时引用金融领域学者对“差异化服务”或“风险控制”的论述,增强分析的权威性和科学性[9][3]。
《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背景分析
政策出台的宏观经济背景
全国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态势与面临问题
当前,全国民营经济呈现出规模与实力持续提升、创新活力显著增强、社会贡献持续扩大以及政策环境优化等积极态势。从规模与实力来看,截至2025年9月,全国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比例超过92%,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民营企业占比达92%以上。以广东省为例,登记在册民营经济组织达1925.17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总量的96.45%。2025年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提升至270.23亿元,资产总额达51.15万亿元,较2011年增长约9倍;营业收入总额达43.05万亿元,户均营收861.02亿元,净利润合计1.80万亿元。民营企业还连续6年保持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地位,2025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国总值的57.1%,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中民营企业占比过半[10][11][12][13][14][15]。
在创新活力方面,2025年民营企业500强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2.77%,研发人员总数115.17万人,研发费用总额1.13万亿元;拥有有效专利72.16万件,较上年增长8.23%。500强企业中,309家企业投资62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如宁德时代在超充电池技术突破,腾讯在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落地行业应用。同时,民营企业加速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实施“绿色化 + 智能化”改造,推动产业链绿色协同发展[12][13]。
社会贡献上,民营经济税收占比保持在50%以上,对城镇就业的贡献稳定在80%以上。2025年民营企业500强纳税总额达1.27万亿元,就业总人数1109.12万。65.40%的500强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在乡村振兴、公益帮扶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10][13]。政策环境也在不断优化,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明确“两个毫不动摇”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国家持续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开放,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10][14][16]。
然而,全国民营经济也面临着诸多问题。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突出,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高、成本高,银行信贷偏好大型企业,资本市场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不足,导致企业再生产与创新投入受限。同时,部分企业仍反映税费负担较重,影响盈利和再投资能力[16][17]。市场准入与要素配置存在壁垒,部分行业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现象,地方保护主义抬头,通过繁复审批、设置歧视性标准限制民营企业进入,民营企业在资金、土地、数据等关键要素获取中处于劣势[17][18]。竞争失序与知识产权保护不足,部分传统产业及平台经济领域出现低于成本倾销、牺牲质量换取市场份额等行为,企业创新成果被仿冒后,面临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17][18]。此外,还面临内外风险叠加的挑战,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背景下,少数国家推行单边保护主义,封锁打压我国高科技企业,国内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妨碍产业链协同,部分民营企业受制于融资难、利润薄等问题,在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中“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17][19]。政策获得感与营商环境待提升,行政审批繁琐、涉企行政检查负担重等问题依然存在,民营企业之间互相拖欠、拖欠员工薪酬等现象频发[16][17]。
辽宁省民营经济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辽宁省民营经济在全国经济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今年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实有515.1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比重达96.2%,是全省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规上私营工业企业达到6859户,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7.6%,在工业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同比增长11.6%,增速高于全省水平11.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占全省比重51.6%,成为稳外贸的“主力军”。在202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辽宁禾丰食品、中升集团、福佳集团、大商集团、方大集团、万达集团、沈阳远大等优秀民营企业曾入围[20]。
辽宁省民营经济发挥着多方面关键作用。它是辽宁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私营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小微型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4%,高于全省4个百分点。民营经济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候鸟经济”,随着营商环境不断向好、政策红利持续“加码”,辽宁民营经济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为市场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民营企业在创新发展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辽宁省新增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10341家,同比增长55.6%,总数达到33484家。截至2024年8月底,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总数已超过3.5万家,这些企业成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此外,民营企业在扩大社会就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辽宁省鼓励民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低保户、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对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给予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为辽宁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了有力支撑[20]。
政策出台对辽宁省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
《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出台对辽宁省经济发展具有多维度、深层次的战略意义。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举措明确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例如,政府采购中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优先面向中小企业,2026年底前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提升至40%以上。通过禁止以战略合作协议等形式预设市场准入优势、杜绝发包形式变相排斥特定企业等六项禁令,从制度层面消除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隐性壁垒[21][1]。
在强化要素支撑,破解发展瓶颈方面,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债券、基金等工具提供差异化服务,并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质押融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行产业链供地模式,对关键环节项目可整体供应两宗以上产业用地;用能方面,两部制工商业用户月用电量达260千瓦时/千伏安时,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对产业高端人才、优秀青年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21]。
在培育经营主体,构建梯队格局方面,建立“个转企”一件事平台,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并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层分类建立培育库,提供精准服务。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智能工厂,新获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围绕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滚动推介项目清单,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央地合作[21]。
在保障企业权益,稳定发展预期方面,依托“辽企通”、12345热线设立拖欠企业账款专区,加快处置违约拖欠线索。推进“扫码入企”试点,实现行政检查全流程留痕[21]。
在服务保障升级,提升发展效能方面,2025年底前,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用海审批时限压缩50%,大型风光电基地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1/3。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推动涉企问题闭环解决[21]。
该举措通过系统化政策设计,实现了从市场准入、要素保障到权益维护的全链条改革,为辽宁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短期来看,能激发市场活力,2025年民营经济增加值预计增长8%,新增就业岗位超50万个;中期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提升至35%;长期有助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持续动力。正如辽宁省委书记郝鹏所言:“民营经济是辽宁振兴的‘关键变量’,必须以超常规举措释放其潜能。”这一系列政策正是将“变量”转化为“增量”的关键抓手[20]。
政策的主要内容与目标
《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涵盖了多方面内容,旨在全方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辽宁经济注入新活力。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该举措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深度强化要素支撑、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全面强化服务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共27条举措[3][22][1]。
优化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整治市场准入壁垒,开展效能评估,推进“非禁即入”;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六个不得”,防止限制或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并鼓励约定预付款;向民营企业推介“四张项目清单”,加大“两重”“两新”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3][22][1]。
深度强化要素支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服务,拓展融资质押范围,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优化企业供地方式,探索产业链供地、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等;提高用能保障水平,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降低交通物流成本,推动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加强人才引育支持,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夯实用工服务保障,开展招聘活动,落实补贴政策,推进职业技能等级制度[3][22][1]。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开展精准帮扶,建立“个转企”平台;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培育库并实行精准服务和动态管理;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鼓励争创国家级智能工厂[3][22][1]。
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依托平台设立专区,加快处置线索;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过度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南,支持创建试点;制定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推进“扫码入企”试点[3]。
全面强化服务保障:常态化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推动问题闭环解决;加大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力度,化解疑难问题;压缩审批时限,2025年底前,部分审批时限在法定基础上大幅压缩[3]。
资金扶持
举措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资金扶持内容和目标[23][24]。
农业与乡村振兴领域: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545万元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目标是提升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25年度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增强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自2024年起,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聚焦新领域,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
企业扶持领域:对2025年新认定的省级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研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对评估为省级优秀新型研发机构的按省级支持金额的20%给予再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2025年生产规模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对2025年纳入省级市场年度开拓计划清单的活动按省级支持金额的50%给予承办单位再奖励,每场最高不超过15万元,促进企业市场开拓;对2025年开展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按其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的50%给予奖励,每户每年不超过20万元,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2025年因资金流动性减弱无法正常支付利息的在保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融资担保公司先行垫付利息,市财政对担保公司代偿利息给予补助,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就业与民生领域: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建立推荐免担保机制,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县以下返乡创业用地,支持建设返乡创业园,鼓励返乡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
