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8日发布征地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51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进行此次征地。批准机关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吉自然资耕函〔2026〕166号,批准时间是2026年8月28日,批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绿地与开敞空间项目建设。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柳家村,位置东至伊通河等,集体土地面积3.3350公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长府发〔2024〕8号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相关办法执行。农业人口以货币、社会保险等方式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土地征收,对个别未达成协议的将作决定并依法实施,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公告发布起60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关联的区域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区域唯码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