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6年9月18日消息 福建省发布202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相关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893元下限为457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述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可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单位和职工因本次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6年12月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自该通知印发的次月起全省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2893元下限按照4579元执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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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2893元、下限按照4579元执行。 2026年1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上述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可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单位和职工因本次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6年12月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相关通知,明确了上述2026年福建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相关执行规则,保障不同参保群体的缴费权益,规范养老保险缴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