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8月27日,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志丹县妇幼保健院附属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4日(7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认为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公布了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及通讯地址。此外,当日还发布了关于《志丹县妇幼保健院附属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志审批城环函〔2026〕10号)。【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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