财政管理与监管领域:探索建立入园合同考核兑现、企业扶持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提升政府对企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营商环境优化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在公平竞争方面,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在要素支撑上,从金融、土地、用能、物流、人才等多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和支持;在服务保障上,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问题,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总体目标是促进辽宁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民营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活力,推动辽宁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产业升级。阶段性目标方面,到2025年底,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用海审批、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时限在法定基础上压缩50%,大型风光电基地、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1/3;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3][25][21]。
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
该举措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多方面具体要求。在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要求严格遵守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规则,积极参与各类项目;在深度强化要素支撑方面,要求民营企业合理利用金融、土地、用能等资源,加强人才引育和用工管理;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方面,鼓励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推动优质企业梯度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在依法保障企业权益方面,要求企业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配合解决账款拖欠等问题;在全面强化服务保障方面,要求企业与政府加强沟通,积极反馈问题[3][25][21]。
政策对民营经济和商业银行的影响概述
《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深度强化要素支撑、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全面强化服务保障等五方面提出27条举措,对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和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政策对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促进企业创新:政策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央企、科研院所联合打造创新平台,同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平台、科学数据、科技报告[21][25][26][3][27]。这为民营企业获取外部创新资源提供了便利,有助于企业突破自身技术瓶颈,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提升创新能力。例如,民营企业可以借助高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机构的设备资源,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此外,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智能工厂,对新获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1][25][26][3][27]。这一举措激发了民营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促使企业加大在技术研发、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投入,推动企业向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扩大市场份额:政策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整治市场准入壁垒,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21][1][25][28][29][26][3][30][27]。这为民营企业创造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使民营企业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与其他企业竞争,有助于民营企业凭借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例如,在政府采购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21][1][25][28][29][26][3][30][27]。这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了更多机会,有助于企业扩大在政府采购市场的份额。同时,围绕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滚动推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聚焦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滚动推介省级重大工程项目清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央企重大项目建设,滚动推介央地合作项目清单;鼓励民营企业申报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并予以推介[21][1][25][28][29][26][3][30][27]。这些举措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项目合作机会,有助于企业拓展业务领域,进入新的市场,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提升竞争力:在强化要素支撑方面,金融支持上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信贷、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和工具,细分重点产业领域市场,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拓展融资质押范围,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进行融资;发挥辽宁产业投资基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天使、种子基金加大对初创期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协同打击非法贷款中介增加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侵蚀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原则上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21][1][25][28][29][26][3][30][27]。这些金融支持措施有助于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例如,企业可以利用融资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等,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人才引育上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对产业高端人才、优秀青年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全球排名前列高校毕业、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辽工作的,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对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21][1][25][28][29][26][3][30][27]。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这些人才引育政策有助于民营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供地与用能保障上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两宗以上产业用地可整体供应;对利用自有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项目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地下三层及以下可减免土地出让价款(租金);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鼓励“工业 +”、“物流仓储 +”等主导用途与辅助用途混合开发利用;对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21][1][25][28][29][26][3][30][27]。这些措施有助于民营企业降低用地和用能成本,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在培育经营主体方面,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建立完善个转企“一件事”平台;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分层分类建立培育库,实行精准服务和动态管理;加快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更多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全国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行列[21][1][25][28][29][26][3][30][27]。通过这些举措,有助于民营企业实现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转变,提升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例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以在政策的支持下,专注于细分市场,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
政策对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潜在影响
业务拓展机会:在差异化服务拓展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信贷、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和工具,细分重点产业领域市场,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1][3][30][31][9][6][21][32]。这为商业银行提供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民营企业设计专属授信产品的机会,如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贷”,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智造贷”等,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在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驿站”,构建“创业投资 + 科技贷款 + 科技担保 + 科技服务”的科技金融服务链,围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一站办理”科技金融服务[33]。商业银行可借此机会,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适配的授信方案,如为初创期企业提供小额信用贷款,为成长期企业提供项目融资贷款等。在供应链金融拓展方面,实现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国家电网“电e金服”平台联网对接,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国家电网核心数据资源,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逐步将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广至全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33]。商业银行可通过参与平台对接,获取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交易数据、信用信息等,为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授信业务,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引导核心企业通过商业票据、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方式,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33]。商业银行可与核心企业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增强,降低授信风险。在融资质押范围拓展方面,拓展融资质押范围,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进行融资[1][30][9][6][32][33]。这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质押物选择,可开发基于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新型质押物的授信产品,满足企业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融资需求。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引导民营企业培育、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1][3][30][31][9][6][21][32]。商业银行可参与民营企业的存量资产盘活过程,为企业提供并购贷款、REITs配套融资等授信业务,助力企业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在直接融资渠道拓展方面,实施“资本市场提升工程”,开展多层次、高频率投融资路演,对民营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财务合规等免费咨询服务[33]。商业银行可通过参与资本市场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上市辅导、债券承销等综合金融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过桥贷款、配股融资等授信业务,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国有企业发行科创债、资产证券化等债券产品募集资金,用于对民营企业的股权和债权投资;引导银行、证券、担保等机构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投资、承销和增信服务[33]。商业银行可积极参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市场,为企业提供债券承销、投资、增信等一站式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债券发行前的过桥贷款、债券发行后的资金监管等授信业务。在特定领域授信拓展方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1][30][9][6][32]。商业银行可针对参与政府采购的民营企业,开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未来收款权作为质押,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1][30][9][6][32]。商业银行可积极参与重大项目融资,为民营企业提供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授信业务,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建设。
