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2025 - 2027)行动方案》解读
——银行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全周期服务路径
7月7日,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2025-2027)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其中提出,到2027年西宁开发区新材料产业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龙头企业集群,全面提升产业规模与影响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打造高水平研发平台,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系统优化产业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全力构建特色鲜明、布局科学、效益显著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培育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引领全市、全省新材料产业加速发展。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的产业发展状况良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86.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8%。清洁能源产品合计出口16.8亿元,其中,多晶硅出口8.5亿元,占全国同类出口商品的34.4%,居全国首位,增长73.7倍。单晶硅棒出口2.1亿元,为全省首次出口,占全国同类出口商品的12.1%,居全国第三。锂离子蓄电池出口6.2亿元,增长77.5倍,增速居全国第一。光伏制造产业集群持续壮大,锂电产业集群连续两年上榜全国“百强”,高原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入选全国1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谋划绿算项目30余项,推动碳纤维、新型显示等前沿领域。
近年来,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得到了国家多方位的支持与推动,在发展方向上,工信部发布的《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第一批)》明确了超导材料、石墨烯等七大方向,代表了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前沿趋势;配套出台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涵盖了299种新材料,为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研发、生产以及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在标准领域,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发布并实施100项以上新材料领域标准,以标准提升引领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
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如广东省设立百亿元级新材料产业基金,重点投向半导体材料领域;江苏省聚焦高端新材料集群建设;浙江省将前沿新材料列为“未来产业”并强化技术攻关等。此外,国家还推动新材料产业的绿色发展,通过推广绿色化、安全化技术,降低新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排放,同时加强与国际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青海省发展新材料产业具有资源与能源双重优势。青海省盐湖资源富集,锂矿资源储量达到了 1871.91 万吨,占全国的 80%,察尔汗盐湖的锂资源占世界储量的三分之一,盐湖提锂技术全球领先,为锂电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资源优势突出。目前依托盐湖丰富资源,形成了钾、钠、镁、锂、硼酸五大产业集群。碳酸锂年产能达 10.6 万吨,金属锂年产能达 1500 吨,还建成了金属镁一体化 10 万吨金属镁装置等。盐湖锂产业形成了从盐湖提锂到正负极材料等配套材料生产,再到储能及动力电池生产的全产业链。同时,青海 “水丰、光富、风好、地广”,清洁能源优势显著,水电、光伏装机占比超90%,绿电价格低于全国均值30%,可以保障新材料生产加工期间的绿色能源供给,实现从原材料到生产加工全流程绿色低碳化,符合当下环保要求,也能降低企业能源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目前青海省已形成盐湖化工、电解铝、锂电材料、光伏制造等产业集群,尤其在新能源产业链上游占据了重要位置,然而,青海新材料产业仍面临显著的结构性矛盾与发展瓶颈:第一,产业链层级偏低,附加值亟待提升,当前产业产出仍以碳酸锂、原铝等初级原材料为主导,深加工环节相对薄弱。在价值链高端领域,如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航空航天结构件的高端铝合金、镁合金,以及满足半导体、高端电池需求的超高纯锂盐材料等方面,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明显不足,导致整体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经济优势。第二,关键技术受制,自主创新力待加强,部分核心技术与高端产品制备工艺尚未实现自主可控,成为产业跃升的“卡脖子”环节。如高纯锂提纯(>99.95%)、航空镁合金等关键技术依赖外部合作,本土研发能力不足。第三,产业化路径模糊,新材料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生产,往往面临工艺放大难、成本控制严、市场导入周期长等问题,产业化进程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随着《行动方案》的全面深入推进和配套措施的精准落地,预计未来三年青海新材料产业将迎来加速转型与升级的新阶段。
《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2025-2027)行动方案》的实施,为商业银行业带来了重大机遇与挑战。商业银行机构应立足区域产业特色,紧跟政策导向,通过提供梯度化、全链条化金融服务、设计专属融资产品、强化政银企协同机制,为西宁开发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先进材料产业集群提供强劲金融动能。同时,商业银行也应充分把握青海省财政金融联动政策契机,将“贴息、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融入金融服务体系,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实现金融资源与产业升级的深度融合。通过专业、创新、协同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不仅能支持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也能在产业金融新蓝海中实现自身发展的战略转型和价值提升。本文基于银行视角,从信贷需求、金融服务策略、创新工具、授信风险及应对措施五大方面进行探索银行应如何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
