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相关媒体2026年消息,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十年完成两轮试点,截至2025年底参保3.08亿人,2026年中办、国办发布意见明确用3年左右基本建立适应国情的长护险制度。当前社会长护险筹资水平低、保障范围受限,商业长护险发展不足但有重要补充功能。我国多层次长护险发展面临需求扩张与保障缺口、社会长护险筹资有限与商业长护险发育不足等矛盾。应强化政府主导角色,在顶层设计、标准供给、市场监管、扶持商保等方面发挥作用;强化市场运营功能,促进商业长护险在扩大保障、管理创新、科技赋能等方面发展;还应优化配套政策,加强政策供给明确保障边界、整合资源扶持商保、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协同治理框架保障多层次长护险长效发展【昆明市医保局链接】
商机眼
截至2025年底,社会长护险参保3.08亿人,享受待遇失能人员超330万,基金支出1000余亿元,定点服务机构超1.2万家,直接带动就业约37万人。2018年美国长期护理费用资金来源中商业长护险占11%。截至2025年末,全国65岁以上人口22365万人,占总人口15.9%,人均预期寿命79岁,高龄人口年均增速超5%,失能失智老人超4500万人,完全失能老人1200万人,空巢老人占比达59.7%。2023年美国、德国、日本长期护理支出分别为3591亿、1129亿、886亿美元,我国社会长护险10年试点支出总额不到200亿美元。《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截至2026年7月,我国社会长护险受益率约1.1%。截至2026年6月,在售商业长护险产品201款,占商业健康险产品总量约4.05%;2025年商业护理险及失能险保费在健康险总保费中占比不到10%。2025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的目录规定了20项生活照护类项目和16项基础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意见》明确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左右,单位职工参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我国社会长护险虽有一定发展,但筹资水平低、保障范围受限,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商业长护险发展不足,市场处于初期,产品和服务有待提升。我国老龄化形势严峻,高龄失能群体庞大,长护需求大但有效供给不足。政府应在顶层设计、标准供给、市场监管、人才培育和扶持商保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明确社会与商业长护险保障边界。商业长护险可扩大保障对象、丰富保障内容,加强管理创新、实现供需匹配,引领科技赋能、提升管理绩效。通过加强政策供给、整合公共资源和舆论宣传引导,构建“政府强主导、商保强补充”的多层次长护保险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