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实施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修订有着深刻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从市场需求和经济增长角度看,经济增长速度和市场需求的变动直接影响中小企业的销售业绩。在经济不景气时,购买力下降,市场需求萎缩,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87664568]。同时,金融环境的变化,如利率、通胀率、信贷政策等,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产生直接影响。当通胀高企、银根紧缩时,中小企业可能面临融资困难,进而影响其生产和发展。
在这样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的情况较为突出。受国内外复杂形势影响,“连环欠”现象频发,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85869517][42206330][37084778][86600363][13961659][66985568][63230169][69587892]。此外,现行条例自2020年9月1日实施以来,虽然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够明确,监督管理措施不够完善;相关主体的支付责任不够具体,保障措施不够有力;有些制度措施比较原则,法律责任不够健全[85869517][42206330][86600363][13961659][66985568][69587892]。而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85869517][42206330][86600363][13961659][69587892]。这些因素共同促使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修订。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修订实施对中小企业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在资金周转方面,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在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超过60日;大型企业则应在60日内支付,这显著缩短了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周期,加快了资金回笼,提升了资金周转效率[64020066][17950991][91917851][48077843][82476385][57459513][96003691][65112925]。同时,条例禁止“背靠背条款”,规范非现金支付方式,减少了大型企业利用支付工具套利的空间,保障了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安全[64020066][17950991][91917851][57459513][96003691][65112925]。另外,条例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并为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等担保品融资提供便利,还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在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64020066][91917851][82476385][96003691]。在强化逾期支付责任方面,条例规定迟延支付应支付逾期利息,促使付款方及时付款,减少了中小企业的坏账风险[64020066][91917851][65112925]。条例还完善了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国家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加强了对拖欠行为的监管和惩处[91917851][82476385][57459513][65112925][58804270]。同时,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的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倒逼付款方合规支付[82476385][57459513]。
从发展态势来看,修订后的条例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对市场的信心,鼓励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条例修订的双重作用下,中小企业可能更加注重产业升级与转型,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57642131]。而且条例的修订也优化了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透明、有利的市场环境,从而间接促进其健康发展。
但是,条例的实施也可能带来一些挑战。部分中小企业此前可能通过延长账期换取订单,新规实施后若无法适应快速回款要求,可能面临短期内现金流压力。此外,中小企业可能需要在催收上投入更多资源,以确保及时回款[64020066]。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修订实施是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推动下的必然举措,对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发展态势有着深远影响。研究该条例修订实施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更好地适应新的政策环境,优化信贷业务策略,同时也有助于中小企业更有效地利用金融资源,促进自身健康发展,对于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和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概述
修订的主要内容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后,在支付期限、责任追究、新增条款等方面都有显著变化,这些变化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产生了重要影响,具体如下。
支付期限规定的变化
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大型企业的支付期限上,修订前都未明确规定具体支付期限[10][11][12][13][14][15][16][6][17][18]。而修订后,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10][11][12][13][14][15][16][6][17][18]。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60 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需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且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10][11][12][13][14][15][16][6][17][18]。另外,对于无争议部分的支付,修订前未明确提及,修订后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交易,部分存在争议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对于无争议部分应当履行及时付款义务[10][11][12][13][14][15][6][18]。
逾期支付责任追究的加强
修订后对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责任追究更加明确和严格。首先在明确款项支付时间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原则上应在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最长不超 60 日;大型企业原则上应在交付之日起 60 日内支付并剔除不合理限制条件[19][20][21][22][23][24][25][26]。同时,明确违法违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在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要求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等情形下,会由相应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7]。法律后果方面也进行了优化,调整了处分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违反规定受处分人员描述更加具体[22]。另外,细化了投诉处理流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处理时限,强化了监督管理,增加了相关报告和听取汇报的规定[22][23]。并且明确了逾期利息的支付标准,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19][28][21][23][24][26]。
新增条款及其影响
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规定了国家和地方层面多个部门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中的职责,强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该项工作负总责[29][30][31][32][33]。
强化款项支付责任:再次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期限要求,禁止“背靠背”条款,规定无争议部分及时支付义务[29][30][31][32][33]。
完善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措施:通过多种措施加大清理拖欠力度,明确各投诉处理主体权利义务和时限,对拖欠严重的大型企业在财政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限制[29][30][32]。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29][32]。
支付方式限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要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或变相延长付款期限[30][31][33]。