(一)融资需求分析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7年新材料产业总产值将突破1200亿元的战略目标,要想实现这一宏大规模目标,离不开金融支持。从银行视角看,这一目标不仅代表着融资总量的增长,更意味着需要针对产业发展的不同层次和阶段,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1.产业规模扩张的融资需求
未来三年1200亿产值目标的实现,必然伴随着大规模的生产能力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根据产业发展规律,新材料产业每增加1亿元产值,通常需要0.6-0.8亿元的固定资产投入。这意味着未来三年西宁开发区新材料产业领域将产生720-960亿元的投资需求。商业银行机构需要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扩建、高端设备引进等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同时,随着产能扩大,企业营运资金需求也将同步增长,预计将新增200-300亿元流动资金融资需求,商业银行需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满足企业日常经营需要。
2.四大重点领域的差异化融资需求
(1)基础原材料领域
该领域企业通常具有重资产、规模化的特征,对低成本、大额度的资金需求突出。银行可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产品支持其产能提升和技术改造。大多数企业可实施技改项目,这类项目需要银行提供5-8年期限的技改专项贷款。
(2)先进基础材料产业
这一领域企业处于扩张期,对多元化融资需求强烈。除传统信贷外,银行可提供项目融资、债券承销、融资租赁等综合服务。
(3)关键战略材料领域
技术突破是该领域的核心需求,企业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研发活动。商业银行可针对研发设计“研发贷”等专属产品,提供5年以上期限、前2年还息不还本的信贷支持,缓解企业研发投入压力。
(4)前沿新材料领域
这一领域初创企业较多,具有轻资产、高风险特征,传统信贷模式难以满足其需求。商业银行需与政府引导基金、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提供“投贷联动”服务,通过认股权安排等模式平衡风险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方案》提出的“前瞻布局优结构、创新驱动促迭代、战略引领谋跃升”三大战略方向,对银行服务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创新驱动方面,银行需要突破传统的抵押担保模式,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融资、科研团队信用贷款等创新产品;在战略引领方面,银行应加强与政府产业基金的合作,共同设立专项产业基金,支持龙头企业战略并购和产业链整合;在前瞻布局方面,银行需要建立专业的新材料产业研究团队,深入了解技术路线和发展趋势,提供前瞻性的金融支持方案。
西宁开发区计划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打造高水平研发平台、培育创新型企业等措施实现产业升级,这些举措都离不开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银行机构应特别关注区域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的建设需求,提供“科研设备购置贷”、“实验室建设贷”等专属信贷产品,支持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针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特点,设计“产学研协同贷”,满足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三方合作的特殊融资需求。
(二)银行服务策略
基于《行动方案》提出的“推进企业培大育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等战略任务,商业银行应设计梯度化、链条化金融服务策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环节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1.企业梯度培育金融服务方案
(1)中小微企业孵化支持
针对新材料产业领域初创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应建立“孵化-成长-成熟”的梯度培育机制。在孵化期,商业银行可与开发区孵化器合作,推出“孵化贷”产品,提供小额信用贷款,解决企业初创期融资难题。针对企业轻资产特征,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融资等担保方式,降低融资门槛。同时,配合今年6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财政金融联动政策中“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利用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成长期,商业银行可提供“成长贷”产品,提高信贷额度,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联合政府引导基金,共同设立新材料产业子基金,对高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注资,形成“投贷联动”效应。
(2)龙头企业综合赋能
针对青海时代新能源、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等产业链龙头企业,商业银行应提供综合化、全球化金融服务方案。一方面,通过组建银团贷款、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满足企业大规模融资需求;另一方面,提供供应链金融、现金管理、跨境金融等综合服务,支持龙头企业产业链整合和全球市场拓展。今年3月,建设银行青海分行与西宁开发区签订的战略协议已做出示范,三年200亿的专项授信将重点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产能提升。银行还可为龙头企业提供“链主企业服务方案”,通过票据池融资、应收账款质押、预付款融资等工具优化其产业链资金流,增强对整个产业链的掌控力和带动力。
2.产业链全链条金融服务策略
(1)上游研发创新支持
