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全周期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将于2026年8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以规范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决策行为,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全周期管理遵循“先评估、后决策,先算账、后建设”原则,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严把科学性、必要性、资金保障三道关口,未纳入规划或未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制度》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须开展交通需求与变化趋势分析,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立“全成本比选”制度,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前期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程序,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或涉及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不得进入集体决策环节。建设阶段,对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管控,建立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严格设计变更审批程序。项目交付后,选取有代表性的已建成项目开展后评价,优化造价管控体系。《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规划计划、财务、建设管理、纪检等部门各司其职,对违反制度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该制度出台是深化政府投资交通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等的重要举措,将规范交通项目全周期决策和建设行为,强化全过程监管与风险防控,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健康有序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常州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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