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福建日报和央视新闻时间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在三年内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长护险将覆盖全民,初期从职工和退休人员起步,逐步扩展至未就业城乡居民,提供包括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在内的相关服务,确保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福州日报链接

商机眼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计划在三年内基本建立。福州作为试点城市,自2021年起实施了长护险,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职工可按1800元/月/人的标准享受待遇,其中机构护理按1350元/月/人,居家护理按1530元/月/人。十年来,试点累计惠及330多万失能人员,减轻照护费用负担超1000亿元。 长护险的目标是覆盖全民,初期主要面向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未来将逐步扩展到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护险的资金由统一建账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提供,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将实现基本统一。 根据《意见》,长护险的缴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的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退休人员的费率与职工相同。未就业城乡居民的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政府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长护险的缴费。 预计到2028年底,试点地区将逐步向国家政策靠拢,长护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将为失能人员提供更加稳定和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