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媒体**时间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在三年内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旨在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意见》明确了制度建设原则,包括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等,同时规定失能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长护险的实施将逐步推进,预计到2028年底基本完成过渡。【西安市医疗保障局链接】
商机眼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计划在三年内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自2016年和2020年进行的两期试点中,长护险制度已惠及330多万失能人员,减轻了超过1000亿元的照护费用负担。长护险是一项新型社会保险,专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该制度将覆盖全民,初期将包括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随后逐步扩大到未就业城乡居民。资金将统一管理,确保公平和安全,强化制度管理,维持基金的可持续性。参保并失能状态持续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失能等级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制度初期主要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长护险基金用于支付相关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国家已制定统一的服务项目,包括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项目。政策明确了推进的时间表,预计在三年内基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保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和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 长护险的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未就业城乡居民的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政府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18周岁以下人员可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需单独筹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用于缴纳长护险的费用,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