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贵港市医疗保障局、贵港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2026年7月13日消息,根据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就启动贵港市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通知,包括2026年8月1日启动参保缴费、明确参保缴费范围、筹资渠道、参保登记方式、缴费标准、待遇享受条件等内容,还提醒各单位在2026年10月31日前提醒退休人员办理代扣代缴授权确认【贵港市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眼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规〔2025〕9号),2026年8月1日启动贵港市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在职职工以个人当期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3%,其中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各分担0.15%,调减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单位的缴费比例为0.55%;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等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15%;灵活就业人员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个人当期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0.3%的缴费比例缴纳。 参保就业人员因年老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从2026年8月1日启动参保缴费开始计算,未在2026年10月31日及之前参加的,设置固定等待期6个月,未参保时间每增加12个月,在6个月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待遇等待期1个月;2026年10月31日后参加的,从扣代缴授权确认当月开始缴费。 用人单位和参保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中断缴费,年度内连续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内的,从足额补缴保费当月起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再续保的,有6个月等待期,断保超过1年的,每多断保1年,在6个月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等待期。各单位应在2026年10月31日前提醒退休人员办理代扣代缴授权确认,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有不同办理地址,如市本级等退休人员到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业务综合窗口办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