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媒体6月10日消息 2026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起售销售火热 其首次亮相的个人养老金专属额度受关注 目前业务开办机构共21家 投资者可通过电子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 两期均为固定利率期限品种 发行期为6月10日至19日 此次是储蓄国债首次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池” 其适配养老需求 制度设计有亮点 能提振“开户热、缴存冷”现象 提升制度吸引力 未来产品将扩容 投资者应综合评估形成配置方案 分散配置和动态调整 看清产品规则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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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起售,首次亮相的个人养老金专属额度备受关注。目前,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开办机构共计21家。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63%,最大发行额315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1.7%,最大发行额385亿元。发行期为2026年6月10日至6月19日,2026年6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第四期分别于2029年6月10日、2031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2025年11月相关通知明确,自2026年6月起开办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储蓄国债提供“零信用风险+稳定票息”的投资选项,契合保守型投资群体和临近退休人群保本刚需。此次储蓄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使个人养老金产品配置升级,未来产品将继续扩容。投资者应综合评估形成个人养老金配置方案,按“稳健底仓+适度弹性”思路分散配置和动态调整,看清产品规则,通过正规渠道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