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解读
——解锁林业融资新范式:政策解读与银行实操建议
8月25日,央行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推动成立林权收储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
从商业银行视角来看,《通知》的核心要求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完善配套机制,构建良好的林业金融生态;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形成金融支持林业的合力。这些要求既为银行提供了业务拓展的新机遇,也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提出了新挑战。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林业金融支持政策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从单一信贷模式走向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对银行来说,这不仅是支持林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更是拓展农村金融、绿色金融业务的重要机遇。银行需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结合实际创新产品和服务,才能在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一)政策背景
目前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且分布不均,人均森林面积和蓄积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森林资源主要集中在东北、西南等部分地区,导致林业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在生态脆弱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对林业资源需求更为迫切。同时,森林质量不高,中幼龄林占比大,林分结构单一,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弱,影响了森林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降低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限制了林业产业发展潜力。部分区域还存在生态功能退化问题,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问题突出,生物多样性减少,不仅影响当地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还对全球生态安全构成威胁。此外,人为干扰压力大,非法采伐、侵占林地现象仍有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形势严峻,加剧了林业资源的破坏和退化,严重威胁林业可持续发展。而且林业在金融支持方面存在不足,如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可抵押林权范围有限、贷款期限较短等问题限制了林业发展的资金获取能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不完善,也影响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知》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林业在固碳释氧、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且需要实现经济效益以满足区域发展需求,这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性矛盾促使金融政策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以实现双赢。林业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该通知通过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投入,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此外,通知强调聚焦国家储备林建设、“三北”工程等重要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金融服务需求对接,有助于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通知提出的一系列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如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涉林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有助于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引导到林业领域,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战略相契合。
(二)林业发展现状
1.资源现状
(1)森林资源总量
我国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成效显著,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保持“双增长”。截至目前,我国森林面积达到了34.65亿亩,与10年前的31.2亿亩相比有明显增加;森林覆盖率超过了25%,高于10年前的21.63%;森林蓄积量超过200亿立方米,较10年前的151.37亿立方米大幅提升。此外,我国人工林保存面积达到13.14亿亩,居世界首位,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快、最多的国家。
(2)森林资源分布
我国森林资源分布呈现出显著的地区差异,主要集中在东北、西南和东南三大林区。
东北林区,作为我国最大的天然林区,分布在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黑龙江省森林面积达2035.6万公顷,覆盖率高达47.8%;吉林省森林覆盖率也达到了45.3%。
西南林区,是我国第二大天然林区,分布于横断山区、雅鲁藏布江大拐弯地区。云南省森林覆盖率高达55.2%,森林面积达到2085.3万公顷,乔木林地面积更是高达2102.77万公顷,位居全国第一;四川省森林面积达到1830.5万公顷,覆盖率为38.7%。
东南林区,以人工林和经济林为主,分布在淮河以南、云贵高原以东的丘陵山地。福建省森林覆盖率高达66.8%,位居华东地区第一;浙江省和江西省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了61.2%和63.1%。
除上述三大林区外,其他地区也有一定数量的森林资源。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面积达2510.3万公顷,虽覆盖率只有22.1%,但因土地广袤,森林资源总量可观;湖南省森林覆盖率高达59.8%,森林面积达到1066.2万公顷,是华中地区森林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从数据变化来看,从2000年到2025年,我国森林面积预计增长约77百万公顷,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5%左右,森林蓄积量也在稳步提升。不过专家指出,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量只有世界平均的三成,且分布不均。