保证金管理:除法定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要接受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提供的保证[30][31][33]。
鼓励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需配合中小企业进行应收账款确权等融资相关工作[30]。
这些修订内容旨在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减少拖欠现象,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并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10][11][12][13][14][15][16][6][17][18][27454060][35726411]。
机关、事业单位付款期限规定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机关、事业单位向中小企业付款期限作出了细致且严谨的规定,旨在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34][35]。
首先,在基本付款期限要求方面,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时,原则上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若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11][36][34][37][21][35][38][39][14][40][41][42][10][1][43][44][45][46][32][47]。这一规定明确了付款的时间界限,相较于修订前更加清晰明确,进一步约束了机关、事业单位的付款行为,保障了中小企业能够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内获得款项[38][11][39][14][40][41]。
其次,对于以检验或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情况,付款期限的计算方式有特殊规定。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条件,那么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1][36][34][37][21][42][10][43][44][45][46]。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合理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并在该期限内完成检验或者验收。若机关、事业单位拖延检验或者验收,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11][36][34][37][21][38][39][14][41][42][10][43][44][45][46]。这一规定细化了合同条款,避免了机关、事业单位利用检验或验收环节故意拖延付款的情况发生。
此外,修订后的条例还对其他可能影响付款期限的因素进行了约束。例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也不得利用这些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38][39][14][40][41][11][42][10][1][43][44][45][46][47]。并且明确禁止机关、事业单位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38][39][14][40][41]。对于与中小企业的交易部分存在争议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对于无争议部分应当履行及时付款义务[38][39][14][40][41]。
在逾期支付方面,若机关、事业单位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38][39][14][40][41]。
总体而言,修订后的《条例》全面且具体地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向中小企业付款的期限及相关条件,通过一系列约束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权益保障,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长期面临的账款拖欠难题[32]。
修订后《条例》对中小企业资金状况的改变
资金回笼速度加快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最为明显的成效之一便是加快了资金回笼速度。该条例在多方面作出规定,促使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付款,进而缩短了中小企业资金回笼周期。
从条例规定层面来看,其对付款期限作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11][30][48][49][20]。对比之前可能存在的较长账期,该规定为中小企业资金回笼设定了明确严格的时间框架。比如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的付款可能因各种原因拖延数月甚至更久,但如今明确限制在最多60天内完成支付,显著缩短了资金回笼的时间。此外,条例还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保障了中小企业权益,像禁止“背靠背”条款、限制非现金支付方式、要求公开逾期支付信息等[50][51][52][53][54][55] ,从多个维度确保中小企业更快收回款项。
虽然目前尚未有公开的官方统计数据直接量化资金回笼周期缩短的具体程度,但从专家分析以及案例来看,这种缩短效果已经初现端倪。有专家指出,修订后的条例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回款难”的问题,减少因大企业拖欠导致的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有助于维护经济生态的稳定[50][51][52][53][54][55]。以刘氏鞋业公司和孙吴公司为例,这两家公司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前面临着资金回笼极其困难的状况[50][51][52][53][54][55]。其中,刘氏鞋业公司与楼桑村政府签订《草鞋采购合同》,约定在交货验收后,政府收到下一季度财政拨款十个工作日内支付30万元货款。然而,交货验收后,经刘备多方打听才得知,政府将财政拨款用于支付教师工资和偿还旧债,刘氏鞋业公司根本无法按时收到货款。而孙吴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楼桑村政府规划的草鞋产业科技园项目一期工程承建,工程竣工后,政府迟迟不组织验收,竣工一年后公司仍未收到垫付的3000万元工程款。孙权虽采取了找农民工讨债等措施,但政府仍以各种理由要求延迟支付。
而在条例实施后,情况得到了很大改观。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中,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延检验、验收等行为均属于违反条例的情况。此时,刘氏鞋业公司和孙吴公司可向楼桑村政府的上级机关进行行政申请,责令政府改正。若政府拒不改正,上级机关会对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两家公司的款项,从而使得这两家中小企业资金回笼周期有望明显缩短,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
综合来看,修订后的《条例》在各个方面协同发力,已经开始切实缩短中小企业的资金回笼周期,有力保障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其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资金基础。不过,由于条例实施时间较短,其实际效果需要通过持续监测,收集后续数据和分析来进一步予以验证和深入评估。
降低资金成本
降低资金成本
修订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实施,使得款项及时支付成为现实,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因资金短缺而产生的融资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缩短账期提升资金周转
《条例》对付款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时,应在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11][14][52][30][56][57][58]。这一规定直接缩短了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周期,能够提升资金的周转效率,让资金更快回笼。资金回笼速度的加快,使企业减少了因资金短缺而不得不进行的高成本融资[52],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规范支付方式减少额外成本
条例明确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利用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11][14][52][30][56][57][58]。过往,部分大企业强制中小企业接受这些非现金支付方式,导致中小企业资金被占用,为了提前获取资金不得不承担贴现成本等额外费用。新条例的实施减少了这种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滥用,避免了中小企业因接受这些支付方式而产生的额外成本[52][59]。
强化融资能力缓解信贷难题
及时的资金收付对企业资金流动性管理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企业准确掌握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从而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60]。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融资需求时,会关注企业资金收付的规律和及时性。如果企业经常出现资金收付延迟的情况,可能被认为财务管理不善,进而增加融资难度和成本[60]。《条例》实施下款项的及时支付,能够增强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眼中的信用评分,提升其融资能力,更易获得低成本的信贷支持。
降低供应链风险促进融资