风险管理挑战:政策环境变化方面,举措强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这可能使商业银行面临更加多元化的客户群体,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进入市场,增加了授信业务中行业风险评估和客户信用评估的难度。例如,一些原本受地方保护的企业可能因竞争加剧而经营状况恶化,商业银行若未能及时识别,可能面临授信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并向民营企业推介“四张项目清单”,鼓励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这可能使商业银行在授信时面临项目风险评估的挑战。一些重大项目可能存在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回报不确定等特点,商业银行需要准确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还款来源,以避免因项目失败导致的授信损失。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变化方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鼓励民营企业抢占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新兴产业通常具有技术更新快、市场不确定性大等特点,商业银行在对这些产业的企业进行授信时,可能面临技术风险评估和市场前景预测的困难。例如,一些新兴技术可能尚未实现商业化应用,其市场前景难以准确判断,增加了授信业务的风险。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这可能使商业银行面临客户结构变化带来的风险。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后,其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商业银行需要及时调整授信策略和风险评估方法。同时,梯度培育体系中的企业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其风险特征和融资需求也不同,商业银行需要具备更加精细化的风险管理能力。金融支持和要素保障变化方面,举措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这可能使商业银行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争夺客户,可能降低授信标准或放松风险管理要求,从而增加授信风险。例如,一些商业银行可能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对一些信用状况不佳的企业提供授信,导致不良贷款率上升。优化企业供地方式、提高用能保障水平、降低交通物流成本等要素保障政策,可能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盈利能力。商业银行在进行授信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例如,若企业因政策支持降低了成本,盈利能力增强,还款能力可能提高;但若政策实施效果不佳,企业成本未能有效降低,可能面临经营困难,影响授信安全。
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现状与《举措》关联分析
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总体情况
当地商业银行的数量、规模和市场份额
辽宁省商业银行体系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共存续143家商业银行,以村镇银行与信用社为主力,城商行数量为14家。其中,中小型银行(注册资本1亿元 - 5亿元)占比突出,数量达61家,形成以地方性金融机构为核心的多元化银行体系[34]。
在规模方面,银行之间存在明显的分化特征。头部银行仅盛京银行与锦州银行资产规模超8000亿元,盛京银行作为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城商行,2021年总资产达10061亿元,位居全国城商行第七位;锦州银行同年总资产8497亿元,位列全国第十位。腰部银行中,大连银行以4557亿元资产规模居辽宁省第三、全国第24位;辽沈银行作为省级城商行,2021年合并后总资产达2249亿元,排名全国第63位。尾部银行如鞍山银行、抚顺银行等资产规模多在1000亿元至几百亿元区间,整体体量较小[34]。
从市场份额格局来看,呈现头部集中效应。盛京银行凭借省内网点贡献98.1%的营业收入,占据区域市场主导地位;锦州银行信贷业务以公司类贷款为主(占比86.4%),在特定领域形成优势。同时,省级城商行整合趋势明显,辽沈银行通过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组建,辽宁金控持股52.5%,前八大股东均为国有企业,推动区域资源集中化。此前辽宁省计划合并12家城商行申请新设省级城商行,总资产规模合计达1.2万亿元,若成功将形成万亿级省级城商行,显著改变市场份额分布[34]。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总体规模、增长趋势和结构特点
在总体规模上,辽宁省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总体规模持续扩张,创历史新高。2025年上半年,辽宁省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加2793亿元,创近十年同期最高水平。其中,向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达1828亿元,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截至6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达5.36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673亿元,同比多增1301亿元,贷款规模稳步扩大[35]。
增长趋势方面,信贷增速回升且结构优化。2025年一季度,辽宁省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加2125亿元,同比多增1013亿元;3月末贷款余额5.34万亿元,创近六年同期最高,同比多增336亿元。政策驱动作用明显,辽宁金融监管局要求2025年全辖信贷增速不低于全省GDP增速,推动中长期贷款占比提升,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信贷力争保持两位数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6][37][38][39]。
授信业务的结构特点具有多样性:
国有大行主导,稳盘压舱作用突出: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大行贷款余额2.46万亿元,占全省贷款总额的45.9%。2025年一季度新增贷款812亿元,为2014年以来同期最高;6月末较年初增加976亿元,同比增长6.9%,其中四大行(工、农、中、建)新增贷款903亿元,同比增长7.56%。一季度末,全省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余额较年初增加70.3亿元,支持市场主体超4万户;地方法人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贷款的利率比自有资金低0.59个百分点[36][35]。
普惠小微贷款高速增长,精准支持薄弱环节: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4731亿元,同比增长21.5%,较上季末高7.1个百分点;上半年新增568亿元,同比多增340亿元。辽宁金融监管局要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并通过无还本续贷政策扩展支持范围至所有小微企业,2025年上半年累放金额992.3亿元,惠及4.3万余户[40][41][35][38][39]。
科技与绿色金融加速布局,服务新质生产力:截至3月末,全省科技贷款余额8004.3亿元,较年初增加497.2亿元;一季度末,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发放13.7亿元,带动金融机构向94户企业发放科技贷款22.8亿元。一季度末,绿色金融贷款余额(新口径)6471.4亿元;全省金融机构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12.2亿元,向36户企业发放碳减排贷款20.3亿元[36]。
制造业与涉农贷款稳步增长,支撑实体经济:6月末,制造业贷款余额6988亿元,比年初增加435亿元,同比多增408亿元;上半年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96亿元,同比多增9亿元。3月末,涉农贷款余额7646.6亿元;全省地方法人银行通过支农再贷款支持农业规模化、智慧化发展[35][36]。
跨境金融创新,服务对外开放:2025年一季度,涉外企业利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规模达15.1亿美元,新增“首办户”63家;银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35家企业办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1818.8万美元。全辖便利化企业累计293家,便利化收支额33.5亿美元;跨境投资、融资便利化措施持续提升资本项目行政许可网上办占比[36]。
授信业务在商业银行盈利中的地位和作用
授信业务在辽宁省当地商业银行盈利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虽然利率市场化以后,银行的贷款利率逐步走低,但授信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营业务,仍然是银行盈利的根本。例如,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企业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这部分利息就是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42]。
其具体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
促进资金合理配置:辽宁省当地商业银行通过对不同客户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决策,将资金分配给有能力按时还款、信用良好的客户。如在辽宁省的科技创新企业中,对于那些信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银行给予授信支持,使其能够获得资金进行研发和生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回报率。以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从西安引进到阜新,专业从事智能无人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工商银行阜新分行在其初来阜新之际,第一时间进行走访,为其发放线上普惠贷款200万元,有效解决了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紧张的局面,让资金流向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实现了资金的合理配置[43][44]。
增强客户合作关系:当客户获得授信支持后,往往会与银行建立更紧密的业务往来。对于辽宁省当地的企业来说,获得银行的授信意味着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会更愿意与该银行开展其他业务,如存款、结算等,为银行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和收益。例如,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科技企业,随着外贸订单和自营出口额的增加,企业回款周期拉长,出现现金流承压态势。中国银行阜新分行最终实现了为众辉生物批复3.6亿元无抵押授信总量,并为其开通了电子单证,核定了外汇掉期等业务。企业后续在资金结算、外汇业务等方面可能会更倾向于与该行合作,增强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44]。
支持企业发展:企业在获得授信后,可以有足够的资金来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等,从而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在辽宁省,许多制造业企业通过银行的授信支持,实现了产业升级和规模扩张。如徐工(辽宁)机械有限公司,徐工集团于2021年来到辽宁布局生产研发基地。阜新银行阜新分行在得知企业出现资金短缺后,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授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使企业项目顺利上马。截至2023年8月,阜新银行已为徐工(辽宁)机械贷款2468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企业实际用款需求及施工进度发放,助力企业发展壮大[44]。
拓展客户群体和业务范围:合理的授信政策可以吸引更多优质客户,增强银行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辽宁省当地商业银行通过制定适合不同企业和个人的授信政策,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前来办理业务,从而拓展客户群体。同时,随着授信业务的开展,银行还可以推出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等,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例如,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制定出台相关通知,积极开展“金融助百企”科技金融能力提升工程三年专项行动,为科技企业提供授信支持,吸引了众多科技企业成为银行的客户,同时也拓展了银行在科技金融领域的业务[44]。
持续监控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对授信业务的管理,银行可以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监控。在辽宁省,银行在为企业提供授信后,会定期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一旦发现企业出现经营异常或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银行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如调整授信额度、要求提前还款等,从而更好地控制风险。例如,银行在对企业进行现场走访,对财务情况进行“数据还原”,在此基础上进行财务分析,以全面了解授信客户情况,确保风险可控[42]。
商业银行对民营经济的授信现状
授信规模、占比和增长情况
辽宁省当地商业银行近年来对民营经济的授信规模持续扩大,占比稳步提升,增长态势显著。在授信规模与占比方面,截至2025年7月末,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民营企业贷款增速达26.7%,四大行余额市场份额较年初提升1.07个百分点,实现规模与份额双提升。绿色信贷方面,截至2025年7月末,其绿色信贷较年初新增额市场份额达47.6%,排名四行第一;并购贷款新增额市场份额占比25.9%,同样位列四行首位。截至2025年6月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4731亿元,同比增长21.5%,增速高于全国9.2个百分点,显示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增强。2025年一季度,辽宁省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加2125亿元,同比多增1013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是主要增量来源,民营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授信规模随之扩大。
从增长情况来看,一是政策支持与结构性工具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截至2025年2月末,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向1725户民营企业发放贷款111.64亿元。绿色金融与制造业升级双轮驱动,对纳入国家清单的重点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助力民营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二是供应链金融提质增效。商业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依托核心企业信用赋能上下游中小民营企业。2025年以来,通过融易信等供应链业务带动贷款投放8.39亿元,其中民营企业贷款6.25亿元,有效助推区域实体经济稳链强链。三是区域与行业增长亮点突出。沈阳在“市场机制改革”和“权益保护健全”领域入选全国营商环境创新城市前十名,民营经济活力显著提升。截至2024年3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294亿元,同比增长7.65%;基础设施相关领域贷款余额10772亿元,同比增长7.61%,均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截至2024年3月末,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22亿元,同比增长24.2%,显示对创新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
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民营企业的授信偏好和特点
辽宁省民营和小微企业普遍具有龙头企业较少、产业结构层级不高、融资能力偏弱的特点。商业银行展业竞争激烈,优质民营和小微企业可同时获得四五家大型银行授信,但部分企业多年未获支持。核心矛盾在于财务报表真实性差、风险评估难、贷款不良率高,导致商业银行面临“难获客、难定价、难获利”的困境。
在不同规模企业的授信差异方面,商业银行对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民营企业授信意愿较强,但此类企业仅占少数。例如,某商业银行调查显示,其小贷公司贷款中五级分类均为正常,但部分小贷公司坏账率较高,暴露出系统性风险。而中小微企业授信门槛高,银行对贷款单位要求严格,小微企业获贷难度大。即使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在授信期内完成还贷、重新担保、申请贷款等流程至少需1个月,超出授信期或新增贷款周期更长。同时,商业银行因不良贷款率高企,对小微企业授信更为谨慎。某行小贷公司贷款中,个别担保企业担保能力不足,且在银行尚有大额贷款,加剧系统性风险。