(3)森林资源质量
我国森林资源质量状况存在一些问题。
覆盖率低且分布不均,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小,森林覆盖率较低。而且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森林覆盖率超40%,而生态环境急需改善的西部地区,森林资源稀少,有的地区森林覆盖率不足1%,这种地域分布不均导致资源分配和利用程度难以均衡。
森林质量较差且林地利用率低,我国森林经营粗放,林木生长量低,原始林向次生林转化,天然林向人工林转化,生态系统逐渐衰退。目前有林地只占林业用地的50.1%,林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森林结构不合理,我国森林资源中,防护林、特用林以及薪炭林比例偏低,林木低龄化问题突出,部分地方存在采伐幼中龄林木现象,威胁后备资源培育。为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各地存在森林资源开采缺乏统一合理计划、过度开采现象,导致用材林和成熟林面积逐年衰减,木材供需矛盾日益严重。
2.林业的重要地位
林业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等诸多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1)生态保护方面
①调节气候
林业在调节气候上作用显著。林木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光能,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和水分合成有机物并储存在体内,同时释放出氧气,对维持地球氧气与碳平衡至关重要,有助于减缓温室效应和对抗气候变化,据估计,全球森林通过光合作用贡献约28%的氧气。森林冠层的树叶和枝干通过反射和吸收大部分太阳辐射,减少到达地面的热量,使得林内气温明显低于林外,同时森林的蒸腾作用会吸收部分能量,进一步降低森林区域的温度。此外,植被覆盖区域可以增加相对湿度2.9%—8.3%。森林还能影响降水和风速,通过改变地表水分和能量平衡状况,影响区域气候。大规模植树造林会增加区域的蒸散发,进而使得近地表大气更加湿润,增强了土壤水分—植被—降水间的正反馈作用,导致水汽辐合变强和云量增多,提高了降水再循环率,加强区域大气水循环,对地区降水起到积极作用。
②保持水土
林业在保持水土方面也发挥着关键作用。林冠和林下植被层就像一把伞,削减了雨滴势,也拦截了部分降水,阻止了雨滴击溅表土,避免了土壤颗粒被击碎,并大大减少了落到地面的降雨量,从而减少了地表径流量和土壤侵蚀量。在中纬度条件下,一个基本郁闭的森林生态系统,大约可截留当年降水量的15%—30%。枯枝落叶层覆盖在地面,防止雨滴击溅土壤的效果更为明显,这些枯落物具有很大的孔隙度,可以吸收和渗透降水,具有很强的水源涵养性能。同时,枯枝落叶层腐烂后形成的腐殖质和有机质,参与土壤团粒结构的形成,促进雨水的迅速下渗,减少地表径流对土壤的冲刷。植物根系对土壤抗冲性能具有明显的增强作用,且随根密度的增加而增强。由于森林的枯枝落叶层对土壤的改良和林木根系对土壤结构的改良(穿插切割、细根死亡、根系分泌物等),林地表层和深层土壤的孔隙度,特别是非毛管孔隙度均较高,因此具有很强的蓄水保水能力。
(2)经济发展方面
林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多重角色,提供着丰富多样的林产品。它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和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从生态功能看,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等多种生态功能。从经济功能来讲,林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部门,与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等国民经济其他行业部门有机组合在一起,运行在国民经济建设系统中,其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就业机会,并通过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增加收入。从社会功能方面,林业还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职能,如提供休闲、旅游、教育等服务,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林业提供的林产品丰富多样,包括林木产品、林副产品、林区农产品、苗木花卉、木制品、木工艺品,以及竹藤制品、艺术品、森林食品、林化工产品与森林资源相关的产品。具体有木材及木材加工制品,是建筑、家具、造纸等行业的重要原材料;经济林及森林副产品,如木本油料(核桃、茶油、橄榄油等)、木本粮食(板栗、柿子、枣等)以及特用经济林产品(紫胶、橡胶、生漆等);森林食物,是森林或林地生产的食物,包括可食用的果实、花、叶、枝、皮、根、脂液以及寄生物、附生物等非木质林产品,已成为我国继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重要农产品;林下经济产品,如吉林林下参、云南核桃、新疆红枣等,这些产品不仅丰富了百姓的食谱,还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应对气候变化方面
①碳汇功能
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光能,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和水分合成有机物并储存在体内,释放出氧气,有效减少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从而减缓全球气候变暖。森林枯枝落叶和根系凋落物经过微生物分解后,将碳转入土壤内存储,进一步增强了森林的碳汇能力,有效减缓气候变暖进程。
②调节局部气候
森林冠层的树叶和枝干通过反射和吸收大部分太阳辐射,减少到达地面的热量,使得林内气温明显低于林外,这种“遮阳伞”效应有助于降低区域温度。森林具有强大的蒸腾作用,高温促使植物根部加速吸收土壤水分,通过导管运输至叶片,水分从叶片的气孔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失到大气中,增加了空气湿度,促进了水循环,有助于缓解气候变化带来的干旱等极端天气,起到了“加湿器”的作用。森林还能对环境湿度、降水和风速产生影响,帮助维持气候适宜性和稳定性,大规模植树造林会增加区域的蒸散发,进而使得近地表大气更加湿润,增强了土壤水分—植被—降水间的正反馈作用,导致水汽辐合变强和云量增多,提高了降水再循环率,加强区域大气水循环,对地区降水起到积极作用。
③保护生物多样性
森林为多种生物提供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提升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的稳定性。
④经济与社会效益
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成本较低,见效快,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质量等措施,可以增加碳汇固定能力,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森林的气候调节作用还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例如,农田护林带通过调节农田小气候,减轻干旱、干热风、台风等灾害,改善环境湿度,为农作物生长提供适宜的小气候,有利于提高粮食产量。另外,森林的增湿降温作用能有效缓解“热岛效应”,为宜居的公园城市、绿色城市建设提供了规划思路。
