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9月21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农业农村部2025年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农建发〔2025〕3号),修订印发《北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各区农业农村局遵照执行。 该办法共八章四十一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3年6月29日印发的《北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同步废止,适用于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自主实施的项目可参照执行。办法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划分市、区农业农村局及项目承担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对项目储备库、立项、招标投标与合同、建设过程、验收与建后管护等全流程作出详细质量管控规定,同时建立多维度质量监督机制,将质量监督结果与后续任务安排挂钩,实行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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