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6月24日消息,为贯彻落实相关通知精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该市开展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遴选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申请范围及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遴选流程等,要求申请机构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按统一标准审核,后续按自治区最新规定执行【贵港市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眼

为贯彻医保发〔2024〕13号文件精神,贵港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遴选工作。申请成为定点评估机构需依法在贵港登记注册,正式运营不少于3个月,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评估人员不少于6人(评估专家占比不少于50%),专职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管理维护人员各不少于1人,业务用房有效使用期限不少于1年。若采取伪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因违法违规解除协议未满3年或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责任;因严重违反协议被解除未满1年或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法定代表人等被禁止从事相关管理活动未满5年等情况,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申报材料中,近一年财务报表不足1年的应提供自开业以来报表,但不少于3个月。受理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材料不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申报单位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综合审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自受理申请材料起审核时间不超过3个月。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