1.产业发展现状
(1)产业规模
我国林业产业总体规模庞大,且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已成为一个规模巨大的绿色经济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了10.17万亿元,同比增长9.6%。
从近五年的数据来看,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持续增长。2021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68万亿元;2022年尽管略有下降,但林业产业总产值仍实现了8.04万亿元,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新型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23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迅速回升,超过9.2万亿元;2024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0.17万亿元,同比增长9.6%。这一增长不仅体现在总产值的提升上,还体现在木材产量、森林食物产量以及生态旅游等多个方面。例如,2024年全国木材产量达到1.37亿立方米,较2023年增长8%;森林食物年产量超2亿吨,成为继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重要农产品;生态旅游游客量达27.6亿人次,同比增长9.1%。
专家指出,我国林业产业的持续增长得益于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以及林业产业政策的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范围,提高林业用地有效利用率和木材综合利用率,这些措施都有效推动了林业产业的稳步发展。
(2)产业结构
我国林业产业的结构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细分产业在林业产业总产值中占据不同比例,且呈现出一定的变化趋势。
林业产业涉及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加工、制造和销售等多个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第一产业主要包括林业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如森林的种植、养护、管理以及采伐等环节;第二产业涉及林业资源的加工和制造,如木材加工、木竹制品制造等;第三产业则主要是林业产品的销售和市场环节,以及与林业相关的服务业,如林业旅游、休闲服务等。
从各细分产业的占比情况来看,202X年(具体年份未明确提及,但根据最新数据趋势可推测),第一产业产值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36.14%,同比增长24.29%,其中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业占据重要地位,2007年其产值达到林业第一产业的55.34%;第二产业产值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54.54%,同比增长40.51%,木材加工及木竹制品制造业是龙头产业,2007年其产值达到林业第二产业的49.57%;第三产业产值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9.32%,同比增长42.12%,其中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业产值所占比重最大,202X年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业产值为1863.07亿元,所占比重为65.32%。
根据最新数据,2025年1季度,全国林草产业产值达1.69万亿元,同比增长8.95%。其中,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为0.46万亿元、0.76万亿元和0.47万亿元,同比增长9.14%、5.02%和15.72%。我国林业产业结构正在逐步优化,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逐年增大,显示出林业经济市场的强大活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随着消费升级和健康理念的普及,森林食品等新兴林业产品日益受到市场欢迎,为林业产业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3)面临挑战
尽管我国林业产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面临一些挑战,这些挑战对产业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具体影响。
一是森林资源采育失衡。林木生长周期较长,虽然近年来通过公益造林、社会造林等方式,林木种植效率有所提升、面积显著增长,但由于森林资源的不断消耗,林木的生长速度往往无法跟上森林资源的消耗速度,导致森林资源的采育失衡。采育失衡会进一步加剧森林资源的短缺,影响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人工造林的林种单一化、幼林较多、成活率较低等问题,也会增加造林成本,降低林业经济效益。
二是林业科技推广不足。当前林业科技的推广任务主要下沉至各级林业站及国有林场,但这些基层单位缺乏主观能动性,推广手段仍以传统形式为主,缺乏信息化、网络化和数字化等高技术辅助,导致推广效率低下且成效较差。科技推广不足会制约林业生产技术的提升,影响林业产业的现代化进程。同时,缺乏先进的林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也会降低林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影响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
三是林业人才青黄不接。林业从业者以中老年人群为主,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加之基层林场和工作站的配套设施不尽如人意,难以吸引优质的青年人才,导致林业人才队伍青黄不接。人才短缺会制约林业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会影响林业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降低林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人才短缺也会影响林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制约林业产业的国际化进程。
四是林业产品供给能力不足。随着城乡居民消费层次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对林业产品的需求呈现出明显的多样化趋势。然而,林产企业整体素质不高,技术装备水平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导致林业产品供给能力不足。产品供给能力不足会制约林业产业的发展。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会导致林业产品销售不畅,影响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供给能力不足也会影响林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制约林业产业的国际化进程。