不同行业的授信特点也有所不同。农业领域呈现政策支持导向和产品创新的特点。大连农商银行通过“整村授信”模式,以行政村为单位批量授信,重点支持樱桃、草莓种植及海底养殖业。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该模式覆盖大连市97.4%的涉农行政村,授信金额38.48亿元,带动农户增收2.16亿元。还推出“农e贷”等线上化产品,简化流程,适配农业季节性资金需求。制造业与服务业则表现为抵押依赖和直接融资渠道有限。传统行业民营企业多依赖不动产、动产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辽宁省鼓励银行扩大抵质押品范围,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传导,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订单融资。债券市场门槛高、品种单一,股票市场以大型企业为主,中小微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商业银行的授信偏好背后存在政策引导和风险控制需求等驱动因素。辽宁省出台20条新政,通过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贴现优惠、财政奖励等措施,激励银行扩大民营企业信贷规模。例如,对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增长超30%的银行,按新增贷款额0.25% - 0.5%给予奖励。同时督促银行完善内部考核,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商业银行通过名单制管理、动态监测贷款余额、清退高风险客户等方式降低系统性风险。例如,某行未对辖内小贷公司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导致部分担保企业风险暴露。还推广“信贷工厂”“流程银行”等模式,强化贷前风险防范与贷中监控。
民营经济授信业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辽宁省当地商业银行在开展民营经济授信业务时,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民营经济自身存在局限,融资基础薄弱。一方面,辽宁省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商业模式单一的问题,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匮乏,难以达到银行传统授信条件。例如,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中低端产业企业,因缺乏土地、厂房等优质抵押物,往往被拒于信贷门槛之外。另一方面,辽宁省民营经济集中于产业链中低端,生物医学、高端装备制造等高端产业占比较低,且核心技术依赖引进,自主创新能力薄弱。这种产业结构导致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市场波动下经营稳定性差,进一步削弱了银行授信意愿。
信贷风险保障体系不足,风险分担机制缺位。一是风险补偿基金规模有限,辽宁省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总额较小,增信作用有限。例如,沈阳市“助保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仅3000万元,鞍山、辽阳等地采用“一事一签”协议式合作,未能形成规模效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原始额度总计1.5亿元,业务开展最好的沈阳和大连两市最初分别投入800万元,后期增加后也才分别达到2400万元和1600万元,撬动贷款总额最多为风险补偿的十倍,融资绝对额度与实际需求差距显著。二是风险分散机制缺失,除“助保贷”外,“科技贷”“人才贷”等业务类型的风险补偿分散存在于个别城市,未形成全省协同的风险分担网络,导致银行在面对民营经济授信时,仍需承担较高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存在短板,风险控制与效率矛盾突出。部分商业银行在民营经济授信中存在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中审查把关不严、贷后管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例如,2024年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款30万元,云南澄江农村商业银行因同类问题被罚款30万元,反映出基层机构在民营经济授信中的风险控制漏洞[45]。辽宁省农商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大数据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业务数据利用率低,难以全面掌握企业经营信息。与国有大型银行相比,其客户管理和员工管理效率大打折扣,导致授信审批流程冗长、风险评估准确性不足[45]。
金融产品创新滞后,服务与需求错配。地方商业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多模仿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缺乏针对民营经济特点的差异化设计。例如,农商银行金融产品仅能满足一般客户需求,新产品研发单一,目标客户群和产品定位模糊,无法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45]。受制于风险偏好和成本约束,商业银行对民营经济授信业务的创新投入有限。例如,线上融资平台虽已推进,但注册企业数量(21645家)和融资规模(306.7亿元)仍低于实际需求,且产品种类(610个)和覆盖范围有待扩大。
《举措》与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关联点
《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包含多项与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直接相关的政策条款和要求,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有着明确的导向作用和具体影响,同时也为商业银行通过授信业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举措》中与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直接相关的政策条款和要求
《举措》在多个方面提出了与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直接相关的政策条款和要求。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信贷、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和工具,细分重点产业领域市场,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如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中长期项目贷款,为科技型企业设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7][9]。同时,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进行融资,发挥辽宁产业投资基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天使、种子基金加大对初创期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协同打击非法贷款中介增加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原则上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7][9]。
在优化企业供地方式上,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涉及两宗以上产业用地的核心项目可整体供应,商业银行可为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提供整体授信方案;对利用自有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地下空间的项目,可采取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地下三层及以下减免土地出让价款,商业银行可针对此类项目开发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产品[7][9]。
在提高用能保障水平方面,对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260千瓦时及以上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商业银行可为高耗能行业企业设计“用电 + 融资”综合服务方案;支持经营主体投资绿电直连项目,满足绿色用能需求,商业银行可开发绿色信贷产品,为相关项目提供融资支持[7][9]。
政策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导向作用和具体影响
《举措》对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鼓励差异化服务、推动拓展融资质押范围、引导加大对初创期民营企业支持力度等方面[1][3][7][9][46]。鼓励差异化服务引导商业银行根据不同民营企业的特点、需求和风险状况,设计个性化的授信方案,改变以往“一刀切”的授信模式,更精准地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推动拓展融资质押范围为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开辟了新的方向,引导银行关注企业的非传统抵押物,挖掘企业潜在的价值,从而扩大可授信的企业范围和授信额度。引导加大对初创期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促使商业银行在授信业务中,更加重视初创期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探索适合初创期企业的授信模式和风险评估方法。
具体影响方面,商业银行面临业务创新压力与机遇并存的局面。需要根据政策导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开发基于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新型质押物的融资产品,这对银行的产品研发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但同时也为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和利润增长点[1][3][7][9][46]。随着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以及探索新的融资质押方式,商业银行的潜在客户群体将得到扩大。一些原本因缺乏传统抵押物或不符合常规授信标准而无法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现在有可能通过新的融资模式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然而,拓展融资质押范围和加大对初创期民营企业的支持,会使商业银行面临更高的风险管理难度。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新型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和处置难度较大,初创期民营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也较高,银行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能力。此外,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辽宁市场,或者促使现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领域的投入,从而加剧商业银行在授信业务方面的竞争,银行需要通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授信流程、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竞争力[1][3][7][9][46]。
商业银行通过授信业务落实《举措》要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当地商业银行可通过以下授信业务策略落实《举措》要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创新差异化信贷产品体系方面,商业银行可依托辽宁省“辽科贷”“辽知贷”“辽数贷”“辽质贷”“辽贸贷”等政策导向,针对科技型、知识产权密集型、数据驱动型、质量认证型及外贸型企业设计专属信贷产品,如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 + 未来收益权质押”组合贷款,降低对传统抵押物的依赖。同时,参考“瞪羚计划”案例,为初创期企业提供“首贷 + 信用贷”支持,成长期企业配套“科技贷款 + 并购贷款”,成熟期企业拓展“债券融资 + 股权投资”服务,形成接力式金融供给[1][3][7][9][46]。
在优化授信流程与风控机制方面,借助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构建企业信用画像模型,实现“在线测额、智能撮合”,例如企业通过平台5分钟内可获得最高30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评估,缩短审批周期至3个工作日以内。对民营小微企业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的授信管理,结合行业特性调整风险权重,如对制造业企业侧重设备抵押率评估,对服务业企业强化现金流预测分析。将续贷政策覆盖范围从中型民营企业扩展至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对2027年前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比照小微企业续贷要求执行,降低企业转贷成本[1][3][7][9][46]。
在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方面,对接国家电网“电e金服”平台及辽宁省22个产业集群数据,开发“订单融资 + 仓单质押 + 应收账款保理”组合产品,为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的预付款融资,解决账期错配问题。联合证券、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债券承销 + 增信服务”一体化方案,推动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绿色债等品种,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协助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1][3][7][9][46]。
在强化政策协同与考核激励方面,将民营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提升至4%,对履行尽职调查程序但因市场波动导致的不良贷款免除追责,鼓励基层机构“敢贷、愿贷”。在分支行KPI中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考核,对服务民营经济成效显著的团队给予专项奖励,形成正向激励。参与辽宁省“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联合工信、科技部门开展专场融资对接会,建立“一企一策”服务台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1][3][7][9][46]。
在风险防控与成本压降方面,配合监管部门排查贷款中介违规收费行为,对涉嫌“转贷”“过桥”的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维护融资市场秩序。定期披露民营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水平,对超标准收费的分支机构实施约束,确保综合融资成本年均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1][3][7][9][46]。
通过以上措施,商业银行可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全面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质效,助力辽宁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占比提升至GDP的65%以上目标[1][3][7][9][46]。
《举措》对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影响与挑战
积极影响
新的授信业务增长点
《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在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新授信业务增长点。在技术创新方面,政策通过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深度强化要素支撑以及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等方式,促进了相关授信业务的增长。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措施,为民营企业创造了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使其在技术创新项目上机会增多,商业银行基于对企业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可能会增加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授信[30][21][7]。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产品和工具,细分重点产业领域市场,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拓展融资质押范围等,丰富了商业银行的授信方式和服务内容,有助于满足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30][21][7]。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技术创新主力军的支持,也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吸引其增加授信额度[30][21][7]。
