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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鲁网9月15日消息近日潍坊市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潍坊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覆盖全民市级统筹职工和居民基金支付水平分别达70%和50%左右明确长护险参保范围等内容建立多元筹资机制规定待遇申请条件及方式等设置过渡期安排明确服务供给和基金管理相关事宜出台该办法是潍坊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要举措后续将对相关标准等实行动态调整【鲁网· 潍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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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潍坊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潍医保发〔2026〕19号)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职工和居民基金支付水平分别达70%和50%左右。单位职工缴费费率为0.25%,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1:1比例分担;退休人员个人缴费费率为0.125%,缴费基数为本人基本养老金;未就业城乡居民缴费费率从0.125%起步,个人和政府按1:1比例分担。对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分类资助,其余困难人群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资助,驻潍高校及职业院校学生过渡期内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均为10元/人/年。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26年度职工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原标准执行,2027年度起按新标准征缴。市医保经办机构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长护险经办服务,经办服务费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基金筹资总额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