五是管理服务能力不足。林业信息化建设滞后,互联网等现代先进技术应用不足,科技支撑作用不强,科技创新能力较为薄弱,科技人才较为缺乏。同时,镇级林业管理人员缺乏,林业执法事权未下放,工作任务到乡镇一级落实不到位。管理服务能力不足会影响林业产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程。缺乏科学的管理和服务手段会降低林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增加林业生产的成本和风险。同时,管理服务能力不足也会影响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提升。
这些挑战制约了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降低了经济效益,影响了国际竞争力。针对这些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升林业管理服务能力等措施的实施,以促进我国林业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林业发展的资金困境
当前,林业发展面临着诸多资金瓶颈和金融支持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融资渠道狭窄
林业发展在融资渠道方面存在显著局限性。首先是融资渠道单一,林业企业主要依赖银行贷款作为融资途径。2018年全国林业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的比例高达80%,但仅有30%的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其中超过50%的企业贷款额度不足其融资需求的50%。这种单一的融资模式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当企业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高抵押物要求时,便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其次,我国金融体系对林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保险、担保等方面存在不足。林业企业贷款利率普遍高于其他行业,通常在6%至10%之间,远高于一般制造业的4%至6%。而且金融机构对林业企业的风险评估体系不完善,导致贷款审批门槛较高。
再者,融资期限短也是一个突出问题。由于林业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企业需要长期资金支持,但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期限通常较短。超过70%的林业企业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仅有不到20%的企业能够获得3年以上的长期贷款。
另外,林业融资环境差且投资吸引能力不强。中国林业投资市场化程度不高,既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也与林业行政管理投资的计划经济色彩有关。长期以来,林业发展重点多在老少边穷地区,基础设施滞后,经济条件差,社会对林业索取多,劳动者素质相对较低,投资环境有待改善。同时,弱势群体贷款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虽然林权抵押贷款已达一定规模,但贷款主要对象是林业企业和经营大户,广大林农未能享受到融资便利。
(2)融资成本高
导致林业发展融资成本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融资渠道单一使得林业企业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而银行对抵押物要求高,许多企业难以满足贷款条件,进一步增加了融资难度和成本。
林业项目自身特点也是重要因素。其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金融机构将其视为高风险项目,降低了融资意愿,导致融资成本上升,林业企业贷款利率通常在6%至10%之间,远高于一般制造业。
融资期限短与林业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不匹配,企业为了满足资金需求,可能需要频繁融资,增加了融资成本。超过70%的林业企业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仅有不到20%的企业能获得3年以上长期贷款。
金融体系不完善,对林业企业支持力度不足,风险评估体系不健全,贷款审批门槛高,也使得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政策支持力度有限,尽管国家出台了扶持政策,但实际落地效果不理想,难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市场环境的不利因素也增加了融资成本。抵押物范围偏窄,目前金融机构允许抵押的主要是用材林中的近成过熟林、中龄林,利用幼龄林、荒山荒地、经济林和绿化大苗等作为抵押物较少,限制了企业融资能力。弱势群体贷款难影响了林业整体融资效率,进一步推高了融资成本。
(3)金融产品适配性差
金融产品在适配林业发展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力度不足,省级财政贴息资金控制严格、金融系统门槛高,导致林业金融贷款总体规模偏小,国有林场和林业小额贷款落实难,与建设现代林业产业目标差距较大。
林业贷款缺乏风险保证和补偿机制,一些地方未开办森林资产保险业务,遇到自然灾害时,会威胁林农和金融机构双方利益。
林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贷款担保多由借款人本人提供,缺乏其他担保机构介入,影响金融机构业务拓展和林业发展。林权专业评估机构缺失且业务办理费用高,成熟的评估机构缺乏,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难,抵押成本高,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主观成分大,实际价值难以合理确定。林业碳汇项目周期长、回报率低,难以吸引金融资本投入,现有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未能满足其特殊需求,资金筹措难度大。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不完善,制约了金融支持林业碳汇的发展。
林下产业融资也存在问题,科技水平不高,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传统产业比重较大,限制了金融机构对其信贷投入和产品创新。森林旅游开发不足,森林资源抵押物变现能力差,金融部门对林下产业初始阶段贷款投放谨慎。
(一)林业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1.林权抵押贷款创新
《通知》明确要求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这是银行最需要关注的内容之一。具体包括:
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银行应允许将用材林中幼林、毛竹林、果树、设施花卉、苗木等纳入抵押物范围,这突破了传统林木抵押的限制,大大扩大了可接受抵押物的范围。
延长贷款期限:根据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使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更加匹配,减轻林业经营主体的还款压力。
