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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于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0日(2天)进行公示。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通化市医药大路3998号,建设单位是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吉林省静之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拟投资6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拆除现有2台10t/h兰炭锅炉,在现有锅炉房、燃料库、灰渣库实施技术改造,更换为2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依托现有45m高烟囱,改造后为全厂生产、生活提供热源。 项目需严格落实多项环保措施:安装的2台4t/h生物质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旋风 + 布袋组合除尘器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标准,同时对工作场区地面硬化,建设封闭和防渗的仓库等;项目废水不外排,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除尘及绿化用水,不新增劳动定员和生活污水;对噪声源设备采取封闭、消音、隔声等减噪措施,使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北侧噪声满足相应标准;按相关原则和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处置,设备外委维护不产生危险废物,锅炉灰渣和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等由厂家回收处置;项目运行前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生产,按环评报告要求定期自行监测并报告检测数据。该项目初审为孙惠梅,复审为李德浩,终审为董向东。【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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