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9月1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分别是西安市灞桥区东府包食品加工厂东府包食品加工项目(批复文号:灞环审〔2026〕6号)和西安市灞桥区柴马村城中村改造DK - 3项目配套供热工程(批复文号:灞环审〔2026〕7号)。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7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认为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并公布了联系电话、传真及通讯地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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