创新贷款模式:审慎探索基于林业经营收益权、林下空间经营权的融资模式,以及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产品服务模式。这些新模式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控制风险,同时为客户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选择。
银行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还需要稳步推行农户信用评价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可循环信用贷款,这对于小额、频繁的资金需求特别有效。同时,可以通过“家庭合作”式、“股份合作”式、“公司+基地+农户”式等互助合作集约化经营模式,探索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法人授信和对组织内成员授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提高借款人融资能力。
2.林权收储与评估机制优化
林权处置难是制约林权抵押贷款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通知》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多项措施:
建立林权收储机构: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推动成立林权收储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为银行处置违约林权提供了重要保障。
统一评估准则:鼓励各地优化林权价值评估机制,制定统一评估准则,明确操作程序和收费标准,提升评估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有助于解决林权评估中标准不统一、价值难以准确评估的问题。
拓宽评估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依法合规进入林权评估市场,丰富评估途径。银行可以与专业评估机构合作,开发适合本行的林权价值评估模型和方法。
为了控制风险,银行应当建立评估责任追究制度,对评估质量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可以与林权收储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及时通过收储机构处置抵押物,减少损失。
3.林权流转交易便利化措施
林权流转不畅是影响林权抵押贷款发展的另一个障碍。《通知》提出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
健全林权抵押登记机制:提高登记效率,压缩登记办理时间,减少借款人的等待成本和交易成本。
建立林业数据库和交易流转平台:逐步实现林权抵押贷款登记流转和信贷评级线上化,将林权登记信息与银行实时共享,规范有序推进林权市场化交易。有助于银行更方便地获取林权信息,核实抵押物的状态。
探索省级生态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平台: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省级生态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平台,或依托国有林场、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按照林农自愿、市场化经营原则,通过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收储分散林权、开展规模经营。这为银行参与林权流转提供了更多渠道。
银行可以积极参与这些平台的建设,通过与平台对接,实时获取林权变更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同时,可以通过平台更加高效地处置抵押林权,提高处置效率和回收率。
(二)对银行的机遇分析
1.市场拓展机遇
(1)潜在客户群体
在《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背景下,林业产业链上存在着众多潜在的银行客户群体。首先是林业中小企业和林农,作为林业产业的主体,长期面临金融服务不足的困境。银行可借助批发式资金模式,与当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向其发放贷款,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推动林业产业链的发展。
林业龙头企业也是重要的潜在客户,这类企业规模较大、经营稳定,是银行直接贷款模式的主要对象。银行能为其提供基于企业所有林场产权、控股股权或其他权益作抵押的担保贷款,支持其扩大生产和经营。
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在林业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通知强调要针对其特点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例如通过供应链金融、信用贷款等方式,满足其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等领域的融资需求。
林下经济经营者同样是潜在客户群体,林下经济涵盖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蜂和森林康养等产业,银行可为这些经营者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满足其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的融资需求。
随着碳汇市场的不断发展,林业碳汇资源经营者成为银行的重要客户群体。银行可围绕林业碳汇资源经营开发,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融资服务,提高其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
此外,林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如木材加工企业、家具制造企业等,银行可通过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为这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促进林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2)不同林业细分领域的金融需求特点
不同林业细分领域的金融需求特点差异明显。造林领域由于项目周期长,资金周转时间也长,投资者短时间内难以实现预期收益,因此该领域金融需求主要体现为对长期投资的需求,需要长期、低息的贷款支持,以及针对林业长期投资特点设计的金融产品,如长期债券、林业投资基金等。
木材加工领域的金融需求更加多样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高品质、环保型木材加工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这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同时,企业在运营资金、原材料采购等方面也存在融资需求。此外,供应链金融 ABS 在木材加工产业链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路径。该领域金融需求特点包括贷款额度灵活、贷款期限长短可调、利率优势明显等,并且企业还需要金融机构提供财务咨询、风险评估、市场分析等增值服务。
森林旅游领域的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对生态修复项目融资、规避自然灾害风险以及提升旅游设施和服务质量上。随着森林旅游产品的深度重构,企业在生态教育、康养度假、户外运动等领域投入不断增加,需要资金支持来提升旅游体验和服务质量。为了规避自然灾害风险,保险机构推出的天气指数保险等金融产品受到森林旅游企业的青睐。部分企业还通过发行碳中和债券等方式为生态修复项目融资。