及时支付款项降低了供应链金融中的违约风险,使得金融机构更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还可能会降低融资利率[4]。同时,及时支付也使得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质量提高,这些应收账款更容易通过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来帮助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59]。另外,条例鼓励、引导、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11][14][52][61][30][56][57][62][58]。
不过,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因款项及时支付所降低的融资成本存在差异。对于资金周转需求较高的行业,如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及时收到款项将显著降低其资金成本;而一些资金回笼周期较长的行业,如建筑业,可能受益相对较少,但仍然能从中获得一定程度的资金成本降低[52]。总之,不同行业的企业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因《条例》下款项的及时支付而降低资金成本,但受行业特性的影响,具体的降成本幅度和方式会有所不同。
经营稳定性增强
经营稳定性增强
修订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中小企业资金状况带来了显著改善,这些改善在业务拓展、投资计划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进而提升了企业整体的经营稳定性。
在业务拓展方面,《条例》从多个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助力。首先,《条例》明确了付款期限,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大型企业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需合理约定付款期限且及时支付,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条件或按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52][57][63][23][64]。这一规定大大缩短了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周期,提升了资金周转效率,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规划资金流,支持业务拓展。同时,缩短账期使得企业的资金流动性显著增强,企业能够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及时抓住业务拓展机会[52]。其次,《条例》禁止不合理交易条件,保护中小企业权益,明确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有效减少了因不公平交易条件导致的资金压力[52][57][65][63][23][64]。再者,《条例》对交易条件、付款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范,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合规成本,使企业能够更专注于业务拓展[52]。此外,《条例》的实施还优化了营商环境,增强了中小企业的市场信心,使企业更积极地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创新发展[52]。
对于投资计划而言,《条例》通过改善资金状况起到了积极影响。《条例》压实主体责任,首次规定省级政府对辖区内支付工作负总责,建立“函询约谈、督办通报”等机制,压实地方政府责任;细化支付约束,要求机关事业单位30日内、大型企业60日内完成付款,禁止以第三方进度为由“卡脖子”,从源头压缩不合理账期;填补制度漏洞,针对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强化对不合理付款条件的限制,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66]。同时,《条例》织密监管网络,完善监督机制,明确投诉处理部门权责及流程,提升响应效率;强化信用惩戒,对严重拖欠主体限制财政支持、市场准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威慑力;推动行业自律,鼓励大型企业主动公开付款政策,行业协会引导建立公平交易规则,实现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的联动[66]。另外,《条例》还畅通经济循环,鼓励金融机构以应收账款为担保扩大信贷,破解融资难;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逾期支付信息,以透明度倒逼支付效率[66]。这些举措为中小企业创造了更为公平、透明和高效的营商环境,有效缓解了其资金压力,增强了市场信心,使得中小企业能够更稳定地进行投资规划,如增加生产或销售网络、优化负债结构等[66]。
从整体经营稳定性来看,《条例》在资金回笼和成本优化方面带来的积极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资金回笼方面,《条例》明确付款期限,规定大型企业60日内付款,有效缩短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回笼周期,减少了因长期拖欠款项而导致的资金链紧张或断裂风险;禁止强制非现金支付方式,防止大企业利用商业汇票等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加快资金回笼速度;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明确各主体权利义务,保障中小企业在遭遇拖欠款项时能及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保障资金回笼[67]。有数据显示,若条例全面落地,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望提升40%,运营资金占用成本降低1.2 - 1.8个百分点[67]。在成本优化方面,《条例》为中小企业降费减负,降低运营成本;鼓励、引导、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还规定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融资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在收到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信用惩戒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阻碍和困难,降低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67][68][69]。
这些改善提升了企业整体经营稳定性。资金回笼周期的缩短和财务成本的降低,使中小企业在面对市场波动和经济下行压力时,拥有更多资金储备和更强抗风险能力;成本优化和融资环境的改善,有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中小企业经营稳定性的提升有助于稳定就业市场、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条例》鼓励中小企业向绿色、低碳、高科技方向转型升级,有助于推动企业在产业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提升整体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67][69]。正如专家指出的,新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65]。
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信贷产品开发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实施后,中小企业资金状况得到改善,这对商业银行现有信贷产品需求产生了多方面变化,并带来了新信贷产品开发的机遇。
现有信贷产品需求变化
中小企业资金状况改善使得其对商业银行现有信贷产品的需求呈现一系列变化。其一,信贷需求增加。随着中小企业资金回笼速度加快和现金流状况好转,其经营和扩张能力提升,对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信贷产品的需求可能随之增加[70][71]。其二,信贷结构发生改变。中小企业可能更青睐短期贷款或循环贷款等灵活性高的信贷产品,以适应快速变化的资金需求;同时,资金状况改善也可能使中小企业对支持长期发展战略的长期贷款需求增加[70][71]。其三,融资成本降低。条例鼓励商业银行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中小企业申请信贷产品时可享受更优惠的利率和费用条件,从而刺激对信贷产品的需求[70][71][32][72]。其四,担保品范围扩大。条例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为担保品融资,拓宽了融资渠道,增加了对商业银行相关信贷产品的需求[70][71][32][72]。最后,风险管理需求提升。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增加,商业银行需加强风险管理,开发或优化信贷产品以评估和控制风险。
新产品开发机遇
在中小企业资金状况改善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开发新信贷产品具有多方面机遇。首先是政策支持,政府出台的普惠金融等政策,让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核更灵活宽松,为新信贷产品开发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73]。其次市场需求增长,中小企业资金状况改善后,对资金需求增加,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新信贷产品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74]。再者是数字化转型,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为商业银行开发新信贷产品提供了技术支持,使其能够更精准评估风险、提高服务效率,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73]。从消费升级角度看,居民收入提高和消费观念转变使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商业银行可开发面向汽车、家电等消费场景的消费贷产品[75]。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方面,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推进使绿色金融成为亮点,监管鼓励业务创新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商业银行可开发相关产品满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融资需求[76]。此外,中小商业银行在不同地区市场发展差异明显,商业银行可根据区域经济特点和企业需求开发地域特色信贷产品[76]。