针对新材料产业研发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银行应创新研发贷款产品,建立与研发阶段相匹配的分段放款机制。在基础研究阶段,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支持研发团队;在实验室成果转化阶段,引入风险补偿机制,与政府共担风险;在产业化阶段,提供大额项目贷款支持规模化生产。同时,银行应积极对接青海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为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提供低成本的研发资金支持。
(2)中游制造升级支持
围绕《行动方案》提出的“关键工序数字化普及率超90%”目标,银行应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针对企业设备更新需求,开发“技改专项贷”产品,期限可达5-7年,并给予利率优惠。西宁开发区首批入选国家“两新”支持的6个项目,银行可为此类项目优先提供定制化融资方案。同时,银行还可与设备供应商合作,开展厂商租赁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设备购置资金压力。
(3)下游市场应用拓展
为促进新材料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应用,银行可创新“推广贷”产品,支持下游用户采购新材料产品。如针对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政采贷”产品;针对企业用户,提供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此外,银行还可利用全球网络资源,协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出口信贷、内保外贷、跨境结算等国际业务支持。
(三)创新融资模式设计
新材料产业的特殊性要求银行突破传统信贷思维,针对产业不同发展阶段和技术特点,设计多元化、创新性的融资工具组合。结合青海省财政金融联动政策提出的“引导撬动金融资源超过800亿元”目标,商业银行应重点发展以下四类创新融资模式,满足新材料企业各生命周期的资金需求。
1.政银合作专项融资产品
(1)两新专项贷款
基于国家“两新”支持政策,银行可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出专属融资产品。这类产品应具有期限长、利率低、审批快的特点,重点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西宁开发区首批6个项目获得1.4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模式可复制推广,银行可设计“补贷联动”方案,将政府补贴与银行贷款有机结合。具体操作上,银行可建立“两新项目白名单”制度,对入选国家或省级支持计划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期限可延长,利率适当下浮。同时,创新“补贴资金质押”担保方式,将企业未来可获得的政府补贴作为还款来源之一,降低贷款风险。
(2)风险补偿贷款
充分利用青海省“贷款风险补偿政策”,银行可与政府共同建立“新材料贷款风险资金池”。政府存入风险补偿金,银行按5-10倍比例放大贷款规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当发生不良贷款时,由资金池按约定比例补偿银行损失,这一比例通常为50%-70%。这种模式下,银行可突破传统风控限制,为轻资产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同时,结合“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奖励、保费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银行风险。
2.投贷联动与资本对接服务
(1)股债结合融资模式
针对具有高成长性的新材料企业,银行应打破传统信贷的单一模式,可建立“债权+股权+期权”的综合融资方案。通过集团内持牌机构或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开展“跟贷+跟投”业务。在具体操作上,银行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安排投资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或者通过认股权协议,约定未来以优惠价格转换为股权,分享企业成长收益。这种模式特别适合处于技术突破期和市场扩张期的企业,能够同时满足其资本金补充和债务融资需求。
(2)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
银行应建立“初创-成长-成熟”全周期资本市场服务链条。对初创期企业,协助对接天使投资和风险资本;对成长期企业,提供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服务;对成熟期企业,提供IPO、发债等专业服务。银行可联合青海股权交易中心设立“新材料专板”,为开发区企业提供挂牌展示、股权托管、质押融资等综合服务。同时,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银行可提供“上市贷”、“发债通”等产品,支持企业上市发债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3.产业链金融解决方案
新材料产业产业链较长,配件生产企业众多。银行可结合上下游产业链特征开展贸易融资业务,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随着产业发展,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银行可提供包括信贷、结算、理财等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需求。
(1)供应链票据融资
基于新材料产业链条,银行应大力发展供应链票据融资业务。为核心企业提供商票发行服务,为其上游供应商提供商票贴现、质押融资;为下游经销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存货质押等金融服务。通过“一头在外”的票据融资模式,即贴现申请人非本地企业,突破地域限制,实现跨区域产业链融资。同时,积极对接青海省“创新基础设施盘活机制”,探索将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固定资产收益权作为供应链金融增信手段。
(2)订单融资与应收账款证券化
针对新材料企业普遍面临的回款周期长问题,银行应创新“订单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组合产品。在企业获得订单后,提供订单融资支持生产;产品交付后,转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待形成稳定应收账款池后,可进一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资产。青海省财政金融联动政策中“促进企业直接融资发展,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这类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
