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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甬强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年产1000万平方米集成电路高性能覆铜板和年产1500万平方米粘结片材料项目的申请报告及《宁波甬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集成电路高性能覆铜板和年产1500万平方米粘结片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6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以仑环建〔2026〕64号文件批复,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表可作为项目日常运营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方面,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利用位于北仑柴桥纬四路西、横三路南(北仑柴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BL(ZB)21 - 02 - 24d地块)现有厂房,无新增用地。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配胶系统5套、上胶机6套等,主要生产工艺有混胶、上胶等。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 项目需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方面,纯水制备废水和钢板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不同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相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执行不同标准;噪声防治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弃物防治方面,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风险事故防范方面,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修订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体系,定期演练和培训,将重点环境治理设施纳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 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COD0.050t/a、NOX1.788t/a,实施后企业全厂总量值为:COD0.161t/a、氨氮0.006t/a、VOC6.744t/a、颗粒物0.160t/a、SO20.040t/a、NOx2.605t/a,其中COD、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需进行排污权交易。 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后按规定对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按规定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批复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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