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新华社时间消息,企业年金制度正在推动覆盖范围的扩大,截至2025年三季度,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已达17.5万户,参加职工3332.05万人,积累基金4.09万亿元。新发布的意见旨在增强企业年金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允许各类用人单位设立企业年金,并简化建立程序。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灵活选择缴费比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养老保障和员工福利。同时,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以保护劳动者权益。【北京晚报链接

商机眼

企业年金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截止到2025年三季度,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达到17.5万户,参加职工人数为3332.05万人,积累的基金总额达到4.09万亿元,这些数据初步显示了企业年金的补充养老功能。尽管如此,用人单位和职工对企业年金的参与度仍需提高,受益面也需要进一步拓宽。 意见指出,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及其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均可建立企业年金。用人单位的建立程序也得到了简化,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来讨论和通过企业年金方案。在方案制定上,推行简易范本,并鼓励地方逐步实现网上备案,使得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更加方便。 在缴费方面,用人单位每年缴纳的企业年金不超过本单位参加企业年金职工工资总额的8%,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合计不超过12%。在实际操作中,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单位和职工可以选择更高的缴费比例,而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则可以选择较低的比例,逐步提高。 用人单位还可以自主选择建立方式,单一计划或参加集合计划都有相应的选择,相关方面将丰富集合计划的供给类型。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一大利好,企业年金的建立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及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这一系列措施的推进有助于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职工个人参加企业年金能够平滑当期与未来收入,为其提供更多的养老保障。用人单位的企业年金被视为长期的员工福利项目,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生产率的提升。同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转移也得到了明确规定,确保在变动工作单位时,个人权益能够顺利转移。 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意见还提出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以便为职工提供查询、转移接续等便捷服务。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进行试点,探索企业年金的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等,并加强对基金的监管,推动基金安全、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