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泰安市科技局于2026年8月7日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以来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验收工作。验收范围为2023年以来实施期满、到期验收的项目。验收程序包括提交验收材料、审核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以及集中受理、分批复核存档,其中2026年度分三批受理,时间分别为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5日。材料报送有验收复核材料和存档材料的相关要求。其他要求包括各科技主管部门要重视并推进项目验收,做好2026年7月6日前已验收项目存档材料整理报送,审核盖章于8月31日前完成;做好项目服务;加强项目管理,对到期拒不验收项目依规处理。通知还提供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附有相关附件。【泰安市科学技术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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