(3)不同林业细分领域的金融市场机会
①国家储备林与生态工程建设
《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聚焦国家储备林建设、“三北”工程等重要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金融服务需求对接。银行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拓展业务机会:
国家储备林建设:在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指导金融机构聚焦“国家储备林+N”建设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业务。银行可以围绕“国家储备林+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经营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
生态工程建设:聚焦“三北”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金融服务需求对接。银行可以积极提供项目融资方案、资金结算以及带动林农牧民发展生产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
生态保护修复: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围绕“森林质量提升”和“国土绿化”有机衔接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优化金融服务。银行可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自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商业银行在支持上述这些项目时,需要特别注意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格项目评审,确保项目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还款能力。
②林业产业融合发展
《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林业产业融合发展,为银行拓展林业产业链金融提供了政策支持:
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针对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特点,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银行可以发展供应链金融,加强与林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规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等领域。
林下经济发展: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围绕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蜂和森林康养等林下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加大信贷投入。银行可以推动“产供销”一体衔接,聚焦林下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各环节,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林业特色产业,加大对经济林果等森林食品、林草中药材、林草苗种、花卉、木竹、油茶等产业信贷支持力度。银行可以支持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基地等设施建设及果壳饼粕、木材旧家具、废建材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大对林业机械设备研发升级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
银行可以开发专门的产业链金融产品,为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订单融资等方式,解决产业链上下游客户的融资难题。
③林业碳汇金融业务
《通知》特别强调了林业碳汇金融业务的发展,是银行创新绿色金融业务的重要领域:
支持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聚焦林业碳汇资源经营和开发环节,探索创新融资产品与服务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促进“国家储备林+碳汇”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银行可以积极应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做好相关动产和权利担保质押登记和公示,支持巩固提升林业碳汇能力。
探索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等,促进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化。银行可以加大金融科技投入,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信贷流程、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模型,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融资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创新碳汇金融产品:银行可以探索开发与碳汇收益挂钩的金融产品,如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碳汇期货、碳汇期权等,帮助林业经营主体提前实现碳汇收益,提高林业碳汇项目的经济效益。
银行在发展林业碳汇金融业务时,需要密切关注碳市场发展情况,建立健全碳汇价值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2.业务创新机遇
《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为银行在业务创新方面带来了诸多机遇,涵盖基于林业资产特点的信贷产品创新、与林业保险和担保机构合作的新模式以及参与林业碳汇交易等绿色金融业务的可能性。
(1)基于林业资产特点的信贷产品创新
林木资产具有资产增值性、形态复杂性、功能多样性、分布的地域性、不可移动性以及管理的艰巨性等特点,我国林业资源还具有森林类型多样、物种资源丰富,但森林绝对量大相对量小且资源分布极不均匀等特点。基于这些特点,可进行以下信贷产品创新:
①林权抵押贷款创新
银行可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包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等;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以匹配林业资产的长期回报周期;鼓励各地优化林权价值评估机制,制定统一评估准则,明确操作程序和收费标准,提升评估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②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
