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 年)》政策解读
——“三年倍增”,银行何为?
10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下称《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通知还提出,到2027年底,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1.政策背景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 年)》的出台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以下从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和市场需求层面进行详细阐述。
(1)产业发展背景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迈入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充电设施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关键支撑,其服务能力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尽管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服务能力基本能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公共充电网络布局不均衡,城市充电服务保障能力相对充足,而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尚不均衡;设施功能结构待优化,我国公共充电设施平均功率较低,难以满足节假日高速公路、城市热点地区等快速补能场景的充电需求;居住区服务供给不充分;供电保障有待加强;运营管理质效有待提升等。
同时,政策推动与消费提振需求也促使该行动方案的出台。今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将汽车消费作为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要求各地各部门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创造有效消费需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稳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此行动方案。而且充电设施的完善能够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的使用便利性,从而促进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满足消费者对绿色出行的需求。
(2)市场需求推动
在市场需求层面,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是重要推动因素。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消费者对充电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而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政策来破解,以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公共充电网络布局不均衡也是推动方案制定的因素之一。存在城乡差异,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不足;还存在区域差异,一些地区充电设施相对匮乏,难以满足当地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并且目前我国公共充电设施平均功率较低,部分设施老化,影响充电效率和安全性,需要优化设施功能结构。居住区服务供给也不充分,新建居住区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存在不足,既有居住区因空间有限、电力容量不足等问题,充电设施建设面临挑战。
随着充电设施的不断增加,对配电网的供电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将充电设施接入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开展配电网架优化、台区增容等建设改造,同时优化报装接电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另外,政策与市场环境也推动了方案的制定,《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为充电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扩大和消费者对充电设施需求的增加,促使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市场氛围。
2.电动汽车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电动汽车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在销量增长、市场占有率变化以及技术进步等方面表现显著,这些发展趋势也对充电设施提出了新的要求。
(1)销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近年来,电动汽车销量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2020年,新能源汽车全年累计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136.7万辆,同比增长14.79%、13.35%。到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全年产销同比均增长1.6倍。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售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占到全球销量的61.2%。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累计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中汽协专务副秘书长许海东表示,在政策支持持续发力、市场需求稳步增长、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等利好支持下,预计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销量有望达到1600万辆,同比增长24.4%。
(2)市场占有率不断攀升
近年来,电动汽车市场占有率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全球市场方面,根据国际能源署(IEA)数据,全球电动汽车销量从2010年的0.75万辆增长至2024年的1750万辆,年复合增长率达74%。2024年,全球电动汽车市场份额首次突破20%,2025年一季度销量达411万辆,同比增长28%,主要市场销量均刷新历史纪录。预计2025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将突破2000万辆,2030年前市占率有望突破40%。
中国市场的电动汽车渗透率领先全球。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2025年前八个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6.7%,达962万辆,渗透率飙升至45.5%。
