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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福建频道、海博TV6月26日消息 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 将多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明确缴费基数、费率、分担比例等核心政策 还公布推进制度建设总体安排 发布会上回应财政、人社、卫健、民政部门相关举措等问题【福建发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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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养老金融密切相关,涉及诸多数字信息。缴费费率统一为0.3%,居民费率可从0.15%起步,5年逐步过渡到0.3%;分担比例上,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1:1比例共同缴费,退休人员个人按0.15%费率缴费,居民由个人和财政按1:1左右共同缴费。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指6个月以上,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在70%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的基金支付比例在50%左右,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连续参加长护险满4年的未就业城乡居民,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基金支付比例1个百分点,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60%。 在制度推进安排方面,2026年底前,省本级、泉州市、厦门市、三明市等统筹地区启动实施,泉州市和厦门市覆盖职工和居民,三明市覆盖职工,福州市将政策覆盖范围从职工扩大至居民;2027年底前,莆田市、宁德市、龙岩市、漳州市等统筹地区启动实施,覆盖职工;2028年底前,各统筹区实现全省职工和居民全覆盖。 2025年以来,福建开展长期照护师等职业(工种)补贴性培训925人次,截至目前,1093名长期护理从业人员取得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截至2025年末,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数226家,医养结合总床位6.4万张,较2020年同期分别增长55.48%、57.6%,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建立签约合作关系1985对,165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福建每年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及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150人到省级培训基地脱产培训。全国试点城市福州已有56家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机构,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0%,累计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3万张,“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超过1万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