创新落地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利用林业碳汇资源的未来收益作为质押物,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
③“林权 + 其他资产”组合融资模式
探索“林权 + 保证 + 房地产 + 土地”“林权 + 保证 + 旅游景点收费权”等组合融资模式,将林权与其他资产或权益相结合,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可获得性。
④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
扩大面向林农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尝试推行依托龙头企业的“公司 + 基地 + 林农”小额农贷模式,在林农从“公司”取得贷款时,林农间要互相联保。
(2)与林业保险和担保机构合作的新模式
在《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背景下,银行与林业保险和担保机构可开展多种合作新模式:
①林权抵押贷款与保险结合模式
银行可以推出“林权抵押 + 森林保险”的贷款产品服务模式。林农或林业企业用其林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购买森林保险来降低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贷款风险。例如全南县通过“林业 + 银行 + 保险”的战略合作模式,成功发放了首笔“林业保险贷款”,授信金额50万元,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经营周期长、投资体量大、容易遭受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而造成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②与林业系统担保机构合作模式
银行与林业系统内的担保机构合作,为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专业户等提供贷款担保服务,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同时提高林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
③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模式
林农个体可以直接以权属清晰、管理规范、市场价值高、易流转变现的林权证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在审核抵押物价值后,为林农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支持。
④创新金融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银行针对林下经济的特色优势产业,如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蜂和森林康养等,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通过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加大信贷投入,推动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
⑤林业信贷与保险联合体模式
信贷机构与保险公司构建“政府 + 金融机构(如农信社 + 保险公司)+ 公司(龙头企业)+ 林农”的新型信贷与保险联合体模式。通过建立信贷担保机制、实行贷款贴息、建立自然灾害保险等方式,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和保险支持。
(一)银行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1.风险防控挑战
在执行《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过程中,银行面临着来自林业项目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带来的风险防控挑战,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来防范信贷风险。
(1)林业项目风险特点
①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具有多样性、群发性、潜在性和长期性以及毁灭性等特点。自然风险涵盖火灾、病虫害、洪水、旱灾、风灾、雪灾、水灾等多种灾害。一旦发生,影响范围往往很大,可能导致大量林木受损。有些自然风险如环境风险对林业的危害是潜在的,长期积累后可能爆发,造成难以控制和补救的损失。严重的自然风险,如森林火灾或大规模病虫害,可能导致林木大面积死亡,给林业项目带来毁灭性打击。例如,2018 年在桃江县、桃源县曾经出现过蝗灾导致部分新造树苗、竹林受损严重;2022 年的旱灾也导致部分项目实施点的树木、竹林干死、枯死现象普遍。
②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的特点体现在价格波动、需求变化和竞争激烈等方面。木材等林业产品的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较大,经济形势、政策调整以及行业竞争等都可能导致价格波动。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林业产品的需求量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林业项目的收益。造林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在一些优质林地资源丰富的地区,这增加了林业项目的市场风险。
③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具有周期长、收益不确定性和还款压力大等特点。林业生产周期长,从资金投入到林木采伐获得收益的周期较长,期间不确定性较大,导致信用风险较高。林木生长过程中没有收益,且受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增加了信用风险。特别是在运营阶段,林业项目可能面临较大的还款压力,如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将影响项目的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
(2)建立有效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通知》要求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构建“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银行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风险防控:
贷前评估:建立科学的林权价值评估体系,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银行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但同时要建立自身的评估验证机制,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风险分散:大力推进森林保险,鼓励抵押人投保森林保险,将保险作为风险分散的重要手段。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购买森林保险,并将银行列为第一受益人,在发生灾害时优先受偿。