信贷产品开发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资金状况变化,商业银行在信贷产品开发上可采取以下策略。首先要深入分析资金状况变化:若条例全面落地,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望提升40%,运营资金占用成本降低1.2 - 1.8个百分点,这能为平均账期长达97天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每年释放约2.4万亿元可支配资金;条例明确款项支付期限,禁止强制非现金支付,改善了中小企业现金流状况。在开发具体信贷产品时,可涉及多种类型产品。应收账款融资产品方面,要建立快速确权机制,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同时建立严格风险评估体系保障资金安全;供应链金融产品要与大型企业合作,利用交易数据开展相关服务,并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字化管理;信用贷款产品要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考虑多方面因素为信用良好企业提供贷款,且提供灵活还款方式减轻企业压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要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信贷融资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并根据企业特点定制服务方案。此外,商业银行要加强风险管理与合规性,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监控业务全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规;还需关注政策动态与市场变化,研究政策及时调整开发策略,加强市场调研了解企业需求痛点[76][73][74][75][70][71][32][72]。
风险管理
信贷风险降低的原因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实施后,商业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显著降低,主要原因如下:
中小企业现金流改善: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款项支付期限,机关事业单位须在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30日内付款,最长不超过60日;大型企业须在60日内支付款项[30][77]。这有效缩短了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账期。据测算,若条例全面落地,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望提升40%,运营资金占用成本降低1.2 - 1.8个百分点,每年可释放约2.4万亿元可支配资金,改善了中小企业现金流,降低了其违约风险[4]。
大型企业供应链管理升级:《条例》实施倒逼龙头企业优化现金流管理,建立供应商分级预警系统,提升中小企业付款准时率。这有助于降低供应链金融中的风险,因为大型企业合规性现金流压力得到缓解,减少了因核心企业拖欠行为导致供应链金融链条断裂的可能性[4]。
金融工具创新与风险对冲:《条例》鼓励、引导、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为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合同、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融资提供便利[30][5]。这使得商业银行能够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短期保理产品,与《条例》规定的支付时限匹配,从而降低信贷风险[4]。
信用约束机制立体化:《条例》要求将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纳入公开披露范围,这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价估值和发债企业的债券定价。同时,失信主体在市场活动中会受到限制,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大型企业在财政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融资获取、市场准入、资质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5]。这种信用约束机制增加了违约成本,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
政府监管与政策支持:新修订的《条例》强化了政府监管责任,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加大清理拖欠力度[77]。此外,央行和中国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也修订了相关管理办法,放宽银行票据业务范围至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降低了银行承兑、电子商票贴现业务的风险资本占用,给予政策支持,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商业银行调整风险管理策略以适应新形势
为了适应《条例》修订实施后的新形势,商业银行可从以下方面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调整信用风险评估策略
强化信用风险管理意识:一方面通过教育与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教育,定期举办培训活动、分享典型案例,增强其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着力培养风险管理文化,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和流程[78]。
采用多元化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包括运用专家评估法依靠信贷专家经验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通过财务比率分析法,分析借款人财务报表评估信用风险;利用信用评分模型进行量化评估;以及依据银行内部数据和评级标准进行内部评级等[78]。
引入高级信用风险管理方法:考虑采用内部评级法的高级版本,更精细化地分类风险暴露、更合理地设置参数以及更严格地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同时在采用高级方法前,建立完善的验证体系,涵盖验证的治理架构、制度流程、数据体系和信息系统等[79]。
加强风险分散与对冲:通过多元化投资降低对单一借款人或行业的信用风险集中度;运用金融衍生品等工具进行风险对冲,减少潜在损失[80][78]。
强化贷后监控与风险预警:持续监控已发放贷款,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通过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方法评估银行的抗风险能力[80][78]。
遵守监管要求与政策导向: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确保业务经营合规,防止违规行为引发信用风险;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如《商业银行法》的修订等,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78]。
利用金融科技提升风险管理效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数据分析能力,更准确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支持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包括数据收集、模型开发、验证与优化等[79]。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涉及跨境业务的银行,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和技术;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和跨境风险,提高风险分散和跨境合作的能力[78]。
调整信贷担保与抵押策略
降低担保链风险:担保链累积和传染效应可能使银行不良贷款迅速增加,调整信贷担保策略可以减少对担保链的依赖,降低因担保链断裂而引发的风险。
优化抵押物管理: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存在多种风险,通过发展二级抵押市场、评估抵押物价值等优化抵押物管理的措施,可降低这些风险。
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条例》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为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为担保品的融资提供便利。这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增强其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银行拓展业务、降低风险集中度[2]。
加强行业自律与风险管理:条例要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这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为商业银行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81][49]。
市场拓展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实施后,商业银行可借助优化服务和产品来扩大对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具体体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优化服务与产品的策略
创新贷款融资产品: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具有“短、平、快”的特点,商业银行应创新贷款融资产品,如推出“客户综合授信”、整贷零偿贷款等,以此适应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4][23][82]。
开展保理业务:对于为大型优质企业提供固定配套产品或服务的小企业无争议的应收账款,商业银行可办理保理业务,以此帮助中小企业提前变现应收账款,改善现金流状况[4][23][82]。
