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5月25日消息,为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通知新增南宁市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相关事项,包括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明确拟增设区域、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地点,规定准入程序含申请、核验、评估、公示等环节及其他注意事项【广西南宁市医疗保障局链接】
商机眼
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为南宁市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报时间。此次拟在横州市、隆安县等多地新增养老机构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报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均不少于10张,专职医护人员与床位数配比不低于1:10,专职护理员与床位数配比不低于1:5;医疗机构需在现址正常开展服务连续满3个自然月以上,养老机构在现址正常开展服务连续满3个自然月且服务人数达10人以上。居家护理服务机构需在现址正常开展服务满3个自然月以上,且服务场所使用权或场地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限达2年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经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不少于2名,第一注册地在该机构的执业护士不少于2名。 准入程序方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审核,需补正材料的护理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15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核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评估;市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收集整理公示意见;公示期限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选定点机构的政策及业务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