贷后监管:加强对抵押林权的监管,确保抵押人在林权抵押期间做好林木管理和培育。银行可以定期对抵押林地进行巡查,利用遥感技术监测林木生长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处置机制:明确抵押林权处置途径,对贷款到期后因借款人确实无法清偿贷款的,可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竞价交易、协议转让、林木采伐或诉讼等途径进行处置。银行可以提前与林权收储机构达成协议,在需要时及时处置抵押物。
收储保障:与林权收储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在抵押物处置困难时,由收储机构收储抵押林权,帮助银行化解风险。银行可以参与支持林权收储机构的发展,为其提供融资支持。
银行还需要特别注意林权抵押期间的管理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林业主管部门不得对所抵押林木批准或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为银行保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
2.市场竞争挑战
随着《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发布与推动,更多类型的金融机构进入林业金融市场,竞争态势日益激烈。可能进入该市场的新金融机构类型多样,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如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合作性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专注于林业金融的专营机构(如重庆市设立的“林业支行”)。《通知》中提出的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等多项具体措施,吸引了更多金融机构投身林业金融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
在这种竞争态势下,银行若要突出自身优势并提高市场竞争力,可从多方面着手。银行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具有多方面的固有优势。首先是广泛的网点覆盖与地缘基础,像农村商业银行网点众多、覆盖广泛,能够更贴近林农,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例如重庆市选取农商行黔江支行挂牌成立“黔江林业支行”,就充分利用了银行网点的地理优势。其次,银行具备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以满足全产业链的金融需求,如农行福建分行聚焦地方产业特色,支持了金森集团、永林集团等林业龙头企业,还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种植 e 贷等信贷产品以及蚕茧收益保险、商品林保险等保险产品。再者,银行与林农联系紧密,能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金融需求,建立稳定的客户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同时,部分银行已建立专业的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如重庆市的“1 + 1 + N”金融组织体系和三级金融服务体系,有助于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此外,银行积极与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如重庆市整合多部门力量建立林业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获取政策支持和资源,增强市场竞争力。并且银行资金雄厚、管理水平高,能够承担更大风险,提供更灵活的金融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在林业金融市场的竞争力,银行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在产品创新方面,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将用材林中幼林、毛竹林等纳入抵押物;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优化定价机制和放贷程序;探索基于林业经营收益权、林下空间经营权的融资模式以及“林权抵押 + 森林保险”等产品服务模式。在机制完善方面,完善林权收储担保和评估机制,推动成立林权收储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优化林权价值评估机制,制定统一评估准则。在抵押管理和处置方面,与抵押人签订协议,督促做好林木管理和培育,鼓励投保森林保险,严格限制抵押林木的采伐,对无法清偿贷款的按合同约定处置。在交易服务方面,健全完善林权抵押登记机制,提高登记效率,探索建立林业数据库和交易流转平台,实现林权抵押贷款登记流转和信贷评级线上化,推进林权市场化交易。在聚焦重点工程方面,聚焦国家储备林建设、“三北”工程等重要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在支持规模经营方面,针对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特点提供适配金融产品与服务,发展供应链金融。在创新林下经济模式方面,结合各地林下经济特色产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此外,银行还应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拓宽涉林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构建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和信息交流平台。
(二)银行战略建议
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可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
1.大型银行
依托雄厚资金与领先科技实力,银行可深度融入国家储备林建设、湿地修复、荒漠化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提供从项目立项、林权评估到碳汇核算的全链条融资方案。通过设立绿色信贷、碳中和债券、REITs 等多元工具,为造林抚育、林药林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环节注入长期低成本资金;同时搭建卫星遥感监测平台,实时跟踪林木蓄积量、病虫害及碳汇变化,实现贷后动态管理与风险预警,打造“资金+数据+服务”的综合化金融生态,助推林农增收和乡村振兴。
2.中型银行
围绕区域特色林业产业,银行可深入调研各地林相、林下经济及加工链条,开发“一县一品”专属金融产品:如为福建油茶定制“油林贷”,为广西八角设计“香料贷”,配套林权抵押、碳票质押与订单融资,设立绿色基金培育品牌企业;同时搭建产销对接平台,联合政府、电商共建区域公用品牌,实现林业增值、林农增收与金融生态共赢。
3.小型银行
小型银行可依托地缘近、人缘熟的优势,银行可下沉网点至林区乡镇,派驻“林业金融管家”,走村入户采集林权、订单、碳汇数据,为小型林场、家庭林农量身定制“林权快贷”“碳票质押贷”“林下收益贷”等小额信用产品,配套移动PAD现场授信、手机银行随借随还,实现“足不出林”即可获贷,真正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
通过差异化定位和特色发展,各类银行都可以在林业金融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形成错位竞争、互补发展的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