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6年7月13日消息,为做好流动就业人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工作、维护职工企业年金权益,制定《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明确适用范围、申请渠道、不同情形转移接续流程、需转移基金项目及错误处理办法等【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商机眼
2026年7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职工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受托人通过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信息平台处理业务。若职工已参加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现受托人收到转移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新就业单位并向原受托人发送《联系表》,原受托人接收到《联系表》后15个工作日内确认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归属比例和转移金额,划转资金并反馈《信息表》,现受托人收到《信息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转移资金匹配至职工新账户并反馈办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