在绿色发展领域,政策提高用能保障水平,如对符合条件的工商业用户降低需量电价,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支持民营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有助于民营企业降低绿色发展的用能成本,提高绿色项目的盈利能力,使商业银行更有信心为其绿色发展项目提供授信支持[30][21][7]。降低交通物流成本,如推动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完善铁路货运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等,提升了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项目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商业银行在该领域的授信业务增长[30][21][7]。
拓展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
商业银行可借助政策从多个维度拓展产业链金融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在政策红利驱动方面,2025年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的《金融支持民营经济25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提高服务民营企业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深化债券与股权融资,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绿色债券等[47]。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7项举措》优化公平竞争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商业银行可借此为参与央地合作项目的民营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支持;强化要素支撑,拓展融资质押范围,降低民营企业融资门槛[47]。
在模式创新上,农业产业链金融实践有农业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和农业全产业链主体模式,如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推出“押金贷”模式,为代养农户提供信用贷款;也有针对单一环节或主体提供定制化服务的模式[47]。供应链金融脱核化探索鼓励脱离核心企业信用,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供应链票据等工具,基于交易真实性提供融资,如利用区块链技术降低对核心企业的依赖[47]。跨境供应链金融拓展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商业银行可联合海外分支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跨境结算、汇率风险管理等一站式服务[47]。
在生态协同方面,商业银行可联合产业链核心企业、物流企业、电商平台等构建“三流合一”的线上生态圈,推广“信易贷”模式,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47]。国家鼓励通过担保增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方式降低商业银行风险,辽宁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可降低商业银行风险成本[47]。同时,商业银行需加强跨学科人才培养,通过工商联、商会等组织对接民营企业需求,配合监管机构完善政策[47]。
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客户
《举措》实施后,商业银行通过提高民营企业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客户,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融资规模和成本方面,多家银行通过单列民营企业信贷增长计划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融资规模显著扩大。截至2023年7月末,农业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含个人经营性贷款)超5万亿元,较年初新增超8000亿元,服务民营企业贷款客户数近600万户;截至2023年6月末,兴业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近三年增长近4000亿元,增长比例超过50%[48]。银行通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48]。
在信用评级和金融产品方面,银行通过健全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提升了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如台州银行董事长黄军民表示,利用金融科技有助于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效率,进而提升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48]。银行还针对民营企业特点,开发了“首贷通”“创业担保贷”“人才贷”等专属信贷产品,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48]。
在服务和政策支持方面,银行通过实施客户“名单制”管理、推行存量贷款“无缝隙”服务模式等措施,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信贷服务效率[48]。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正向激励,提升了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如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指导金融机构落实政策要求,安徽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相关措施,畅通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等[49][50]。
优化客户结构,提高授信业务质量和效益
通过上述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客户以及拓展新的授信业务增长点等方式,商业银行能够优化客户结构。原本可能以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为主的客户结构,增加了具有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客户。这些优质民营企业在政策支持下,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能力提升,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逐步改善,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同时,拓展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使得商业银行的业务更加多元化,能够从不同的业务环节获取收益,提高了授信业务的质量和效益。
提升品牌形象
商业银行积极响应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助于提升其品牌形象。在社会层面,这体现了商业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对民营经济这一重要组成部分的支持,能够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和赞誉。在企业层面,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其发展壮大,会在民营企业群体中树立良好的口碑。例如,银行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会让民营企业感受到银行的专业性和服务意识。
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客户忠诚度
品牌形象的提升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忠诚度有着积极的影响。在市场竞争方面,良好的品牌形象能够使商业银行在众多金融机构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多的优质民营企业客户。当民营企业在选择金融服务提供商时,会更倾向于选择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服务能力的银行。同时,积极响应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也能使银行更好地适应政策导向,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发展机会,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在客户忠诚度方面,商业银行与民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帮助其发展,民营企业会对银行产生更高的信任和依赖。当民营企业有新的金融需求时,会更愿意继续选择与之合作的银行。而且,满意的民营企业客户还会向其他企业推荐该银行的金融服务,形成良好的口碑传播,进一步巩固银行的客户群体。
挑战
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挑战
在《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实施过程中,当地商业银行面临着民营企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多方面挑战。
在信用风险方面,近年来辽宁省内经济实体发展承压,部分企业经营恶化,偿债能力弱化。截至2021年11月末,辽宁省内企业债券违约主体10家,涉及债券52支,债券违约余额454.39亿元,余额违约率为17.42%,违约企业涉及汽车、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企业性质包括民营企业等[51][52]。同时,辽宁省银行业不良贷款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与全国不良贷款率的差值呈上升趋势,截至2019年末,辽宁省不良贷款率为4.6%,高于全国银行业不良率2.7个百分点[51][52]。此外,部分民营企业通过参股地方银行获得融资优惠,当集团面临严重上下游产业风险甚至资不抵债时,银行将面临严重的坏账风险,如辽阳农商行前十大股东中有9家由忠旺系公司实控,忠旺系爆发财务危机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下滑[53][54]。
市场风险上,辽宁省受体制机制性矛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困难、人口流失等因素影响,区域经济增长承压。2016 - 2020年,辽宁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比增长分别为 -2.5%、4.2%、5.7%、5.5%和0.6%,均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且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GDP排名不断下降[51][52]。同时,辽宁省传统制造业占比较高,传统产业转型难度大,随着供给侧改革及产业结构持续调整,区域内经济实体加速破产重整,导致省内城商行资产质量有所下滑[51][52]。另外,持续发生的公开市场违约以及部分地方国有企业打破刚兑给辽宁省信用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资本市场债券发行规模明显下降,2016年以后,辽宁省整体债券发行规模及占当年全国债券发行规模的比重都呈明显下降态势[51][52]。
操作风险方面,辽宁省城商行在压力背景下聚焦互联网业务,但互联网存贷款业务贷款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存款稳定性欠佳,还推高了银行的资金成本,2020年以来,随着监管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管理,城商行业务结构面临调整压力[51][52]。部分中小企业存在股权结构、内部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制约了个别中小银行的经营与盈利,甚至造成违法违规行为,如辽阳农商行和营口沿海银行的部分股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给银行经营带来风险[53][54]。此外,辽沈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的过程中,处理被合并银行原有股东的股权问题时也存在操作风险[53][54]。
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措施
为确保授信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商业银行可从多方面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在制度完善方面,要制定差异化授信标准,针对民营企业不同行业、规模和信用等级,明确准入标准和额度上限,如对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可适当放宽抵押物要求,重点考察其技术实力和市场前景;建立政策动态更新机制,结合宏观经济周期、监管政策调整和市场风险事件,定期修订授信政策;推行授信全流程责任终身制,明确各岗位权责,一旦出现违规授信或风险暴露,追溯责任[无引用内容]。
在流程管控上,事前要强化客户尽职调查,不仅核查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经营证明,还需通过交叉验证确认信息真实性,同时引入准入负面清单,通过系统自动筛查从源头排除高风险客户;事中要保障审查岗独立判断权,不得受业务指标压力干扰,推行穿透式审查,核查资金真实用途、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事后要建立贷后管理常态化机制,实时跟踪客户风险变化,明确风险客户退出标准,对出现风险信号的客户制定阶梯式退出方案[无引用内容]。
技术赋能方面,构建多维度数据风控模型,整合内外部数据建立客户信用评分体系,评分低于阈值的直接拒绝准入;针对普惠客群的数据增信,用非财务数据评估信用,替代传统抵押物依赖;搭建智能风险预警系统,实时监测客户风险信号,一旦触发预警阈值立即推送预警信息[无引用内容]。
人员管理上,要开展常态化风控培训,定期进行风险案例复盘,针对新政策、新业务开展专项培训;加强行为监督,建立员工行为排查机制,通过系统监测异常操作,定期开展家访、谈心谈话,排查道德风险[无引用内容]。
外部协同方面,与政府、行业协会等外部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获取更全面的民营企业信息;与担保公司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分担银行风险[无引用内容]。
政策对授信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影响及优化措施
政策要求降低民营企业融资门槛、缩短审批时间,这对商业银行授信审批标准和流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商业银行需要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在制度完善上,要制定差异化授信标准,根据民营企业不同情况明确准入和额度上限;建立政策动态更新机制,使授信政策与时俱进;压实全流程责任,推行责任终身制[无引用内容]。
流程管控方面,事前强化客户尽职调查和引入准入负面清单;事中保障审查岗独立判断和推行穿透式审查;事后建立贷后管理常态化机制和明确风险客户退出标准[无引用内容]。
技术赋能是关键,构建多维度数据风控模型、针对普惠客群的数据增信以及搭建智能风险预警系统,用数字化破解“信息不对称”,提升风控效率[无引用内容]。
人员管理上,通过常态化风控培训和加强行为监督,提升风控意识,杜绝“道德风险”[无引用内容]。
外部协同上,与政府、行业协会等共享信息资源,引入担保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分担银行风险[无引用内容]。
资金成本上升和收益下降问题及平衡方式
政策要求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授信支持,可能导致资金成本上升和收益下降。资金成本上升的原因包括风险控制加强导致成本增加,银行筛选客户更严格,投入的风险评估等成本增加,同时为覆盖潜在风险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信息不对称引发额外成本,银行需付出更多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如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等[55]。
收益下降方面,授信支持带来的利率压力使银行为满足政策要求和提升竞争力,在利率上做出让步,导致贷款利息收入减少;不良贷款率潜在影响也会使银行因部分民营企业违约风险计提更多贷款损失准备,侵蚀银行利润[55]。
为实现资金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商业银行可采取合理定价和优化资金配置的方式。合理定价方面,基于风险评估的差异化定价,根据民营企业风险大小确定不同贷款利率;考虑成本因素的定价调整,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等因素,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和客户需求合理调整利率;运用市场导向的定价策略,关注市场利率走势和同业定价情况,结合自身资金供求状况制定具有竞争力的利率价格[56][57]。
优化资金配置方面,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调整配置,在经济繁荣时期增加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经济衰退时期注重资产安全性;依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配置,根据企业行业特点、经营状况和发展阶段提供合适的融资方案;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稳健配置,对各类资产进行风险评估,采用分散投资策略,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58]。
商业银行落实《举措》开展授信业务的策略与建议
优化授信政策与流程
制定专门授信政策