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可以利用现有的科技、结算、网点等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组合式的“金融套餐”服务,涵盖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产品,全面提升服务层次[4][23][82]。
增加信贷投放并降低融资成本:按照政策导向,商业银行需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降低其综合融资成本。同时,为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合同、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融资提供便利,推动中小企业发展[4][23][82]。
开发短期保理产品:商业银行还可以开发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配套的金融产品,像短期保理产品(如30天/60天期限),使其与条例规定的支付时限相匹配,迎合中小企业短期资金需求[4]。
优化风控逻辑:从风险防控方面来看,商业银行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需关注交易对手方(尤其是大型企业)是否遵守《条例》规定,避免因核心企业拖欠行为导致供应链金融链条断裂。并且,将“合规账期”作为风控指标,纳入应收账款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金融服务的安全性[4]。
数字化解决方案:积极探索与供应链平台对接的数字化保理解决方案,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4]。
优化成效评估
对商业银行扩大中小企业市场份额的成效评估可从多个维度进行:
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量的增长:修订后的《条例》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2024年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14.6%,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这显示在《条例》修订实施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已呈现增长态势,随着《条例》进一步实施,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量有望持续增长[23]。
综合融资成本的降低:《条例》强调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商业银行通过优化信贷结构、提高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等方式,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例如,部分商业银行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项贷款产品,提供更优惠利率和更灵活还款方式[23]。
金融产品创新:为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在《条例》修订实施后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如开发基于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合同等担保品的融资产品,以及推出与《条例》规定支付时限相匹配的短期保理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选择[23]。
服务质量提升:在扩大中小企业市场份额过程中,商业银行注重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加强风险管理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部分银行还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服务团队,提供一对一金融服务方案[23]。
市场份额的扩大:随着信贷投放量增长、融资成本降低、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质量提升,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市场的份额有望扩大。具体可通过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中小企业客户数量占全部客户数量的比例等市场份额数据来评估[23]。
面临挑战及应对策略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实施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在市场拓展中优化服务和产品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机遇。
面临挑战
市场竞争加剧:《条例》实施后,更多金融机构关注中小企业市场,商业银行需面对来自其他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等的竞争[82]。
客户需求变化: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涵盖便捷支付结算、灵活融资方案、专业风险管理等,商业银行需不断创新优化服务以满足[82]。
风险管理压力增大:尽管《条例》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现金流和信用环境,但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仍要关注其经营稳定性、偿债能力等风险因素[82]。
合规成本上升:监管政策完善强化,商业银行需投入更多资源确保业务合规,包括加强内控、完善机制、提高员工合规意识等[82]。
技术创新能力不足:金融科技发展对商业银行技术创新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部分银行在技术创新方面滞后,难以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82]。
应对策略
加强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分析:深入了解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和痛点,通过市场调研、客户访谈等收集信息,为优化服务和产品提供支持[82]。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更灵活、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定制化融资方案、优化支付结算流程、加强风险管理服务等[82]。
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客户信用评估和风险监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风险管理精准性和效率[82]。
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加强对监管政策学习研究,确保业务合规,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82]。
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大对金融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创新驱动的金融科技平台,引入先进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82]。
加强合作与联盟:与其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市场、分享资源,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等机构沟通合作,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82]。
关注政策导向和市场动态:密切关注政策导向和市场动态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服务方案,充分利用《条例》政策红利优化服务和产品拓展市场[82]。
综上所述,通过一系列优化服务和产品的举措、对成效的科学评估,以及有效应对面临的挑战,商业银行能够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实施背景下扩大对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并促进中小企业和自身业务的共同发展。同时,行业专家也指出,商业银行在扩大市场份额过程中,需注重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确保业务稳健发展[23]。
商业银行应对策略建议
产品与服务创新
新规实施后,中小企业对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和精细化的特点,商业银行需要基于这些新需求来设计或改进信贷产品和服务。
创新信贷产品设计
商业银行可设计一系列创新信贷产品以贴合新规下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针对无法提供实物资产的中小企业,银行可在法律范围内,将企业拥有的专利、知识产权等经相关部门或机构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发放贷款。这种方式有助于解决此类企业因缺乏实物资产难以获贷的问题,还能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83][84]。
自然人担保贷款: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可考虑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作为质押物或者担保物。这种方式既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又因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利益挂钩明显,能促使其按规定如期还款[83][84]。
仓单质押贷款:银行通过对中小企业仓单、土地使用权等进行估值后,将其作为抵押物给企业发放贷款。这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同时促进商品的流通[83][84]。
买方信贷:对于信誉较好或资金实力雄厚的中小企业,银行可向其下游客户发放专门用于购买企业生产商品的贷款。该方式不仅降低了信贷风险,还促进了企业商品的销售[83][84]。
供应链金融产品:如“链贷通”等,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供应链金融的线上化、智能化,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此产品整合了供应链中的资源,可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85]。
