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支持科技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解读

——科技赋能,金融驱动:解锁影视产业新未来

7月5日,重庆市委宣传部、市电影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重庆市支持科技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以下简称《激励政策》),针对从产业平台建设到票房表现的影视全产业链条,实行分档奖励,助力重庆打造西部科技影视产业创新高地。

目前,重庆市永川区建有亚洲最大的5000平方米摄影棚,并配备了亚洲最大、技术最先进的LED虚拟拍摄系统,还建成了3000平方米虚拟拍摄棚等多个专业影棚,总建筑面积达8.4万平方米。永川科技片场自2023年5月建成以来,以虚拟制片技术为核心,已成功承接近50部影视作品,拍摄档期已排到2026年第一季度,成为国内科技影视核心基地。永川没有简单复制横店或象山的模式,而是开创性地打造现代电影工业基地。虚实结合发展,既能突破实景拍摄的局限,又能拓展创作空间。

重庆通过“科技 + 平台 + 政策”的组合拳,积极培育和发展科技影视产业,重庆科技影视数字资产平台已于今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为国家电影数字资产平台西部节点,支持AI智能创作,导演反馈显示,该平台可节省传统制景70%以上的时间和资金。2025年上合电影节期间签约23个产业项目+19部影视剧,总投资超26亿元,覆盖AI赋能中心、数字制作等前沿领域,优酷影视、影眸科技等头部企业入驻永川,将加速永川科技影视产业的集聚与升级。

重庆依托数字产业优势,加快建设永川西部科技影视城,初步构建起集创作、制作、出品于一体的产业生态链,实现了从传统影视向科技影视的跨越发展,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放大竞争优势。此次《激励政策》以全产业链思维重构重庆影视产业生态,短期将通过真金白银补贴快速吸引企业、项目、人才集聚,长期将以科技影视为切口,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区域经济新增长极,为西部影视产业升级注入强动能。

(一)主要内容

总体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培育壮大影视市场主体,鼓励企业来渝生产制作,聚力打造电影电视精品,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注重相关政策无缝衔接。

1.培育壮大影视市场主体

(1)鼓励影视企业来渝发展

来渝影视文化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新引进头部文化企业、港澳影视服务提供者,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年营收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进行综合效益评价,最高可奖励500万元。同时吸引在重庆设置西部(西南)及以上总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2)支持企业加大硬件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影视产业硬件载体,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10%给予硬件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可达500万元;纳入市级重大项目的,补贴金额可提高至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影视基地(园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

2.鼓励企业来渝生产制作

(1)针对全国立项的影视项目

项目制作双重补助。既对拍摄阶段发生的服务费用进行补助,也对后期制作阶段的技术服务进行补助,单个项目累计最高补助比例可达35%。政策支持的范围进一步放宽。

(2)针对生产制作在渝的影视企业

本地企业服务激励。在渝影视企业为剧组提供拍摄服务收入达500万元,奖励20%;后期制作收入达200万元,再按技术收入奖励15%,累计最高奖励比例35%。政策以收入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同类政策准入门槛高、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够的局限,采用“服务即奖励”机制,推动企业从单一服务向全链条升级。

3.聚力打造电影电视精品

(1)剧本源头奖励

对在本市立项的优秀电影剧本,被列入中央宣传部、国家电影局重点影片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列入中央和国家规划重大工程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优秀剧本在渝交易转化,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

(2)发行放映支持

在任意省区市立项备案的电影项目,委托在渝企业开展电影作品发行的项目,按实际发行费用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在重庆市开展电影作品首站首映礼、首发活动的制片或发行企业给予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举办电影路演活动的,按场次规模分档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支持承接电影节展,分档给予主要承办方最高1000万元补贴。

4.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育

(1)前沿技术投入

鼓励影视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对引进并应用高精尖影视前沿技术、设备且购置价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最高可达600万元。

(2)研发投入激励

影视高科技企业年营收超1000万元,按上年研发投入15%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年营收超5000万元,按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3)高端人才引育

影视领军人才纳入“新重庆人才服务体系”,保障子女教育、住房安居。引进重大影视项目落地人才,最高奖励100万元。

5.相关政策有效衔接

该政策与之前出台的《重庆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资助和奖励办法》等政策形成互补,后者已规定对电影项目最高资助1500万元、获奖最高奖励400万元。此次《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票房收入的奖励,在原有“票房达1亿元奖励200万元”基础上,新增“票房每增加1亿元,增奖100万元”,总奖励上限高达800万元。

(二)银行机遇

政策覆盖了从企业落户、硬件建设、内容制作到发行放映的影视全产业链条,形成了“真金白银”的分档奖励体系,最高奖励额度可达500万元企业落户奖励和600万元的设备购置补贴。

企业落户奖励:对新引进的头部文化企业、港澳影视服务提供者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在重庆设立西部(西南)及以上总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这将吸引一批优质影视企业入驻重庆,为银行带来大量对公账户开设、资金结算等基础业务需求,以及潜在的信贷融资机会。

