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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每日经济新闻7月13日消息 1995年一份养老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年缴4055元年满60岁后按月领养老金50万元但仅兑付首月后停发 保险公司称录入保单有误 双方各执一词投保人起诉 原定于7月1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当日未排期 法院工作人员称一方申请延期举证 双方同意后开庭时间调整 需关注后续公告【每经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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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的一份养老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年缴4055元,年满60岁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50万元”,但仅兑付首月后停发。保险公司称录入保单时失误,将“一次性领取”误写成“按月领取”,与产品设计本意不符。双方产生争议,投保人起诉至法院,案件原定于7月1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日记者发现未排期,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一方申请延期举证,经双方同意后开庭时间调整,需关注后续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