4.绿色创新专属产品
(1)绿色材料创新贷款
结合青海省“四地”建设战略,银行应推出针对绿色新材料项目的专属产品。这类产品主要体现绿色导向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和快速通道。如为锂电储能、光伏材料等绿色项目提供“绿材贷”,在传统信贷基础上,额外给予利率优惠,并设立专项审批通道,提高效率。同时,创新环境权益质押融资,将企业的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纳入合格押品范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2)科技创新风险贷款
针对前沿新材料研发的高风险特征,银行可推出“科创风险贷”产品,采用“政府风险补偿+专业机构评估+银行贷款”的模式运作。政府提供大部分的风险补偿,银行与专业科技评估机构合作,对项目技术可行性和市场前景进行评估,对通过评估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贷款利息可采取“基础利率+浮动奖励”模式,项目成功后企业支付浮动利息作为风险溢价,失败则仅需支付基础利息。这种模式既降低了银行风险,又满足了科研项目的融资需求。
(四)授信核心风险授信
新材料产业虽前景广阔,但因其技术密集、周期长、轻资产等特性,可能会遭遇技术、市场和政策三方面的潜在风险,银行在对其授信时需审慎识别。
1.技术风险
(1)中试失败风险
新材料从实验室到量产需历经中试放大阶段,此过程存在多重风险。技术指标可能不达预期,如材料性能不稳定、生产效率低下;工艺亦可能不稳定,设备适应性差、工艺参数优化不足等问题。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成本增加,甚至影响最终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技术迭代风险
在科技革新与市场需求快速迭代的背景下,新材料产业技术迭代迅速。若企业研发进度滞后,无法及时推出符合市场趋势的新产品,或因知识产权布局薄弱导致核心技术被模仿,将面临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最终导致其在产业中的竞争力逐步弱化。
(3)技术侵权风险
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如果缺乏对专利技术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就可能面临技术侵权风险。这不仅会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例如,若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不小心使用了未授权的专利技术,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和经济赔偿。
2.市场风险
光伏、锂电材料易受新能源政策及上游原材料价格影响。西宁开发区重点布局的光伏制造、锂电储能等领域,若产能过剩或需求萎缩,将导致企业偿债能力下降。
3.政策风险
新能源材料产业对政策补贴高度敏感,若财政支持力度减弱或环保法规趋严,企业将面临双重挤压。例如,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可能因补贴退坡导致产品价差缩小,利润空间压缩;光伏材料企业则可能因电价补贴下调导致项目收益率下滑;同时,环保标准趋严将推高生产环节的合规成本,如碳捕捉技术应用、废弃物处理等,可能迫使企业投入更多资金改造生产线,采用低碳工艺。这种政策变动风险不仅影响短期现金流,还可能改变行业竞争格局,倒逼企业加速技术迭代以维持成本优势。
(五)风险应对措施
1.构建差异化授信体系,匹配产业特性
(1)技术价值评估替代传统抵押
新材料企业核心资产多为专利、人才,缺乏厂房、设备等传统抵押物。因此商业银行可创新专利质押融资,联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核心技术专利定价,动态监控专利市场转化潜力。
(2)分阶段授信支持
研发阶段,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或政府风险补偿贷款;量产阶段,基于订单或者应收账款发放供应链融资;在并购整合期,实施并购贷款。
2.创新增信与风险分担机制
(1)“保险+信贷”联动
由保险覆盖研发失败风险,可参考推广湖南“中试综合保险”模式,保障范围涵盖因中试未达预期技术或经济指标,造成的前期研发投入成本损失等风险,从而降低银行风险。
(2)政府风险缓释工具
银行可对接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信易贷”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构建政银企风险共担机制:由政府引导资金、社会资本共同设立风险补偿池,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进行风险兜底,降低银行不良容忍压力,提升对轻资产、高技术企业的授信积极性,例如为碳纤维、电子级硅材料等领域的初创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同时通过平台数据共享实现企业信用画像动态更新,精准控制风险敞口。
3.强化全周期风控管理
(1)动态监测资金流与经营数据
接入“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分析企业税务、水电、供应链交易等动态数据,替代静态财报,目前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归集税务、社保等7类信息,银行可实时预警。
(2)嵌入产业链金融场景
银行可以通过与开发区光伏、锂电等核心龙头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动态“白名单”机制,以核心企业信用为支点开展“1+N”供应链融资:依托龙头企业应付账款确权,为其上游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针对下游经销商推出订单融资产品,绑定核心企业回购承诺。通过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实时监控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确保信贷资金定向支付至交易对手并最终回笼至银行账户,形成“资金-交易-回款”的闭环运作模式,通过核心企业信用外溢控制风险。
4.探索退出与重组通道
(1)设定阶段性退出条款
对技术停滞企业触发授信收缩机制,通过动态监测企业研发投入、专利布局及技术转化效率,对技术指标持续未达预期的企业调减信贷额度,并强化贷后管理。同时,对具备技术优势和整合能力的优质企业,银行可提供并购贷款支持其横向或纵向整合产业链资源,例如通过收购技术停滞企业或关键节点企业,实现技术补强与规模效应,既降低单体企业风险,又推动产业集中度提升,形成"扶优限劣"的差异化信贷策略。
(2)不良资产证券化处置
银行可与青海开诚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AMC深化合作,通过结构化设计将抵质押资产打包为证券产品,依托AMC的专业处置能力对底层资产进行重组、拍卖或租赁运营,提升资产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