绿色信贷产品:优先支持环保项目,如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等,为符合绿色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降低银行因环境风险导致的信贷损失[86]。
灵活还款方式贷款: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等额本息、等额本金、随借随还等多种还款方式,满足其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86][85]。
定制化信贷产品:结合中小企业的行业特点、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设计定制化的信贷产品。通过深入了解客户,提供更贴合其需求的金融服务,增强客户粘性[83][84]。
线上化信贷产品: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实现信贷产品的线上申请、审批和放款。这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满足了中小企业对便捷性服务的需求[86]。
改进信贷服务策略
优化续贷政策与扩大适用范围:商业银行应将续贷对象从部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甚至在一定期限内将中型企业也纳入续贷范围,增强中小企业资金链的稳定性。同时简化续贷申请和审批流程,提高续贷效率,确保企业在贷款到期后能够便捷地申请续贷[87][83]。
加强风险管理与尽职免责机制:建立健全的续贷管理制度,明确客户准入标准和审批流程,合理分类续期贷款风险以降低潜在风险。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将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与信贷人员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鼓励信贷人员在合规前提下大胆支持中小微企业[87][83]。
推进数字化转型与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手段,分析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风险,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服务效率。推动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87]。
设计灵活条款与综合服务:设计灵活的还款方式和信贷期限,满足小微企业在不同经营阶段的资金需求;鼓励信用贷款发放,逐步降低对抵押担保的依赖,降低融资门槛;围绕小微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深化“信贷 +”服务模式,提供支付结算、财务咨询、汇率避险等综合服务[83]。
强化内部机制建设与资源保障:在信贷规模配置、绩效考核、工资费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保持对小微金融业务的倾斜支持力度。根据信贷规模增长、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加强人员力量配备[83]。
响应政策与加强协同:贯彻落实最新政策,如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等。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协同联动,形成助企帮扶政策合力[87][83]。
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加强市场调研和客户分析,准确把握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通过定期沟通、提供金融知识培训等方式,增强银企之间的信任与合作[88]。
专家指出,新规实施后,商业银行需要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以满足其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同时,要加强与政府、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83][84]。
风险管理策略调整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实施后,中小企业信贷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商业银行亟需完善信贷评估体系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这直接关系到信贷业务的安全性与收益性[89]。
为适应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特点,商业银行需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中小企业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周转和运营效率较高,因此评估时应弱化规模指标,强化效率指标和成长性指标[1][55]。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特点和违约特征,应增加对中小企业还贷能力和意愿影响较大的非财务指标,如企业主、企业及其关联公司的信用指标,行业前景、国家对同类产品扶持政策等宏观层面的指标,以及纳税总额、销售等与企业现金流相关的指标[1]。此外,还应根据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条件给予信用增级。对于有较高保障的担保,根据其基础数据和具体情形确定不同的分值,并计算其担保得分,再按照合理比例将其转换成借款人的信用增级得分,并进行相应的增级调整,最终确定中小企业借款人的信用级别[1]。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有明确的付款期限要求,特别是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1][55]。基于此,商业银行在评估中小企业信贷时,必须关注交易对手的支付期限和逾期风险,防止因核心企业拖欠行为导致供应链金融链条断裂[4]。同时,商业银行应强化对大型企业支付能力的合规审查。一是评估大型企业是否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情况纳入企业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90][91];二是审查大型企业是否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流程,确保合同条款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避免出现不合理的付款条件[91];三是核查大型企业是否明确付款流程和期限,确保按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91]。
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商业银行应按照政策要求,鼓励、引导和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时,为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合同、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融资提供便利。当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融资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商业银行需关注这一流程的合规性[92]。
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数据和技术手段优化风险评估流程。其一,强化风险评估和管理,利用大数据技术与海量数据全面分析贷款客户的企业资信水平、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风险抗击能力等因素,结合企业的资金流动信息、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同时将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的资信信息、个人能力、产业信息以及负债情况等相关信息引入风险评估模型,贯穿授信全流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89]。其二,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风控策略体系,搭建智能决策系统,引入外部数据,优化风险量化模型,同步搭建风险预警体系及动态监测体系,应用于额度预评估、在线评级评分、客户还款意愿预测等场景[89]。其三,建立多维立体的全流程风险量化体系,根据不同信贷产品的特点及生命周期,建立多维量化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实现指标数据的集中管理与运营,统一审贷标准,提高审贷效率,增强风险预警管控力[89]。
在信用评级体系完善方面,保留“客户信用评级系统”中的关键财务指标,强化效率指标和成长性指标;进一步强化非财务因素对中小企业违约的影响,如前文提及的各类非财务指标;同样,根据担保条件给予信用增级,充分考虑个别保障性较强的担保条件[92]。
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应建立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建立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如贷款损失率、逾期率等,并进行实时、动态的监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强与监管机构、行业组织、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等的信息共享,提高风险监测的全面性[93]。并且,要进行严格的合规性与法律风险审查,确保贷款业务的整个流程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对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保证抵押物的处置等方面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93]。同时,强化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确保贷款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规范贷款业务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防止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93]。
