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海南日报11月14日消息,海南省统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计划于2026年1月1日实施。职工从2026年开始缴费,居民在2025年集中征缴期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费。筹资渠道包括单位、个人、财政和社会,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职工基金支付比例约70%,居民约50%。鼓励参保的激励政策也已设立,确保基金来源稳定并保障困难群体的参保权益。【海南省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眼
海南省将于2026年1月1日统一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旨在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职工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缴费,居民则在2025年集中征缴期内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集中征缴期从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2月28日。已参保失能人员在2026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在筹资方面,单位职工的缴费费率为0.3%,退休人员为0.15%,灵活就业人员同样为0.3%。城乡居民的缴费费率起步于0.1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了保障困难群体的权益,财政将提供全额或定额的参保资助。 待遇保障方面,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职工基金支付比例约为70%,居民约为50%。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为鼓励参保,设立了激励政策,连续参保10年以上的居民,每多参保1年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最多可提高5个百分点。 为了确保基金来源的稳定,海南省财政部门将建立“单位承担+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的多元筹资渠道,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长期护理保险的平稳运行。以2026年参保人群为例,个人缴费为26元,各级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助,确保城乡居民能够公平享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