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8月1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38号)精神,激发本市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措施涉及多方面项目:对于上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水电等领域项目以及本市市区两级审批(核准)的收费公路等领域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新建(含改扩建)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落实相关要求,不采用的进行专篇论证,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新能源供热等市场化程度较高领域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落实相关资金政策,完善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绿色经济相关重点领域投资与运营及绿色专业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和经营模式,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盘活自身资产,相关部门协助补办前期手续不齐全项目的手续;支持民营链主等企业布局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相关机构向民营企业开放内部能力;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租赁住房、高精尖产业项目承载空间等;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落实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严格执行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定;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明确不同金额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要求及首付款支付比例;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作用,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开发创新信贷担保产品,完善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健全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机制,滚动发布重大民间投资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发行REITs,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挥北京证券交易所作用,为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等提供服务,搭建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服务机制;加大向民营企业推介商品住宅用地力度,降低产业用地成本,支持集中供应产业链关联项目土地;深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价格改革,探索提升项目收益水平的方式;坚持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3个100”市重点工程,支持申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协调解决项目落地问题,建立并更新促进民间投资措施清单;强化市区联动,加强民间投资运行监测分析和调度服务,落实促投资真抓实干奖励机制。【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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