商业银行还需要在其他层面进行配套调整。与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了解政策走向和监管要求,争取政策支持和监管指导,积极参与政策研讨和标准制定。注重客户服务,加强与企业沟通,了解其需求和问题,及时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提高企业满意度[89]。并且,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转变风险管理理念,从注重风险控制和规避转向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价值创造,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创新和优化风险管理手段,实现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双赢[94]。
市场营销策略调整
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实施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需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全面调整市场营销策略和重点,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实现自身的稳健发展。
渠道策略调整
线下渠道优化:银行应依据中小企业的分布状况来优化网点布局。比如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等中小企业密集的区域增加网点覆盖,提升服务便捷性,同时提升网点服务质量,配备专业的金融服务人员并优化业务流程,从而增强客户体验[95]。
线上渠道拓展:一是优化银行官方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的界面设计,提升操作便利性和安全性,契合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线上服务需求;二是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有价值的金融资讯、优惠活动等内容,吸引中小企业关注并加强与客户的互动[95]。
渠道整合与协同:要实现不同渠道之间的信息共享,保障客户在不同渠道上能获取一致的服务体验。同时加强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的业务协同,例如当客户在网上咨询问题时,能够及时将其传递到线下网点,由专业人员跟进处理[95]。
聚焦重点市场营销活动
保持信贷稳定增长: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聚焦中小企业真实有效的经营性资金需求,提供充足的信贷供给,力争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对于改革化险等任务较重的地区和机构,则可实行差异化安排[96][97]。
合理确定信贷价格:一方面要加强贷款定价管理,结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身资金成本以及中小企业客群特征、风险状况等,科学合理地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另一方面需深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加强专业化体系建设,提升业务集约化管理水平,提高风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96][97]。
优化金融服务供给:做好首贷户的发掘和培育工作,合理下沉服务重心,提高活跃小微经营主体融资覆盖面;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优化续贷办理流程,健全续贷管理机制;做好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小微企业法人服务;围绕小微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深化“信贷 +”服务模式,提供支付结算、财务咨询、汇率避险等综合服务,提升精细化、差异化服务水平[96][97]。
强化保险保障作用: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小微企业保险业务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科学制定保险条款,合理厘定保险费率;积极开发推广适应小微经营主体需求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技术创新、突发灾害、货物运输等方面的风险防范能力[96]。
调整产品推广重点
应收账款融资支持:由于条例明确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融资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所以商业银行应重点推广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为中小企业打造便捷的融资渠道,助其及时获得资金[98][30][99][57]。
灵活付款期限和方式:条例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商业银行可针对此设计灵活付款期限和方式的金融产品,助力中小企业更好地管理现金流[11][98][30][99][57]。
非现金支付方式推广:条例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时的相关要求,商业银行应推广电子支付和票据融资产品,同时确保这些产品的合同条款符合条例规定,不增加中小企业负担[11][98][30][99][57]。
降低融资成本:条例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商业银行应优化贷款利率和费用结构,推出更多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产品,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11][98][30][100][57]。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可提供包含财务顾问、资金监管、投贷联动、融资担保等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管理财务和运营风险[101]。
遵循风险管理和合规性:在推广产品时,商业银行要保证所有产品都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合规风险;同时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98][30][99][57]。
其他相关策略
创新金融服务产品:虽然根据条例大型企业应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可能减少中小企业对供应链金融的需求,但银行仍可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例如开发与条例规定支付时限相匹配的短期保理产品(如 30 天/60 天期限),并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如灵活的贷款条件、优惠的利率等,以满足其多样化的金融需求[4][102]。
关注政策动态:密切关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市场营销策略以适应政策环境。有专家指出,条例的修订实施对商业银行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银行需适应政策变化,调整业务模式和市场营销策略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4]。
数字化转型与金融科技应用:引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善于利用金融科技平台、移动网络终端等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76][103]。
响应政策导向:加大对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领域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借助央行拟创设的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如消费领域专项再贷款),定向支持绿色消费、数字消费等新兴业态[96][97][87]。
加强风险管理与合规经营:加强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关注重点业务风险状况,做实贷款风险分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规范业务经营行为,避免无序竞争,形成差异化的良性供给格局[96]。
区域化和差异化竞争:鉴于中小商业银行在不同地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格局存在差异,商业银行应根据地区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营销策略,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潜力尚未完全释放,未来有望实现更快的增长[76]。
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随着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推进,绿色金融将成为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的新亮点,商业银行可推广绿色信贷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同时继续推动普惠金融,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76]。
通过全方位调整市场营销策略和重点,商业银行能够更好地契合中小企业的需求,提升服务质效,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references:
1. 为中小企业“钱袋子”保驾护航 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布
2. 信用助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3.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布(附全文)
4.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金融机构、对保理业务的影响分析
5. 信用助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6. 政策解读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7.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8. 金融·看法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要点解读及适用建议