3.政策目标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 年)》设定了一系列具体量化目标,旨在全面提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以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核心目标是到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的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过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的翻倍增长。
表 1:《行动方案》主要量化目标
指标类别 |
具体指标 |
2027年目标值 |
总体规模 |
充电设施总数 |
2800万个 |
公共充电容量 |
超3亿千瓦 |
|
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
超过8000万辆 |
|
城市充电网络 |
新增直流充电枪 |
160万个 |
其中大功率充电枪 |
10万个 |
|
高速公路充电 |
新建改建充电枪(60千瓦以上) |
4万个 |
农村充电设施 |
乡镇新增直流充电枪 |
至少1.4万个 |
车网互动 |
新增双向充放电(V2G)设施 |
超5000个 |
|
反向放电量 |
超2000万千瓦时 |
(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现状
1.市场规模与布局
(1)市场规模
截至2025年8月底,中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充电桩总数突破1734.8万个,同比增长53.5%,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服务能力最强的充电网络。
从充电桩类型来看,公共充电桩为431.6万个,同比增长37.8%,额定总功率1.96亿千瓦,平均功率约45.48千瓦;私人充电桩达1303.2万个,同比增长59.6%,报装用电容量达1.15亿千伏安。公共充电桩占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总量的24.9%,私人充电桩占比75.1%,私人充电桩数量同比增速远超公共领域,成为市场增长主力,这反映出消费者对电动汽车接受度持续提升,且83%的车主因公共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而选择自建设备,夜间充电成本优势也促使私人充电桩安装率上升。
在市场渗透率方面,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例优化至约1:2(每5辆车配2个充电桩),规模稳居世界第一。2025年1 - 8月,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达808.8万辆,同比增长30.1%,渗透率突破40%,充电需求与供给形成良性循环。中国充电联盟预测,2025年公共直流充电桩保有量将达216.5万台,全年增量52.2万台。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预计1500万 - 1650万辆),充电设施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2)市场布局
当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不同地区的布局情况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具体表现为东部地区布局密集、中部地区加速追赶、西部地区潜力待释放。
①东部地区
充电网络高度发达,广东、浙江、江苏三省占据全国67.8%的公共充电桩,形成“三纵三横”主轴网络。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代表的超大城市,每10平方公里配备3 - 5台大功率充电桩,城六区服务半径达1公里,主流超充车型充电时间可降至15分钟。技术适配性突出,2025年东部地区800V高压平台车型占比超30%,支持480kW以上超充功率,实现“充电10分钟,续航280公里”,超充桩占比从2023年的5%跃升至2025年的20%,与新能源汽车高压平台技术形成协同效应。同时,创新模式先行先试,上海徐汇区三汇路充电站建成全国首个“光储充放”一体化项目,配备智能移动储充车,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深圳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反向放电示范,84个充电场站、超2500车次参与,单轮放电量全国第一。
②中部地区
顶层设计逐步明晰,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等省份密集发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湖北省提出到2025年实现“十个全覆盖”,包括城市居住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景,累计建成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5万个。县域市场快速渗透,全国县域充电设施覆盖率达97.31%,13个省份实现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乡镇覆盖率达76.91%,中部省份通过土地优惠、电价补贴等手段推动布局,例如河南省对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给予30% - 40%的财政奖补。此外,还积极进行专用场景精准布局,建设重卡快充专区、物流园区充电站,单桩功率达500kW,同时探索“统建统营”模式,鼓励第三方企业、物业服务方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
③西部地区
目前覆盖率存在显著差距,充电桩总量较少,密度较低,部分区域充电桩闲置率超85%,但新能源公交车、景区电动摆渡车等B端需求集中,单桩负荷较高。例如青海、宁夏结合光伏/风电配套建设充电站,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针对特殊地理环境,青藏高原等特殊区域采用移动储能与卫星充电站的创新方案;西北地区利用丰富的风光资源,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布局“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解决长途出行“里程焦虑”。并且,西部地区获得政策倾斜支持发展,中央财政安排75个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名额,电网企业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用电保障,重点解决高速公路服务区用电容量问题,缩短电力扩容周期。
在公共充电桩布局方面,全国公共充电站总量超30万座,较2021年增长303%,远超加油站数量(11万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超4万个充电站点,97%的县城及80%的乡镇实现全覆盖。头部运营商主导,特来电、星星充电、云快充等前十家企业占据公共充电桩77.8%的市场份额,其中特来电运营82.1万台,星星充电70.7万台。
2.市场增长趋势分析
(1)规模持续扩大
