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9月4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对镇赉中联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编制的《镇赉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黑鱼泡镇,总占地8393.65平方米,建成后可年产大米6.6万吨。在落实《报告表》环保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原则同意所列项目相关内容。要求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做好环保工作,包括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大气、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等。建设单位要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并公开报告,按规定公开环评信息。若项目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自批准之日超五年开工建设需重新审核。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接受监督检查,镇赉县分局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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