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8月4日消息,为落实相关要求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保障失能人员需求,延边州印发《延边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构建城乡一体制度体系,参保对象含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等,实行州级统筹,2026年10月职工先行建制度,2027年覆盖未就业城乡居民,2028年完善;建立筹资机制,不同人群有不同缴费标准和征缴方式;实施待遇保障,明确保障对象、待遇标准、支付范围等;建设管理体系,涉及失能评估、护理服务、基金运行等多方面管理,还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完成时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眼
《延边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涉及多项养老金融相关数字内容。方案延州政规〔2026〕2号于2026年8月4日发布,其中规定2026年10月全州职工先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7年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8年完善该制度。在职职工整体筹资费率0.25%,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等比例分担,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0.125%用作长期护理保险单位费率;灵活就业人员选择职工参保模式,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83%核定;无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暂按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核定。待遇标准方面,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定点机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报销50%,按职工参保及退休人员报销70%,选择居家或社区上门护理服务,基金报销比例在机构护理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0元,并结合基金收支情况动态调整。珲春市试点期间存在基金代管代拨情况的,应于2026年底完成过渡,202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方案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