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6年8月19日消息 为确保按时足额缴纳2026年度社保费 通告自2026年7月起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月缴费基数上限36348元下限7270元 以个人身份存档参保人员可在上下限间选基数 并明确不同基数核算缴费金额 参加职工医保个人月缴费593.68元 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差额 参保单位和个人在12月底前补缴不影响权益记录 单位不计征滞纳金【北京市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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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26〕7号文件对2026年度本市养老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作出通告。自2026年7月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6348元,下限为7270元。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可在7270元至36348元之间选择月缴费基数。按上限36348元核算,参保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69.6元、失业保险费363.48元;按下限7270元核算,参保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54元、失业保险费72.7元。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93.68元。因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个人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参保单位不计征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