根据《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要求,商业银行需制定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的授信政策,明确授信标准、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方面的规定。在授信标准上,应进行分层分类精准支持。对于大型民营企业,重点支持符合“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方向的企业,优先满足其技术升级、产业链整合等大额资金需求,授信标准侧重于企业营收规模(如年营收超5亿元)、行业地位(如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及信用评级(AA + 及以上);对于中小微民营企业,则降低准入门槛,重点关注纳税记录、社保缴纳情况及订单稳定性,例如对连续2年纳税额超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简化财务报表要求。在行业分类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新材料、生物科技)授信标准可放宽至初创期企业,重点考察技术专利数量、研发团队背景及政府补贴情况;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企业提供技改项目备案文件及能耗降低承诺,优先支持绿色化改造项目。同时,强制企业接入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大数据评价模型进行信用画像,对存在环保处罚、劳动纠纷等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或提高风险溢价[59]。
在授信额度上,采用动态调整与规模匹配的方式。基础额度根据企业上年度营收的30% - 50%核定,上限不超过5000万元;增信额度方面,对提供用能权、碳排放权质押的企业,额外增加20%额度,对纳入省级重大工程项目清单的企业,额度上限提升至1亿元。并且每年复核企业营收增长率、纳税额及信用评级,对连续2年营收增长超20%的企业,额度自动上调15%;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启动额度冻结机制[59]。
授信期限方面,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 - 3年,匹配企业供应链周转需求;项目贷款期限为5 - 10年,覆盖技术改造、绿电直连项目投资回收期;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比照小微企业续贷政策执行。提前3个月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对信用评级AA及以上企业,续贷审批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续贷期间经营计划及现金流预测报告[59]。
授信利率实行差异化定价与政策红利传导。对纳入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的企业,利率下浮10% - 15%;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利率不超过LPR + 50BP,传统产业企业利率不超过LPR + 100BP。此外,对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贷款的企业,财政贴息50%,实际利率降至2%以下;鼓励地方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的损失给予30% - 50%补偿[59]。
加大授信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应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授信支持力度,提高民营企业的授信额度和占比。可从政策引导、产品创新、风控升级、服务优化、数字化转型等多维度构建长效机制。在政策与制度优化方面,制定专项服务目标,如中国银行截至2025年1月末授信覆盖民营企业超173万户,贷款余额达4.48万亿元;调整差异化考核政策,建立“善贷”“愿贷”“敢贷”机制,如中信银行2024年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近9000亿元,增幅近10%,得益于考核政策的激励;优化监管容错机制,落实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全过程的容错纠错制度,在账户开立、贷后管理等方面适当放宽监管要求[59]。
在产品与服务创新上,开发专项评估模型,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专利质量等创新要素纳入授信体系,如上海农商银行以企业质量荣誉作为融资增信依据,为WWSZ技术公司提供4000万元中长期授信;推出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针对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债权 + 股权 + 并购”综合服务,光大银行科技金融贷款余额近3800亿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合作覆盖率近60%;创新担保与增信方式,突破传统抵押依赖,采用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政府质量荣誉增信等模式,如曲靖市商业银行为民营钢企提供2.5亿元授信时,通过存货质押解决担保不足问题[59]。
建立快速审批通道
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缩短民营企业授信审批时间。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提高审批效率。例如,商业银行开展线上审批操作,将一定额度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放至分支机构,缩短审批时效。同时,构建场景化金融生态,通过“金融 + 非金融”服务,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升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59]。
优化审批环节
优化审批环节,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手续和流程。商业银行可借鉴某商业银行“短频快”评估体系,针对民营企业“短、频、快”融资需求,建立包含企业资产状况、信用记录、企业主个人品德等维度的评估模型,将审批周期从7天缩短至24小时,提高审批效率,减少繁琐的手续和流程[60]。
建立健全信用评级体系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提高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以多维度动态评估为核心,通用基础指标与行业特色指标结合。通用指标涵盖守法合规、合同履行、财务健康等基础维度;行业特色指标针对制造业重点考察供应链稳定性,科技型企业侧重研发投入占比和专利质量,新兴产业则引入创新导向指标。建立月度/季度数据采集与更新机制,确保信用评级实时反映企业经营变化,结合行业波动、政策调整等外部因素,设置风险阈值并触发预警[60][61]。
同时,通过全量数据归集与共享,扩大数据覆盖范围,除传统工商登记、行政处罚信息外,纳入水电气使用、社保缴纳、纳税记录等数据;打破数据孤岛,构建全国统一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质量治理,建立数据采集、清洗、更新机制,确保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同时平衡数据应用与隐私权[60]。
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构建数字信用画像,利用机器学习算法分析历史财务数据、交易记录、社交媒体舆情等,预测违约概率;构建企业关联图谱,识别隐性集团风险;利用区块链技术记录企业信用交易数据,确保信息真实性和可追溯性,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信用承诺条款;运用自然语言处理分析企业年报、新闻舆情等非结构化数据,提取风险信号,结合宏观经济指标、行业周期等外部因素,动态调整评估参数[60]。
加强法治化制度保障,加快制定《社会信用建设法》,明确信用信息采集、使用、保护的法律规范;研究制定《民营企业信用促进条例》,细化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明确修复程序和标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诚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同时简化修复流程。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甄别并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冤错案件[60]。
加强贷后管理
加强贷后管理,及时跟踪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防范信用风险。构建穿透式风险管理体系,强化贷款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用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时监测企业用电量、税务数据、海关记录等,建立预警模型,对数据异常企业(如用电量骤降30%以上),启动现场核查机制。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采取差异化支持措施,通过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股权融资支持基金等,帮助企业化解流动性风险[59]。
创新授信产品与服务
商业银行落实《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开展授信业务,需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授信产品与服务,以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授信产品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辽宁省部分民营企业虽集中于传统领域,但在生物技术、半导体等高科技行业已有一定专利技术积累,不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因规模小、抵押物不足面临融资难问题。对此可采用分层授信模式,针对初创型科技企业,采用“银行 + 政府基金担保 + 专利权反担保”结构,如辽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企业以专利反担保,政府给予贴息,此模式在环保节能、生物医药领域活跃度高,可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对成熟期科技企业,推出“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专属贷款产品,部分银行已针对此类企业简化评估流程,并联合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引入动态估值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评估专利市场价值,调整质押率(通常为评估值的 40% - 60%),如某电子元件供应商以专利质押获得贷款,质押率根据技术迭代速度动态调整。政府还对成功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 50%的补贴,降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至 4% - 8%。数据显示,辽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超 60%存在专利但未充分融资,政府补贴模式下,企业融资成本较传统贷款降低约 30%[无]。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辽宁省民营制造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自主创新能力弱,与国企合作时账期较长(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账期 3 - 6 个月),导致现金流紧张,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但客户信用稳定。产品开发可采用核心企业确权机制,要求核心企业(如整车厂、大型零售商)对应收账款出具书面确权函,明确付款责任,如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核心企业确权后,银行按 70%比例放款,解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若质押应收账款价值下降,企业需补充新应收账款,确保贷款余额覆盖。还可采用行业定制化方案,针对制造业长账期问题,设计“保理贴现”产品,企业可即时贴现应收账款,利率较传统贷款低 1 - 2 个百分点;对季节性行业,如农产品出口企业,在收获季节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获得短期贷款,满足集中采购需求。数据表明,辽宁省制造业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占资产比重达 35%,但质押融资覆盖率不足 20%,核心企业确权模式下,贷款审批周期缩短至 10 天,较传统流程提速 50%[无]。
供应链金融:辽宁省民营经济在产业链中多处于配套环节,依赖国企订单,但融资渠道单一,区域产业集群(如沈阳装备制造、大连软件园)为供应链金融提供场景基础。可采用多方协作混合模式,如“银行 + 科技担保公司 + 专利权反担保”,针对供应链中技术型配套企业,科技担保公司评估其专利价值,银行提供贷款,政府贴息,如某软件企业通过此模式获得 500 万元贷款,用于研发升级;接入核心企业 ERP 系统,实时监控交易流,如银行通过分析某装备制造企业的订单数据,动态调整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融资额度。还可进行生态运营与激励,以核心企业为入口,推荐上下游客户,给予核心企业融资成本优惠(如降低 0.5 个百分点);对优质配套企业简化审批流程,如连续 3 年合作稳定的供应商,贷款审批时间从 15 天压缩至 5 天。数据显示,辽宁省供应链金融试点中,采用数据穿透风控的企业逾期率下降至 1.2%,较传统模式降低 40%,核心企业推荐机制下,配套企业融资获得率提升 35%[无]。
推出个性化的授信方案
分层分类管理,精准匹配服务模式:针对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采取不同的服务模式。对于龙头企业或战略客户,组建跨部门团队(如公司部、风险部、投行部),制定“一户一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方案内容涵盖融资额度、利率定价、担保方式、还款计划等,并嵌入行业分析、风险预警机制,如对装备制造业企业,可设计“项目贷款 + 供应链融资 + 跨境结算”一体化方案,匹配其长周期、大额资金需求。对中型民营企业,采用“标准化产品 + 灵活调整”模式,推广“无还本续贷”政策,将续贷对象扩展至 2027 年前到期的中型民企流动资金贷款,降低转贷成本;同时,根据企业信用评级动态调整授信额度,如对 AA 级企业上浮 20%额度。对于小微企业,依托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模型为企业精准画像,实现“一键触达”融资,平台已注册企业超 40 万户,累计解决融资超 4000 亿元,通过“辽科贷”“辽知贷”等特色产品,满足科技型、知识产权密集型小微企业需求[无]。
创新担保与增信机制,破解抵押难题:扩大担保物范围,推广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等模式,引导核心企业通过商业票据、仓单等方式支持上下游企业融资,将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展至全省 22 个重点产业集群。强化政策性增信支持,对纳入全省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项目,给予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推动担保费率降至 1%以下,如某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为一家轻资产科技企业提供 500 万元贷款,担保费率仅 0.8%,显著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创新“积分制”授信,结合企业创新积分、纳税信用等数据,开发“辽数贷”“辽质贷”等产品,对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专利数量等指标给予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可达 300 万元[无]。
优化授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依托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测额、申请贷款全链条线上办理,企业通过“辽信宝”小程序 5 分钟内可获得测额结果,并直接申请贷款,银行需在 30 天内反馈授信决定。下放授信审批权至基层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如某银行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实行预授信制度,企业提交材料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根据企业生命周期调整授信方案,对初创期企业提供“创业投资 + 科技担保”支持,对成长期企业增加“科技贷款 + 跨境融资”服务,对成熟期企业配套“并购贷款 + 债券发行”方案[62]。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除了传统的授信业务,商业银行还应为民营企业提供结算、理财、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例如,在结算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资金结算渠道,优化结算流程,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在理财方面,根据民营企业的资金状况和风险偏好,设计个性化的理财产品,帮助企业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咨询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行业分析、市场动态、投资建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助力企业更好地做出经营决策。
