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于2023年10月发布的消息,已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旨在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确保覆盖全民、统筹城乡。该方案提出在三年内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逐步扩大参保范围及待遇保障机制,以减轻失能家庭的经济负担。各地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政策,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中央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眼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旨在覆盖全民,目标是在3年内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保障长期护理的基本需求。制度的实施范围稳步拓展,参保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单位职工的长期护理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总体费率控制在0.3%左右,单位与个人各承担0.15%左右的费用。未就业城乡居民的费率起步为0.15%左右,预计在5年内过渡到0.3%左右,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的比例大约为1:1。 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费率为0.15%左右,灵活就业人员也鼓励按单位职工费率参保。困难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对于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跟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筹资。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包括失能状态持续超过6个月的人员,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参保类型有所不同:未就业城乡居民为50%左右,单位职工为70%左右。参保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制度实施的初期将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各地需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待遇标准,并支持多种服务方式如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等。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支付长期护理服务的费用,严格控制不向失能人员直接发放现金。制度还将探索建立缴费时长与待遇水平挂钩的激励机制。 未来,政策衔接及规范化管理也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各部门需加强协同,确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与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