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巴中市媒体**时间消息,巴中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探索与乡村振兴对接的缴费机制,试点涉及全市16个村3300余人,人均缴费增长45.5%。试点通过宣传、制度创新和操作指南,促进干部群众参与,确保补助资金合理分配,并建立协调机制,推动社保与乡村建设有效结合。【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链接】
商机眼
巴中市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开展了试点工作,涉及16个村的3300余人,试点前人均缴费增长45.5%。为促进参与,编印了1.5万余份宣传手册及拍摄了7部社保宣传视频,增强了群众的参与主动性。补助资金共计565万元,年度计提比例不超过10%。试点对象的选择基于农户人口数量及村集体经济状况,筛选出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且村民参与意愿达90%以上的16个村。为确保试点有序开展,累计开展50余场培训,帮助村民掌握相关政策。 在补助模式上,优先将500名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纳入补助范围,每人获得20至50元的基础补助。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给予产业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最高100元的优待补助。对提高个人缴费档次的村民,给予5至10元的梯次激励,以引导群众长远看待缴费问题。 试点工作严格控制在方案制定、业务经办和组织保障等三个关口,确保补助合理、程序合法。通过这样的综合措施,巴中市在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