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北京人社8月21日消息 北京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明确2026年7月起本市参保职工多项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可在上下限间选择并明确不同选择下缴费金额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补差金额9月处理生成 12月底前完成补缴不计征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按规则补差 12月25日前完成补缴不影响权益记录【北京怀柔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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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起,北京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6348元,下限为7270元。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相关保险的个人,选择上限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69.6元、失业保险费363.48元,选择下限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54元、失业保险费72.7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每月缴纳593.68元。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补差金额在2026年9月处理生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补缴的单位不计征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按低于2026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费的需补差,按2025年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缴费且有意愿按2026年度上限标准缴费的需重新申报并补差,2026年12月25日前完成补缴的个人视为按时足额缴纳,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