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北京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此次《意见》的发布标志着长护险制度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国推行。长护险是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减轻家庭照护负担。根据《意见》,长护险将覆盖全民,确保公平统一,强化安全规范,并规定失能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长护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未来三年将逐步完善相关机制,完成制度建设。【这里是大兴链接

商机眼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计划在三年内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护险试点在过去十年中已惠及超过330万失能人员,减轻照护费用负担超过1000亿元。长护险制度涉及的群体包括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未来还将逐步覆盖未就业城乡居民。 长护险基金的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退休人员的缴费与职工个人费率相同,并根据养老金水平确定缴费基数。未就业城乡居民的筹资则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政府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 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初期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长护险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费用,确保基金用在对失能人员的照护上。国家已制定统一的照护服务项目目录,涵盖生活照护类和医疗护理类服务。 《意见》明确提出,要在三年内基本确立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资金筹集机制及待遇保障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长护险的推进将从市地级统筹起步,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省级统筹,预计到2028年底完成过渡。18周岁以下的人员可随着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筹资,体现了对家庭经济负担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