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6年7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对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6〕47号)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设6处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拆除长延高速公路原姚店收费站,原址设延安东收费站并新建姚店收费站。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 - 2019)执行。明确了除免缴车辆外的收费标准及范围,项目竣工验收前客货车暂执行0.6元/车·公里(1类车)道路费率标准,槐树洼特大桥执行10元/车次(1类车)费率标准。收费期限暂定10年,到期最终核定收费年限,若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要求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规定,加强管理和养护,保障公路畅通安全。【陕西省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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