硬件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影视硬件载体,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纳入市级重大项目的,补贴可提高至1000万元。这将显著改善影视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信贷可获得性,使银行更愿意为这类企业提供项目融资和设备贷款。

制作补助政策:针对影视制作环节提供高达35%的服务收入奖励,这直接改善了影视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和偿债能力,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使银行能够更积极地支持影视制作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与重庆市已有的金融支持政策形成了协同效应。如2025年初重庆提出的“股贷债保”联动综合服务体系,以及两江新区推出的科技成长贷款,都为银行参与科技影视产业提供了更全面的政策工具包。

(三)行业风险特征

1.高风险

影视项目依赖票房、版权销售等收入,受观众偏好、政策审查、盗版、演员舆情等因素影响,票房不及预期或内容被禁播将直接导致偿债能力崩溃;另外科技影视企业依赖特效、AI制作等技术,技术快速迭代可能使前期投入的专利或设备迅速贬值,项目风险极高。

2.轻资产与抵押物缺失

科技影视企业核心资产多为版权、专利、人才等无形资产,估值难且流动性差。传统银行依赖固定资产抵押的模式难以适配。

3.资金流动非常规

影视制作资金需求呈现“前期密集投入、后期回款滞后”特点。一般剧组开机后需密集支付演员薪酬、器材租赁等费用,但银行监管要求严格支付凭证,而演员常要求薪酬保密,导致提现困难。另外外汇管制也进一步限制跨境合拍片的资金调度。

(四)产品创新策略

科技影视产业具有高风险、轻资产、长周期的特性,企业的生命周期和盈利模式与传统企业不同,金融机构要服务好这类企业,需要开拓全新的风控模式,创新金融新产品,提升优质文化项目的甄别能力,平衡好收益与风险。基于《激励政策》的支持方向,我们可以将影视企业的融资需求划分为几个关键阶段,并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策略:

1.企业新设与硬件投资阶段

新设立的影视企业和工作室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摄影棚、特效实验室、数字制作设备等固定资产。根据政策,企业可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10%申请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重大项目可达1000万元。银行可设计“补贴前置型”融资方案,即以政府补贴承诺作为增信手段,提供项目建设期的贷款,待补贴到位后优先偿还。同时,针对设备购置的15%补贴政策,银行可开发“科技影视设备融资租赁”服务,提供分期付款解决方案。

影视企业普遍缺乏传统抵押物,知识产权质押、数字资产质押、版权质押等创新担保方式为银行为影视行业提供授信的主流风险缓释路径。银行可借鉴重庆两江新区“科技成长贷款”模式,将企业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主要质押物,并结合企业的技术流评价体系进行授信审批。

2.影视制作与内容开发阶段

剧本创作与交易领域,政策设立了阶梯奖励,对在重庆市立项的优秀电影剧本,被列入中央宣传部、国家电影局重点影片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列入中央和国家规划重大工程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优秀剧本在渝交易转化,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这些奖励政策促使企业加大对剧本创作的投入,进而产生信贷需求。银行可据此设计“剧本开发贷”,将政策奖励作为还款来源之一,结合影视企业的制作能力和行业经验进行授信评估。

政策明确对提供拍摄和制作服务的在渝影视企业,累计最高奖励其服务收入的35%,激励企业扩大服务规模,从而增加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银行可基于企业与出品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及补贴预期提供前期资金支持,设计“影视应收账款融资”产品。同时,针对在重庆产生的影视服务费用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政策会给予制片方20%补助,银行可开发“制作信用贷”,以补贴资金作为补充还款来源。

3.发行放映与市场推广阶段

影片发行放映阶段,政策规定委托在渝企业开展电影作品发行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发行费用的10%给予第一出品方最高50万元的补贴,促使发行企业寻求信贷资金支持,以扩大发行规模,银行可据此设计“发行费用周转贷”,解决企业在发行阶段的短期资金需求。影片放映环节,本地出品影片票房破1亿即奖200万元,此后每多1亿元加奖100万元,最高可奖励800万元,激励企业加大对影片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进而增加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同时也为银行提供了清晰的票房收入预测和奖励预期,能够开发“票房收益权质押融资”产品,根据影片的市场预期和政策奖励给予出品方融资支持。

4.多元化融资服务拓展

银行应突破传统信贷思维,构建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一方面可借鉴重庆“股贷债保”联动经验,联合旗下理财子公司设立影视产业专项投资基金;另一方面可与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合作,为获得股权投资的影视企业提供配套信贷支持,形成“投贷联动”模式。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已参股设立子基金40只,总规模416.17亿元,为银行开展投贷联动提供了良好基础。

银行应积极对接重庆种子投资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共同支持早期影视科技项目。通过“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认股权”等创新模式,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分享影视企业成长红利。特别是对于获得种子基金投资的影视科技项目,银行可提供配套的“孵化贷”,支持企业完成从0到1的孵化培育。

(五)风控管理措施

《激励政策》的实施为银行参与科技影视产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影视产业固有的高风险特性仍需银行建立专门的风险管控体系。

