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机眼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对通化市勇家商贸有限公司煤炭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5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为通二环建字[2026]10号,发文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 项目拟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231万元,位于通化市五道江村,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占地面积38334m²,建筑面积2100m²,主要建筑物有储煤库、办公室、露天堆场等,存储煤炭种类主要为烟煤,厂区年周转量约15万t,不涉及破碎、筛分,仅为煤炭储存,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天数350d,厂内不设食堂和浴室,仓储过程不用热,冬季生活采暖采用电,不建设锅炉。 此项目属于煤炭仓储和销售项目,行业类别为C5990其他仓储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名录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通市政函[2021] 25号)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期间,项目应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包括转运和运输扬尘防治、储煤库粉尘防治、露天堆场粉尘防治;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废水回用厂内降尘不外排;加强噪声达标排放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工作,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煤泥外售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置消防器材及可燃气体监测装置等;做好持排污许可证排污工作,运行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合法排污。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施工方案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要重新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须执行“三同时”制度,竣工调试3个月内组织环保验收并报送备案。建设单位应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分阶段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通化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道江大队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链接

商机关联的区域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区域唯码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