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申报的通知,通知各设区市发改委、宁波能源局及省电力公司开展2026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申报。各地市项目总规模150万千瓦,仅接收电源侧、电网侧储能项目申报,用户侧储能不参与本次省级申报,由地市自行管理,2025年电源、电网、用户侧合计为140万千瓦并网目标。2026年电源侧储能放开额度约束,火电调频、新能源配套的电源侧储能不再占用各地分配指标,鼓励电源侧配套储能发展,只有电网侧独立储能占用地市盘子。自2025年改革5MW以上用户侧储能全部由地市主管部门管理,不再上报省能源局参加省级年度计划申报,到2026年省级只管电源侧、电网侧。2024年文件曾要求5MW以上用户侧储能需要省级纳规。2026年申报项目允许最晚2027年06月30日前开工,给项目更长前期周期,更贴合储能项目拿地、接入周期长的现实痛点。申报需明确可研报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电网企业初步接入书面意见等必备材料,提高申报项目成熟度,避免“纸上项目”申报占用指标。纳入2026年建设计划的电网侧项目,视同纳入清单管理,直接对应保障性并网待遇,对独立储能业主吸引力高。【全球储能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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