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 年 8 月 20 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对宁波甬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集成电路高性能覆铜板和年产 1500 万平方米粘结片材料项目作出批复(文件编号:仑环建〔2026〕64 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拟投资 500 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实施,无新增用地。项目建设内容明确,若项目性质、规模等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要求项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COD0.050t/a、NOX1.788t/a,实施后全厂有相应总量值,部分污染物需进行排污权交易。项目应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后按规定验收,实际排污前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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