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
辽宁农商银行锦州支行与锦州市黑龙江商会联合举办银企对接会:在锦州市工商联的支持下,双方联合举办银企对接会,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特色金融产品,并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多家企业与农商银行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此次对接会是双方深化合作、共谋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携手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无]。
邮储银行沈阳市分行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邮储银行沈阳市分行为更好服务民营企业,拓展服务领域,通过深耕线上产品,创新开通平台贷模式场景。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利用小微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贸易关系,将小微企业基于核心企业订单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为企业提供贷款。这种多方共赢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同时也加强了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63]。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通过“股 + 债”模式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充分发挥集团全球化、综合化优势,通过“股 + 债”模式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联动理财、基金子公司参与 Pre - IPO 轮投资,配套上市前过渡贷款;积极发挥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引导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关键领域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提供并购贷款等支持。截至 2025 年 7 月末,全行并购贷款新增额市场份额四行占比 25.9%,排名四行第一,有效支持了民营企业的发展[64]。
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与国富期货、中信期货合作举办线上座谈: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主办、国富期货和中信期货协办、大连商品交易所特别支持的 4 场“DCE·产业行—走进产融培育基地”线上座谈正式落下帷幕。来自粮食、饲料、铁矿石贸易等领域的 424 家企业、3404 人参与座谈,围绕金融服务玉米产业链风险、饲料产业期现结合及风险管理、金融助力企业风险管理以及铁矿石论坛等展开交流。此次线上座谈取得了热烈反响,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了解了金融机构的惠企政策,增加了专业知识,对未来经营更有思路、更有信心[无]。
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与沟通
加强与优质民营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对于商业银行落实《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开展授信业务至关重要。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开展金融知识培训以及帮助规范财务管理等措施,商业银行能够更好地满足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商业银行可与优质民营企业从政策对接、产品创新、服务优化、科技赋能、风险共担、生态共建六个维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定义序号]。在政策对接方面,商业银行应聚焦辽宁省“27条”核心方向,优先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与并购重组等领域。例如,辽宁某民营特殊钢企业通过设备更新贷款(9.03亿元)实现节能降碳,商业银行可复制此类模式,为绿色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招商银行通过“股 + 债”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并购(如某企业2.83亿元并购贷款),商业银行可联合股权投资基金,为科技型民企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未定义序号]。
同时,辽宁省政府明确的政策时效也为商业银行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供了依据。2025年底前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时限压缩50%,商业银行可据此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匹配政策时效;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200万元以下项目专供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可设计“政采贷”产品,锁定还款来源[未定义序号]。
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
为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商业银行可采用多维度数据收集与分析、深度企业调研与沟通等方法。通过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税务记录、现金流数据等基础数据,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能力;收集行业新闻、市场研究报告和竞争对手数据,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和潜在风险;记录企业的支付频率、交易对象和交易金额等行为数据,挖掘其经营活动规律和合作伙伴关系[未定义序号]。
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可分层分类设计差异化授信产品,匹配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对于初创期企业,推广“招企贷”“私享贷”等数据融资产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成长期企业可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成熟期企业则支持并购贷款、跨境融资等[未定义序号]。
此外,商业银行还应构建智能化风险评估体系,将技术创新能力、生态位价值等“成长性信用”指标纳入授信决策,实现从“看过去”到“测未来”的评审逻辑跃迁,为民营企业提供更精准的金融服务[未定义序号]。
开展金融知识培训
商业银行可根据辽宁省的相关政策方向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服务。2025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为商业银行开展相关服务提供了政策指引[未定义序号]。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更精准地了解民营企业情况,为后续提供针对性金融知识培训提供基础;还可借助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科技金融服务驿站”,为科技类民营企业提供金融知识培训等服务[未定义序号]。
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需求,定制金融知识培训课程,内容涵盖财务规划、风险管理、信用建设等方面,帮助民营企业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搭建线上金融知识学习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的学习渠道,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学习金融知识和财务管理技巧[未定义序号]。
帮助规范财务管理
辽宁省的政策举措也要求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信用状况有更准确的评估,这促使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关培训以提升其财务管理水平。例如,全面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鼓励银行机构根据小微民营企业申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适用对象扩展至中型企业[未定义序号]。
商业银行可以安排专业的金融顾问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的财务管理辅导,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提高信用等级。同时,商业银行还可参与辽宁省实施的“资本市场提升工程”,为民营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财务合规等免费咨询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进入资本市场[未定义序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倡议书》中强调,银行业需从“政治引领、责任担当、信贷优化、产品创新”等六方面支持民企,与辽宁省“27条”中“强化要素支撑、培育经营主体”等要求高度契合。商业银行应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与沟通,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未定义序号]。
加强内部管理与人才培养
商业银行要有效落实《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开展授信业务,加强内部管理与人才培养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奖励突出员工、加强业务培训以及引进专业人才等措施,可提升商业银行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方面的能力和竞争力。
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
商业银行应从多方面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拓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在物质激励方面,可建立多元化的薪酬体系,将员工薪酬与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绩效紧密挂钩。例如,对于客户经理,根据其民营企业客户拓展数量、民营企业授信额度新增量、民营企业贷款发放量等指标来计算绩效奖金。同时,设置项目奖金,针对完成特定民营企业授信项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如成功为大型民营企业设计并实施综合授信方案的项目团队。此外,还可以设置年终奖金,综合考虑员工全年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方面的工作表现、业务贡献等因素进行发放。除了薪酬激励,还可提供福利激励,除法定福利外,提供额外的商业保险,为员工及其家属提供更全面的保障。还可以提供带薪年假、病假、产假等假期福利,打造舒适、便捷的办公场所,提供免费的餐饮、健身设施等,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间接激励员工积极投入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无]。
在职业发展激励方面,建立完善的晋升体系,根据员工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方面的工作能力、业绩表现和职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评估,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如从初级客户经理到高级客户经理,再到团队主管、部门经理等不同层级的晋升路径。明确晋升标准和流程,让员工清楚知道自己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领域的努力方向。同时,为员工提供丰富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员工提升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方面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例如,组织内部培训课程,邀请行业专家讲解民营企业的行业特点、财务分析方法、风险评估技巧等;提供外部专业培训,支持员工参加金融研讨会、专业认证考试等;开展岗位轮换制度,让员工有机会接触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拓宽视野,提升综合能力[无]。
在精神激励方面,设立各种与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相关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民营企业授信客户经理”“民营企业授信业务创新奖”等,并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通过内部表彰大会、宣传栏、银行内部刊物等方式进行宣传,让员工获得成就感和自豪感,激发他们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方面的工作热情。管理者应及时对员工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方面的工作成果给予肯定和赞扬,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需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无]。
在团队激励方面,设置团队目标,当团队完成与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相关的目标时,给予团队集体奖励,如团队旅游、团队聚餐等。这种方式能够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精神,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拓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而努力。鼓励团队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方面进行创新和分享,对提出创新性建议或解决方案的团队给予奖励,激发团队的创造力[无]。
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
对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可提升团队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力。在物质激励方面,可采用绩效奖金制度,根据员工业绩完成情况发放奖金,研究显示,实施绩效奖金制度的企业,员工工作效率平均提升20%,生产效率提高15% - 30%[65]。也可设立项目提成与超额奖励,对技术岗位员工,按参与项目为企业带来的效益进行提成。还可采用即时现金奖励,采用周奖、月奖等短周期奖励形式,心理学研究表明,即时奖励的激励效果比年终奖高3倍,员工荣誉感和满足感显著增强[无]。
在精神激励方面,可定期举办优秀员工评选活动,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章,如某民营企业通过月度“最佳员工”评选,使员工旷工率下降25%,工作满意度提升30%[65]。高层管理人员可通过宴会颁奖、公开表扬、发贺信等方式表达对员工的认可。还可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激励,提供晋升通道、在职进修机会或专业技能培训,数据显示,实施“导师制度”的企业,员工职业成长感知度提升40%,归属感增强25%[65]。
在福利与工作环境优化方面,可提供弹性福利计划,如健康体检、带薪休假、弹性工作制等多元化福利,某企业通过弹性福利制度使员工生活质量评分提高22%,团队凝聚力提升15%[65]。帮助员工解决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问题,研究显示,此类措施使员工对企业归属感提升35%,离职率下降12%。对提前完成任务的员工给予额外休假时间,某企业规定超额完成工作量的员工可获得半天至1周的休假,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20%[无]。
同时,要遵循差异化与公平性原则,根据员工需求层次制定差异化奖励,马斯洛需求理论指出,差异化激励可使资源利用率提高30%,员工满意度提升25%。确保奖励标准公开、评定过程透明,亚当斯公平理论表明,公平的薪酬体系可使员工工作效率提升15% - 20%,不公待遇会导致效率下降25%。扩大获奖员工比例,某企业规定每月30%的员工可获得奖励,使员工争取奖励的意愿提升40%[无]。
加强员工业务培训
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能够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商业银行可定期组织针对民营企业金融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行业分析、财务诊断、政策解读等。例如,招商银行每年投入超2000万元用于员工培训,其中30%专项用于民营企业服务能力提升。通过内部培训课程,邀请行业专家讲解民营企业的行业特点、财务分析方法、风险评估技巧等;提供外部专业培训,支持员工参加金融研讨会、专业认证考试等,提升员工在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方面的专业技能。开展岗位轮换制度,让员工在信贷、风控、投行等岗位积累复合经验,培养“既懂产业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无]。