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但增长速度有所变化。2022 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达到 520 万台左右,同比增长近 100%,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增长约 65 万台,累计数量达到 180 万台左右;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增长超过 190 万台,累计数量超过 340 万台。2023 年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显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达到了 859.6 万台,同比增长 65%,2023 年 1 月至 12 月期间,充电基础设施新增数量为 338.6 万台,同比增长 30.6%。到了 2024 年,增长速度进一步下降,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截至 2024 年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 1281.8 万台,同比增长 49.1%;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 9 月底,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数达到 1143.3 万台,同比增长 49.6%。2024 年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 422.2 万台,同比增长 24.7%。
进入 2025 年,充电设施建设依旧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到 2025 年 6 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已达 1610 万个,同比增长 55.6%;截至 2025 年 8 月底,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枪)总数达到 1734.8 万个,同比增长 53.5%。2025 年上半年,公共充电设施增量为 51.7 万个,同比增长 30.6%;私人充电设施增量表现尤为亮眼,达到 276.5 万个,同比暴增 120.8%。截至 2025 年 6 月,公共充电设施(枪)累计 409.6 万个,同比增长 36.7%;私人充电设施累计 1200.4 万个,同比大增 63.3%。截至 2025 年 8 月底,公共充电设施(枪)431.6 万个,同比增长 37.8%;私人充电设施(枪)1303.2 万个,同比增长 59.6%。
(2)区域分布集中且逐渐下沉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截至 2025 年 6 月,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南、安徽、湖北、四川、北京这 TOP10 地区所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全国公共充电桩总量的 67%,全国充电电量也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河北、四川、浙江、上海、山东、福建、河南、陕西等省份。不过,中西部城市借“新基建”的政策东风,通过补贴等手段加速补短板,县域充电网络覆盖率大幅提升 30%,缩小了区域间充电基础设施差距。我国还将适度超前,进一步下沉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建设,优先对充电繁忙服务区,开展大功率设施建设改造。
(3)市场集中度高
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运行方面,行业头部效应明显,市场集中度较高。例如截至 2024 年 12 月,行业前 15 家运营商运营数量占总量的 87.1%;截至 2025 年 6 月,这 15 家运营商所运营的充电桩数量占总量的 85.1%,其余运营商占比仅为 14.9%。在换电领域,相对于电动汽车的充电模式,换电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竞争还不激烈。在乘用车换电领域,斯沃普、奥动和苏州焕能三家头部企业换电站产量总和占整个行业的 80%以上;在重卡换电领域,玖行、许继换电、瀚川等头部企业占据了行业的市场份额超过 90%。
(三)银行业务机遇分析
1.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的金融需求
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是《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涵盖了城市、城际和农村三个层面。在城市区域,方案提出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充电为有益补充”的充电网络,明确到2027年底全国城市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中包括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这类项目主要面向充电运营商、房地产开发商和商业综合体等主体,资金需求集中在设备采购和场地建设方面。银行可针对这类客户提供项目融资、设备抵押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等金融服务,并可创新推出“充电设施建设贷”等专属产品。
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建设领域,方案要求到2027年底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这类项目投资主体以大型央企和国企为主,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基础能源企业,资金需求规模大、期限长。银行可组织银团贷款、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或通过绿色债券承销等方式满足其融资需求。由于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预期,也可设计基于未来收费权质押的融资模式。
农村充电设施建设是下沉市场的重要机会,方案明确到2027年底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这一领域的客户主要包括县域城投公司、农村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单点投资规模较小但分布广泛。银行可借助“三农”金融服务经验,开发普惠型充电设施贷,结合政府风险补偿机制降低融资风险。同时可与电网企业合作,为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专项信贷额度。
2.车网互动与新技术应用金融支持
车网互动(V2G)是充电设施领域的新兴业态,代表了能源与交通深度融合的未来方向。《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新增双向充放电(V2G)设施超5000个,反向放电量超2000万千瓦时。这类技术密集型项目涉及新能源汽车企业、充电运营商和电网公司等多方主体,资金需求集中于技术研发和商业化应用两个阶段。
针对技术研发阶段的高风险特性,银行可采取选择性的信贷支持策略,优先与拥有成熟技术积累和专利保护的企业合作,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创新类产品。在商业化应用阶段,可基于未来收益权质押提供项目融资,或通过供应链金融支持相关设备制造企业。此外,银行还可与产业资本合作,以投贷联动方式参与优质车网互动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分享创新成果。
《行动方案》还鼓励开展区域级、省级、城市级车网互动应用场景实测,推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这些试点项目往往有政府背景或政策支持,银行可密切关注各地车网互动试点名单,为入选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和优惠利率,并探索参与充电领域PPP项目的可行性。