9. 来稿选登 | 赵慈拉:新《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对银行业、商业保理业会带来哪些影响?
10. 2025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施行。相关规定如下_财富号_东方财富网
11. 6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12. 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布: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
13. 国务院令丨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版
14.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15.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 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16. 2025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施行。相关规定如下_财富号_东方财富网
17. 6月新规来了,事关你我生活→
1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19.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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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5.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_ 国家政策 _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6.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7. 与审计相关!看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8. 小兴知法丨中小企业被拖延付款,《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新规护航
29.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0.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全文)
31.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2.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3.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4.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5. 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6.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7.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全文
39.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全文
40. 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发布 机关等从中小企业采购 应在30日内付款
41.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42.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全文发布
43. 新规解读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小企业账款催收维权指南
44. 法律视点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修订要点解读与法律适用
45. 国务院出台重磅文件!
46.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47.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6月1日起施行——中小企业“钱袋子”更有保障
4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49. 司法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就《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50. 重磅新规!6月1日起施行!中小企业的“钱袋子”终于有保障了!
51.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哪些变化?两部门详解
52. 毫达茶馆法聊 ll 新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企业的影响
53. 【服务中心】新版条例来了→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有哪些变化
54. 新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布
55. 新规解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修订)
56.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修订】(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57.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5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59. 央行: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
60. 银行的企业账户资金收付的及时性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61.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62. 你关心的这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问题,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权威解读!
63.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64. 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65. 【政策解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66. 法治“全链条”护航中小企业行稳致远
67. 关注|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哪些变化?两部门详解
68.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69. 法治“全链条”护航中小企业行稳致远
70.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6月1日起施行——中小企业“钱袋子”更有保障
71.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6月1日起施行——中小企业“钱袋子”更有保障
72.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73. 廖金科:2025 年中小微企业新机遇与破局之道
74. 2025年信贷投向:财政与信用双引擎助力中小微企业信贷经济复苏
75. 银行丰富消费信贷产品,为“以旧换新”做好金融支持
76. 2025年中小商业银行行业现状及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与未来发展趋势前景分析
77.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78. 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与控制.pptx 25页VIP
79. 中国银行业实施资本新规的挑战和应对策略——信用风险篇(高级法)
80. 试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策略。
81. 就《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82.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8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8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85. 2025年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案例
86. 2025年各大银行信贷产品大纲解析
87. 2025年的中小企业贷款的最新政策来了→
88. 银行信贷业务现状分析.docx 7页VIP
89. 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
90.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要旨解读及企业风险防范-Research-Hengtai Law Offices
91.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加强中小企业保护
92. 【普法栏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全文
93. 浅谈商业银行如何做好信贷流程及风险管理(精心整理,建议收藏!)
94. 数字化转型下的银行风险管理策略优化
95. 银行市场营销的渠道管理与拓展策略?
9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97.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目标
9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99.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100. 银行迎战2025年“开门红”:策略调整与业绩压力并存
101. 2025年新形势下 商业银行中小民营企业客户及政府机构客户需求挖掘.高效营销策略及客户关系维护专题研修班
102. 属于小微企业市场对商业银行发展的贡献
103. 2024银行转型背景下小微企业信贷营销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