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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6月26日消息近日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到2028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制度缴费费率统一为0.3%并明确分担比例、筹资渠道和待遇保障制度推进有时间表2026年底前部分地区率先启动2027年底前部分地区启动2028年底前全省全覆盖还将改扩建护理服务设施引导更多养老机构转型开展居家上门服务【人民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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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到2028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为0.3%,居民费率可从0.15%起步,5年逐步过渡到0.3%。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费率为0.15%,假设月工资5000元,个人每月缴费7.5元;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缴费基数,个人费率0.15%,假设月基本养老金4000元,个人每月缴费6元。待遇保障方面,不设起付线,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在70%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基金支付比例在50%左右,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如退休重度失能老人机构护理月标准1800元,按70%报销,每月可报销1260元、个人承担540元。制度推进时间表明确,2026年底前,福建省本级、泉州市、厦门市、三明市率先启动;2027年底前,莆田、宁德、龙岩、漳州启动;2028年底前,全省职工和居民实现全覆盖。全国试点城市福州已有56家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机构,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