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用字第3209002026XS0002S00号文件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兴盐界河整治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该项目属于水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拓浚河道长度48.2km、堤防工程6.86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2.82km、拆建跨河桥梁3座等,对保障里下河腹部地区水安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项目拟选址位于盐城市盐都区、大丰区,泰州市兴化市,已纳入经国务院批准的《江苏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 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占用各级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涉及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9.8208公顷,2026年8月11日盐城市水利局和兴化市水利局分别出具了关于该工程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意见,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项目总用地36.4773公顷,其中农用地7.8964公顷(耕地3.6786公顷),建设用地3.1471公顷,未利用地25.4338公顷。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占用耕地的,应落实补充耕地项目,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做到“占优补优”,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依据相关规划和报告,该项目不影响沿线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建设单位应配合做好项目后续规划管理等工作。初步设计阶段,应做好与沿线城镇用地等的协调,确保项目与周边设施安全距离,做好相关保护和防护工作。该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如报批时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查询。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有效期三年),本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需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文件于2026年8月18日发布,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于2026年8月19日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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