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扬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邗江分中心2026年4月10日消息,为满足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照护服务需求,邗江区开展了照护机构的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居家照护服务机构可自愿申请加入定点协议管理。申报条件包括合法成立、固定经营场所、具备护理服务能力等,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21日,逾期不再受理。【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眼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养老机构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养老机构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床位数在20张以上。医疗机构同样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针对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机构,数量实施总控,且在辖区内上门照护服务机构数量已呈饱和状态,原则上暂停新增。 养老机构的专职照护服务人员与照护床位之比不得低于1:5,而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在100人以上的机构需成立长护险管理内设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申报单位需提交包括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在内的多项材料,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评审过程中,申报单位需接受现场复核和综合评估,初审评估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场评估后再由综合评定工作组确定拟新增的定点照护机构名单。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齐的机构,将一票否决。最终,符合条件的机构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