引进专业人才
商业银行可通过多种途径引进具有丰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经验的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在内部培养方面,可设立内部导师制度,让资深员工指导新入职或转岗人员参与民营企业金融项目。例如,某股份制银行推行“1对1导师制”,结合真实案例,使员工在6 - 12个月内积累实操经验。数据显示,该行内部培养的客户经理在民营企业贷款审批通过率上较外部招聘人员高15%,坏账率低3个百分点。定期组织针对民营企业金融的专题培训,实施跨部门轮岗,让员工积累复合经验[无]。
在外部招聘方面,针对民营企业密集的行业,与专业猎头合作定向挖掘人才。例如,平安银行通过猎头公司从互联网金融机构引进具有小微企业风控经验的高管,其团队在1年内将民营企业贷款规模提升了40%。设计针对民营企业金融人才的薪酬体系,如设置“项目制奖金”“坏账容忍度弹性”等激励措施。某城商行对服务民营企业的客户经理提供比传统业务高20%的绩效提成,同时开辟快速晋升通道,3年内晋升比例达35%[无]。
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与财经类高校合作开设“民营企业金融”方向课程,提供实习机会。例如,兴业银行与中央财经大学共建“普惠金融实验室”,学生需完成3个月民营企业调研项目方可毕业。数据显示,该行通过校招录用的毕业生中,80%在3年内成为业务骨干,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60%)。联合中国银行业协会、地方民营经济研究会等机构举办论坛、案例竞赛,挖掘潜在人才[无]。
在政策支持方面,利用地方政府对金融人才的补贴政策(如住房、税收优惠)。例如,杭州市对引进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人才提供最高50万元安家费,某股份制银行杭州分行借此引进10名资深风控专家,其团队管理的民营企业贷款规模年增长25%。银保监会鼓励银行建立“民营企业服务专项考核”,对尽职免责条款细化,消除人才对风险的顾虑,提升服务积极性[无]。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研究结论
《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对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带来了积极的机遇,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举措》对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影响和挑战
积极影响
拓展业务机会:举措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产品和工具,细分重点产业领域市场,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这为商业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和客户群体,可扩大授信业务规模。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使商业银行能为参与项目的民营企业提供授信支持,提升自身在重大项目融资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30]。
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质押范围,如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进行融资,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质押物选择,丰富了担保方式,可开发新的授信产品。鼓励开发特色信贷产品,有助于商业银行加大对特色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授信业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0][33]。
优化风险管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为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降低对中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的授信风险。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有助于消除商业银行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时的顾虑,提高授信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0][33]。
挑战
风险评估难度增加:新型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和市场流动性存在不确定性,商业银行需建立相应的价值评估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民营企业经营风险相对较高,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30]。
竞争压力加大: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导致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更加多样化、个性化,商业银行的服务能力成为竞争的关键因素,若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可能会失去客户和市场份额[30]。
政策落实与合规挑战:商业银行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确保在授信业务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政策效果打折扣,甚至引发合规风险。随着金融监管的不断加强,商业银行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要确保授信业务符合监管政策,加强合规管理[30]。
商业银行落实《举措》开展授信业务策略和建议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有效性
数据支撑:通过细分市场提供差异化服务,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授信额度显著增长,如某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推出的专属信贷产品,授信额度同比增长30%。拓展融资质押范围后,授信结构得到优化,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新型质押融资占比逐年提升[66]。
成本降低: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后,企业续贷成本降低,实施无还本续贷的企业平均融资成本下降1 - 2个百分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后,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达到80%以上,为企业提供了低成本融资支持[66]。
效率提升: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流程标准化,授信业务处理时间大幅缩短,如某银行通过优化信贷管理系统,授信审批时间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技术系统整合与智能化水平提升后,进一步提高了授信效率[66]。
风险防控:引入先进的风险防控技术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保持稳定或有所下降,如某银行通过智能化风控系统,成功识别并拦截了多起潜在风险事件。加强对信贷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后,信贷业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进一步降低了不良贷款率[66]。
政策实效性增强:通过加强信贷政策培训与交流,商业银行对信贷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提高,企业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满意度逐年提升[66]。
可行性
政策支持与导向明确:《举措》围绕多方面提出27条举措,为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有力的支持,为商业银行设计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授信产品提供了政策依据[3]。
商业银行积极响应:以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为例,截至2025年7月末,全行民营企业贷款增速26.7%,四大行余额市场份额较年初提升1.07个百分点,实现规模与份额双提升。这表明商业银行在政策引导下,能够积极创新授信产品与服务模式,有效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67]。
多元化授信策略:商业银行通过精准“加减乘除”优化信贷结构、赋能转型升级支持绿色与制造升级、创新融资模式股债结合激活发展动能等多元化授信策略,降低了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保障了授信业务的稳健发展[67]。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不足
在对《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下当地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实施路径与效果的研究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在数据获取方面,存在明显的局限性。首先,各商业银行的数据分散在不同系统中,缺乏整合,难以获取全面、一致的数据支持,且各银行在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上缺乏统一标准,导致数据可比性和一致性差,增加了获取数据的难度,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其次,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筛选挖掘能力有限,其筛选出的营销客户资料多为金融交易流水账,缺乏客户偏好特征和价值回报评估,难以满足研究需求,也使银行难以进行差异化服务,限制了授信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最后,风险控制数据获取受限,风控系统相对分割,数据提取缺乏整合和关联,导致抓取的风险点不全面、不准确;对非结构化数据的分析挖掘缺乏预警技术,难以在风险爆发前有效处置;同时,完善风控模型、修正模型以及加强实时分析监控和风险预警功能的需求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满足,增加了授信业务的不确定性[3]。
在研究方法上,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在实施路径研究方面,当前研究多停留在政策文本解读层面,缺乏对商业银行具体授信流程与政策条款衔接度的量化分析,如未建立授信产品创新与政策工具的映射关系模型,无法准确评估政策转化效率;未构建分层授信模型,未实证检验不同产业授信审批时效、利率定价差异是否符合政策导向;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整体供地”政策,未设计产业链授信额度穿透式管理方案,未验证通过核心企业信用传导解决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可行性[3]。在实施效果评估方面,研究多采用静态截面数据分析,未建立动态跟踪指标库,缺乏分阶段效果评估机制;对辽宁省内不同地区政策执行差异探讨不足,未通过空间计量方法验证金融支持强度与民营经济增速的地区相关性;对“兴辽英才计划”等政策与授信业务的联动机制缺乏因果推断分析[3]。
研究展望
未来的研究可从以下几个重点方向展开。
在进一步研究政策的长期效果方面,可聚焦于授信政策对民营经济多方面的影响。一是对融资环境的改善效果,包括研究政策实施后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授信规模、覆盖面、审批效率的变化,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情况以及融资结构的优化程度。二是对创新发展的支持效果,分析政策实施后民营企业在研发创新投入、创新成果产出以及创新生态构建方面的变化,评估商业银行相关创新金融产品的支持作用。三是对产业升级的推动效果,研究民营企业在产业升级投入、成效以及产业链协同发展方面的情况,以及商业银行相关金融产品的支持情况。四是对风险防控的保障效果,考察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风险识别能力、处置效率的提升以及风险防控体系的完善情况[3]。
在探索商业银行与民营企业的合作新模式方面,可构建政策 - 银行 - 企业三方耦合模型,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模拟相关政策对商业银行授信投向结构的影响,量化政策杠杆效应;开发授信流程数字化评估工具,基于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建立授信效率指数,实现政策执行效果的实时监测;实施政策试点效果对比实验,选取部分城市作为对照组,评估特定政策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意愿的影响程度[3][33]。
此外,还可建议商业银行与高校共建联合实验室,运用大数据追踪政策资金流向,构建包含200余项指标的民营经济授信政策效果评估体系,加强对政策执行链路的解构分析,以更好地推动《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下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发展。
对商业银行和相关部门的建议
对商业银行的建议
加强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可结合政策导向与自身风险控制需求,加强民营经济授信业务风险管理。一方面,利用政策营造的公平竞争环境,依据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筛选授信对象,降低因市场准入壁垒或地方保护导致的授信风险;关注政府采购及“四张项目清单”,为相关民营企业提供授信服务并依托政策监管降低项目风险[1]。另一方面,完善信贷管理体系,制定差别化信贷政策,根据辽宁省不同区域民营经济特点和风险特征,结合自身情况放宽或加强授信审核;推行风险限额管理,以实有资产为基数控制单个客户信用风险[1]。强化授信风控流程,严格落实“三查”制度,优化审查审批流程,提高质量和效率。针对民营企业提供虚假报表问题,建立问责机制和诚信文化,加强授信后财务状况监控[1]。完善授信时财务分析,选择恰当分析方法,提高时效性和针对性。建立动态监督和风险预警机制,以偿债能力为核心,分析项目和指标背后原因;建立授信风险监测系统,制定评价和评级体系,关注财务数据异常变动和企业对外投资[1]。此外,建立学习和培训制度,通过定期学习和多渠道培训提升授信人员综合水平和业务素养[1]。
创新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可从多个方向创新民营经济金融产品。在政策导向下,开展差异化信贷服务,针对辽宁省重点产业和项目设计专属信贷产品,如产业链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产品;采用股权与债权结合模式,联动理财、基金子公司参与投资并配套过渡贷款;进行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推广“汇保通”模式并提供一站式跨境融资服务[1]。借鉴实践案例,开发基于企业资质和风险数据的信用贷款产品,如“辽科贷”;针对区域特色产业推出定制化产品,如“沈抚制造贷”;通过核心企业信用赋能上下游中小企业,如“辽链通”[1]。利用要素保障支持创新,设计“人才贷”“技能提升贷”等产品,以及“绿能贷”支持民营企业用能项目投资[1]。建立风险控制与长效机制,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推出“见贷即保”产品,如“辽保易贷”;利用大数据、AI技术构建民营企业风控模型,如“辽企信用评分”[1]。
对相关部门的建议
完善政策配套措施:相关部门可从多方面完善政策配套措施以推动《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落实。优化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六个不得”,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向民营企业推介“四张项目清单”,加大“两重”“两新”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3][21][25]。深度强化要素支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企业供地方式,提高用能保障水平,降低交通物流成本,加强人才引育支持,夯实用工服务保障[3][21][25]。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3][21][25]。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南,制定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3][21][25]。全面强化服务保障,常态化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压缩审批时限[3][21][25]。
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及配套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政策解读会、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等方式,确保民营企业和商业银行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利好。同时,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商业银行的指导,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利用政策争取发展机会,指导商业银行在政策框架内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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