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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某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决定的建设项目为医用制剂及消毒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潍坊市奎文区瑞兴路211号,建设单位是潍坊海王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影响评价机构为潍坊一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生产,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新购置35台(套)主要生产设备,采用电加热设备,具备年生产消毒产品119.156吨、制剂产品约8.12吨的生产规模,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施工期需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生态防护措施,做好扬尘防治,抑制施工扬尘和噪声,控制施工范围,含粉尘废气排放要达到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营运期方面,废气包括消毒产品、制剂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VOCs、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及化验室废气,需经不同处理方式达标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部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排放须满足相关标准和进水水质要求;噪声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室内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噪声须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建议公司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措施等确保环境安全。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为6706237,地址是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奎文区东风街与虞河路口东100米北),邮编261041,邮箱mingdejun2018@wf.shandong.cn 。【潍坊市奎文区生态环境分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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