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健康报近日消息,福建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到2028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长护险制度,规定参保对象、统筹模式、筹资机制、缴费标准、待遇享受对象、支付比例、最高限额等内容,强调落实评估标准、实行定点管理等举措【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
商机眼
福建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到2028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为0.3%,单位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1∶1同比例共同缴费;退休人员按其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0.15%缴费;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按单位职工费率标准参保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建立制度当年可按0.15%筹资,利用5年时间逐步过渡到0.3%,有条件的统筹区可直接按0.3%筹资,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比例为1∶1左右。待遇享受对象为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在70%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的基金支付比例在50%左右,参保人员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