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青海政务微信公众号2026年5月6日消息,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实行参保范围、基金筹资、待遇标准、基金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政策,还对组织实施作出安排,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医疗保障局链接】
商机眼
《青海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青政办〔2026〕12号)是养老金融领域的重要文件,其中包含诸多重要数字信息。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确立统筹城乡的长护险制度安排。2026年,有条件地区将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027年,有条件地区纳入未就业城乡居民;2028年,制度覆盖所有统筹区。 在基金筹资方面,单位职工长护险缴费费率总体控制在0.3%左右,用人单位和个人各分担0.15%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筹资费率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过渡到0.3%左右,个人与政府补助分担比例为1:1左右。退休人员费率为0.15%左右。灵活就业人员按单位职工费率参保为0.3%左右,缴费基数为全省统一规定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待遇支付方面,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0%左右;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参保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原则上按6个月设置,并随断保年限增加相应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