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2026年9月30日消息厦门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标志着当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落地该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城乡全覆盖所有参加厦门基本医保的人员同步纳入保障长护险无需单独登记筹资采取单位个人政府多方共担机制职工群体单位与个人各承担0.15%不新增企业负担居民群体制度实施初期费率减半征收困难群众个人保费由财政分类资助参保人正常缴费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经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并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方可享受待遇待遇分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社区护理三类不设起付线按比例报销不发放现金保障项目含20项生活照护和16项医疗护理普通家政劳务不在报销范围内细则还对长护险的参保缴费待遇保障服务管理基金管理和监督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白鹭洲知政链接】

商机眼

统一费率0.3%。职工群体单位与个人各承担0.15%。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保障项目包含20项生活照护、16项医疗护理。厦医保规〔2026〕3号。厦府办规〔2026〕9号。2026年9月30日。长护险年度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建制第一年、第二年费率为0.15%,第三年、第四年为0.2%,第五年为0.25%,第五年以后年度为0.3%。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除大学生外的在校学生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同步参加长护险,不单独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长护险支付标准为每小时80元,职工、居民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55%,基金按职工每小时定额不超过60元、居民每小时定额不超过44元支付,每月支付最高不超过30个小时。长护险支付标准为每床日80元,职工、居民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50%,基金按职工每床日定额不超过56元、居民每床日定额不超过40元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或中断3个月内未补缴的职工。从参保关系生效当月开始设置6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对连续参加长护险满4年的城乡居民,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年提高基金支付比例1个百分点,累计提高基金支付比例不超过5个百分点。自2027年1月按月参保缴费,居民在2026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纳2027年度保费。自2027年1月1日起可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从4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发布的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有着清晰明确的量化规则,筹资环节设置统一费率0.3%,职工群体单位与个人各承担0.15%,从职工医保单位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费率中调整0.15%用作长护险费率,个人缴纳的0.15%部分由医保部门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转。居民群体按年缴费,建制第一年、第二年费率为0.15%,第三年、第四年为0.2%,第五年为0.25%,第五年以后年度为0.3%,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除大学生外的在校学生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同步参加长护险,不单独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 待遇享受方面,参保人需满足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以上的条件,保障项目包含20项生活照护、16项医疗护理。居家、社区护理的长护险支付标准为每小时80元,职工、居民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55%,基金按职工每小时定额不超过60元、居民每小时定额不超过44元支付,每月支付最高不超过30个小时。机构护理的长护险支付标准为每床日80元,职工、居民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50%,基金按职工每床日定额不超过56元、居民每床日定额不超过40元支付。除特殊群体外,未按要求及时参保或断保超规的人员,从参保关系生效当月开始设置6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对连续参加长护险满4年的城乡居民,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年提高基金支付比例1个百分点,累计提高基金支付比例不超过5个百分点。 相关配套文件标注文号为厦医保规〔2026〕3号、厦府办规〔2026〕9号,发布于2026年9月30日,长护险年度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职工自2027年1月按月参保缴费,居民在2026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纳2027年度保费,自2027年1月1日起可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从4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