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确保职工换工作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不丢且方便转职工可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转移接续并查询进度个人缴费等均可随账户转移不同就业情况有不同归集账户选择办法退休人员领待遇时可申请转移其他账户资金各企业年金受托人等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转移接续工作【陕西发布链接

商机眼

2027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实施。届时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转移接续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查询进度,个人缴费、已归属个人的单位缴费等均可随账户转移。退休人员正在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可申请将本人其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正在领取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