1. 政策风险分担机制政策风险分担机制

(1)风险补偿基金设立

商业银行应积极对接重庆市已有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如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分行提出的在科技信贷领域建立的风险补偿基金补充机制,以及调整政银风险分担比例的做法,可直接应用于科技影视领域。银行还可推动地方政府设立“科技影视风险补偿资金池”,当发生不良贷款时,可由政府资金承担一定的比例损失,降低银行风险敞口。

(2)担保体系创新

影视产业可直接应用“科企梯度贷”“知产保”等融资担保产品。银行可与重庆市担保集团合作开发“影视制作完工担保”产品,解决因制作延期导致的项目风险;针对影视设备融资,可设计“设备融资履约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与银行共担风险。

2.动态化贷后监测管理

(1)补贴资金监测

商业银行应建立专门的影视企业补贴资金监测系统,跟踪企业获得各类政策奖励的情况,并将其作为重要的还款来源和风险缓释因素。特别是对于票房奖励、研发补贴等可量化的政策支持,商业银行可要求企业将补贴账户开立在行内,实现对补贴资金的有效监管。

(2)大数据风险预警

商业银行可接入重庆市“长江渝融通”货币信贷大数据系统和“科创资本通”平台,获取影视企业的多维度经营数据,构建基于大数据的风险预警模型。重点监测企业的项目进度、票房表现、技术投入等关键指标,实现风险早识别、早干预。

3.影视生态协同构建

(1)多平台对接

商业银行应主动融入重庆市打造的科技影视产业生态圈。参与加入重庆科技金融联盟建设,与政府、投资机构、影视平台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入大数据系统“名单推送+成效监测+问题反馈+协调解决+评估督导”的线上工作闭环,及时掌握影视企业融资需求与经营状况。

(2)行业活动参与

商业银行可利用在渝举办的各类影视产业活动拓展客户资源。如参与重庆青年电影展等行业活动,为青年影视人才提供“创业启动贷”;支持电影首映礼、路演活动,开发“影视活动专属金融服务包”。

4.区域特色化服务模式

(1)科技支行建设

商业银行可在重庆市政府鼓励设立科技支行的区域,如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明月湖科创园等,设立专门的文创支行,配备既懂金融又懂影视的复合型客户经理团队,提供贴近产业需求的个性化服务。

(2)差异化授权机制

针对影视产业特点,建立差异化授权机制,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可借鉴重庆两江新区科技成长贷款模式,建立专门的科技影视贷款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间至传统贷款的一半以内;同时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影视企业,制定差异化的授信额度和定价策略。

(六)同业授信案例

1.上海银行:首创影视行业大额授信

上海银行首创影视行业大额授信业务,浦西分行疫情期间为《繁花》3年拍摄周期提供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分8次提款匹配制作进度,降低挪用风险。基于原著IP价值、头部出品方及主创团队实力综合评估,突破轻资产限制,这也是授信的关键。同时联合静安区文旅局提供最高补贴100万元贷款贴息政策,降低授信风险。

2.杭州银行:批量支持爆款产品

2013年,杭州银行进行机制创新,推出复制科技金融服务的模式,成立了全国城商行中首个文创金融专业服务机构——杭州银行文创支行, 采用总行垂直化业务管理和考核,专业扶持文创八大类产业,设立影视专营团队,以版权质押、未来收益权为担保核心。2020年起持续支持博纳主旋律影片,如《中国医生》,曾为《长津湖》电影提供1亿元专项信用贷款。近年来,《人民的名义》《鸡毛飞上天》《庆余年》《隐秘的角落》等电视剧批量支持,通过纯信用贷款、影视夹层融资等产品,覆盖剧本开发至拍摄全流程。

3.北京银行:版权质押与打包贷款模式

国内首家针对文化创意企业推出“创意贷”文化创意金融系列产品;国内首家探索推出针对小微文创企业的标准化普惠产品——“文创普惠贷”,采取评分卡快速审批模式为企业提供5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支持;承销国内首只文化创意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在与电影公司合作中,北京银行摸索出一套“打包贷款”的创新模式。比如,2008年华谊兄弟准备制作《兵圣》《望族》《我的团长我的团》等14部电视剧,以电视剧电影版权质押方式获得了北京银行1亿元打包贷款,通过多类型、多档期作品组合分散风险。“打包贷款”就是为了保证资金回款,控制风险,银行对“打包”贷款范围内的影片和电视剧进行全面商议,选取不同类型、不同档期、不同成本的影片打包,通过分散风险提高贷款资金的“保险系数”。

4.江苏银行:聚焦后期制作与技术企业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2014年与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华莱坞)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累计为30余家园区企业授信近10亿元。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的“锡科贷”特色产品,能够针对科技型企业不同特点,结合企业无形资产特质,如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资产等,实施差异化授信策略,一定程度上改变影视企业因缺乏抵押物而无法获取银行贷款的情况。据统计,2019至2023年,江苏银行无锡分行为墨境天合、倍视文化、诺华视创、光合新影、盛悦影视等10余家影视企业提供了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