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福建民政厅消息,自2026年5月1日起,《福建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将施行,旨在规范全省养老机构的预收费行为。办法规定预收费分为三类,包括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并设定了严格的收费上限和存管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和权益保障。同时,禁止“一床多卖”等不当行为,信息公开透明,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今日晋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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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旨在对养老机构的预收费行为进行严格管理。预收费分为三类: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其中,养老服务费的预收不得超过12个月,押金不得超过月床位费的12倍,会员费的上限为老人月养老服务费的12倍。超过三个月的预收费需要向民政部门书面说明。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规定了五大“硬约束”。押金和会员费必须以强制第三方存管的方式处理,且风险保证金不得低于近三年会员费总额的10%和账户当前余额的20%。连锁机构需独立开户、独立管理。此外,退费政策明确,未入住的情况下需全额退还,已入住的则需在扣除已消费部分后一次性退还。 监管方面,禁止一床多卖和超能力收费等行为,公办、未建成、失信的机构不得收取会员费。在信息公开上,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都需在场所及网站公示,签订协议前需提供风险提示函和书面说明。民政部门将进行年度抽查审计,确保透明度。 如出现异常资金流动,银行与民政部门将联动预警,特别是押金出现单日支出超5万元的情况,将引发监管核查。对于已收取预收费的养老机构,符合条件者需在30日内开设存管账户并转入资金,不符合条件者需制定退款计划并接受监督。 在选择预收费养老机构时,建议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索要发票并核对公示信息,以防遭遇高息返利或超长预收等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