3.配电网升级与供电服务改善机会
充电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对配电网承载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将充电设施接入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重点围绕城市核心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等区域开展配电网架优化、台区增容等建设改造。这部分市场主要面向电网企业及其配套设备供应商,资金需求规模巨大且期限较长。
电网企业作为优质客户,银行可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其配电网改造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10-15年以匹配电网设施的投资回收期。对于配电网升级所需的变压器、智能电表等设备制造商,银行可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帮助其扩大生产能力。此外,银行还可与电网企业合作开发绿色理财产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升级改造。
在供电服务领域,方案要求积极拓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业务办理渠道,加快推广线上渠道,鼓励探索“一小区一证明”等试点应用。这些便民服务背后是信息化系统和智能终端的大量投资,银行可借此机会与电力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线上服务平台,将电费结算、充电支付与银行账户深度融合,提高客户黏性。
4.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模式创新
居住区充电设施是解决消费者“里程焦虑”的关键环节。《行动方案》从新建居住区和既有居住区两个维度提出了要求:新建居住区要按规定在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增设充电设施。这些要求催生了多样的金融服务场景。
对于新建居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主要服务对象,银行可提供开发贷的绿色通道,对按要求配建充电设施的项目给予利率优惠。对于既有居住区改造,服务对象包括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分散主体,银行可借鉴“统建统服”模式,为充电运营商提供资产打包融资服务,支持其规模化布局社区充电网络。
方案特别提出推广居住区“统建统服”模式,即由运营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充电设施,并计划到2027年底打造1000个“统建统服”试点小区。针对这类模式,银行可设计“统建统服项目贷”,基于运营商整体现金流而非单个项目收益进行授信决策,同时可提供并购贷款支持行业整合,助力形成规模效应。
(四)风险管控与合规
充电设施投资面临多重风险,包括技术迭代风险、利用率不足风险、电价政策风险等。银行需建立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机制,在支持业务发展的同时确保资产质量稳定。首先,应建立充电设施项目评估标准,从区位选择、设备选型、运营能力等多维度评估项目风险,重点关注充电桩利用率、平均充电时长、度电收益等核心指标。
针对技术风险,银行应密切关注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V2G等技术发展路线,优先支持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市场前景的项目。在客户选择上,可向技术储备丰富、运营经验成熟的头部企业倾斜,对初创企业和新技术应用设置合理的授信门槛。
信用风险管控方面,银行可探索“银政保”多方合作模式,通过政府风险补偿资金、保险保证等方式分散风险。对于农村地区、老旧小区等普惠性领域,可借鉴“银行+政府+担保机构”的风险共担机制,在落实风险缓释措施的前提下适度增加信贷投放。
合规管理方面,银行应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确保融资项目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充电设备需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在项目评审中,应关注充电站的选址安全性、消防设施完备性、供电手续合规性等要点,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五)银行实施策略建议
1.组织架构与体制机制保障
为有效对接《行动方案》带来的市场机遇,银行应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健全配套体制机制。建议在总行层面成立“充电设施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金融部牵头,绿色金融部、普惠金融部、信用审批部、风险管理部等多部门参与,统筹推进全行充电设施领域金融业务。
各经营机构应设置“充电设施金融专员”,负责属地化营销和客户关系维护。这些专员不仅要熟悉金融业务,还要了解充电设施行业特点,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性建议。银行应加强专员培训,内容包括充电设施技术基础、行业政策、风险特征等方面,打造一支既懂金融又懂产业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在绩效考核方面,银行应将充电设施金融业务纳入分支行和业务部门的考核体系,适当提高绿色信贷、普惠金融等指标的权重,激发经营机构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同时,可设置“充电设施信贷增量”、“客户数增长”等专项指标,并匹配相应的财务资源和激励政策。
在信贷政策方面,银行应制定针对充电设施项目的差异化授权和审批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授予一级分行一定的审批权限,缩短决策链条;对于采用“统建统服”模式的标准化项目,可开发“信贷工厂”模式,实现批量处理和快速审批,提高服务效率。
2.分阶段分领域业务推进路径
银行应根据《行动方案》的任务部署,制定分阶段、分领域的业务推进路径,确保有限资源投入到最具潜力的市场和客户。
在时间序列上,可按照“示范项目-重点区域-全面推广”的节奏稳步推进。2025年为重点突破期,主要目标是参与各地方试点示范项目,树立典型案例;2026年为区域扩展期,重点支持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充电网络建设;2027年为全面发展期,实现城市、城际、农村充电网络金融服务全覆盖。
在区域布局上,应遵循“先城市后农村、先试点后普及”的原则。近期重点聚焦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这些城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充电需求旺盛,项目经济性相对较好。中长期随着农村充电网络的下沉,逐步将服务范围扩展至县域和重点乡镇。
在客户选择上,应采取“抓大不放小”的策略。一方面,紧盯电网企业、大型能源央企、知名房地产开发商等高端客户,提供综合化服务方案;另一方面,不忽视区域性的充电运营商、社区物业公司、个体工商户等中小客户,通过标准化产品和模式创新满足其融资需求。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出台,为银行业带来了战略性发展机遇。银行应立足自身定位,聚焦充电设施建设的关键领域和重点区域,加强产品创新和风险管控,在支持国家战略实施的同时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